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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一、前记 一九七九年我曾给中国社会科学院写过两篇“报告”。首篇名《关于“金文新考”的报告》(简称“报告甲”),第二篇名《夏禹婚宴青铜礼器于殷墟出土的报告》(简称“报告乙”),都已先后发表。“报告甲”于《学习与研究》发表后,曾由《新华月报》文摘版(1981年5月号)作过专题简介,“报告乙”在《湘潭大学学报》发表后,受到某大学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