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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古书疑义举例》是以群经、诸子为语料,综合研究古籍多种语言现象的训诂著作,同时也是清代校勘学的集大成之作。本文通过分析其书中的校勘实例,将俞樾的校勘方法归纳为“上下文意考证法”“史料考证法”“用典考证法”“古义考证法”“古注考证法”“格律音韵考证法”“书写体例考证法”七种方法。
关键词:《古书疑义举例》;校勘方法
晚清著名学者、经学家、古文字学家俞樾先生一生著作多部经典,在训诂学、校勘学、经学乃至通俗文学方面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他的代表作有《诸子平议》《群经平议》《古书疑义举例》等,其中《古书疑义举例》(以下简称《举例》)则是其集大成之作。著名学者章太炎先生曾评价此书道:“尽天下之方,视《经传释词》,益恢郭矣!”近年来,对俞樾先生的学术思想进行整体研究的学者很多,而对其专书进行校勘方面的学术研究乏陈可数。本文试分析《举例》一书中的校勘实例来总结归纳俞樾的校勘方法。
校勘是用同一本书的不同版本和有关资料加以比较,考订文字的异同,目的在于确定原文的真相。黎千驹教授指出:“古书在不断流传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版本,在这些不同的版本中,因传写、抄录、刊行而难免出现一些讹字、异文、误漏、误增或因丝韦断绝竹简散乱而使文句颠倒错乱的现象,这就需要校勘之学,以复古书之旧。”[1]王引之曾指出:“经典之字,往往形近而讹,仍之则义不可通,改之则怡然理顺。”段玉裁在《经韵楼集·与诸同志论校书之难》里说道:“校勘定是非最难。是非有二:底本之是非,曰立说之是非。……何谓底本?著书者稿本也。何谓立说?著书者所言之义理也。……不先正底本,则多诬古人;不断其立说之是非,则多误今人。”指出了校勘的重要性,所以历代学者非常重视古文的校勘,其中清代学者取得的校勘成就最高。而俞樾的《举例》则是清代校勘学的集大成之作。
但是目前学术界对校勘方法还没有一个系统而权威的认识,只是大体赞同陈垣先生在其《校勘学释例》所提出的“本校法”“对校法”“他校法”“理校法”四种方法。本文通过分析其书中的校勘实例将俞樾的校勘方法归纳为“上下文意考证法”“史料考证法”“用典考证法”“古义考证法”“古注考证法”“格律音韵考证法”“书写体例考证法”七种方法。
1 上下文意考证法
所谓上下文意考证法,就是依据本书上下文来分析和考证文辞正误的校勘方法。如《举例》卷五:“《大戴记·五帝德篇》‘暗昏忽之义。’按:《大戴》原文本作‘暗忽之义’,与上文‘上世之传,隐微之说’文法一律。其衍‘昏’字者,暗即昏也。《礼记·祭义篇》郑注曰‘暗,昏时也。’‘暗’。‘昏’二字同义而误衍。”俞氏首先根据上下文辞一律的原则,指出“暗昏忽之义”应是四字为句,判断其有衍字,后根据郑玄的注释判断出是后人误衍了“昏”字。再如《举例》卷五:“《周书·命训篇》‘通道通天以正人。’按:下文云‘正人莫如有极,道天莫如无极。道天有极则不威,不威则不昭;正人无极则不信,不信则不行。’皆以‘道天’‘正人’对举。然则此文当作‘道天以正人’。道天以正人,即通天以正人。”亦是根据下文文例而校勘文辞正误。
2 史料考证法
史料考证法是根据古代社会有关史料的记载来分析和校勘文辞正误的方法。《举例》卷六:“《周官·职方氏》‘正南曰荆州,其浸颍湛。’郑注曰‘颍水出阳城,宜属豫州,在此非也。河南曰豫州,其浸波溠。’注曰《春秋传》‘除道梁溠,营军临随’,则溠宜属荆州,在此非也,盖荆豫二州相次,传写误倒之耳。”俞氏据郑注及《春秋传》这些相关的史料来考证颍水本属豫州,而原文将“豫州”误写为“荆州”。
3 用典考证法
用典考证法就是依据他书引用本书的文辞来校勘正误的方法。《举例》卷六:“《论语·公冶长篇》‘朋友信之,少者怀之。’《韩诗外传》引作‘少者怀之,朋友信之。’”再如,《雍也篇》:“智者乐水,仁者乐山。”李鼎祚《周易集解》引作“仁者乐山,知者乐水”。虽然这类的错误对经文义理的理解无甚得失,但是也应该根据他书的引用来恢复原文之旧。
4 古义考证法
古义考证法是通过分析古字字义来校勘正误的方法。《举例》卷三:“《诗·凫鷖篇》‘公尸来止熏熏,旨酒欣欣。’熏熏、欣欣传写误倒。本作‘公尸来止欣欣,旨酒熏熏’。熏熏以旨酒言。作‘熏’者假字,《说文》作‘醺’者正字。观其字从酉,可知其当在‘旨酒’下也。”俞氏根据“熏熏”是“醺”的假字,是用来形容美酒香醇馥郁的意思而判定原文有误倒。再如《举例》卷三:“《诗·夏小正》‘黑鸟浴。’传曰‘浴也者,飞乍高乍下也。’按:飞乍高乍下,何以谓之浴?义不可通。‘浴’者,‘俗’之误也。”俞氏根据《说文》“俗,习也”“习,数飞也”之意判断毛传所谓飞乍高乍下者,正应数飞之义。因此判断“俗”误为“浴”。
5 古注考证法
古注考证法就是根据前人的注解来分析和校勘正误的方法。《举例》卷六:“《周书·克殷篇》‘泰颠、闳夭皆执轻吕以奏王,王入即位于社太卒之左。’孔注曰‘执王轻吕当门,奏太卒,屯兵以卫。’按:经文本作‘泰颠、闳夭皆执轻吕以奏王太卒,王入即位于社之左’。故孔注如此。”俞氏正是根据孔氏的注释来判定原文有误并订正原文之旧。又如《举例》卷四:“《礼记·哀公问篇》‘即安其居,节醜其衣服。’按:郑君作注时盖作‘即安其居,即醜其衣服。’故注曰‘即,就也。醜,类也。就安其居处,正其衣服。’以一‘就’字总释两‘即’字。”俞氏依据郑玄的注解和无释“节”字情况校勘原文正误。
6 格律音韵考证法
因为古书多韵文,故可以根据上下文音韵的格律来校勘原文正误。《举例》卷六:“《大戴记·礼三本篇》‘天地以合,四时以洽,日月以明,星辰以行。’按:‘日月以明’当在‘四时以洽’之上,自此至终篇,皆两句一韵也。《荀子·乐论》、《史记·乐书》皆不误,可据以订正。”俞氏根据两句一韵的原则判断出原文有倒置,分析出“合”与“明”对,“洽”与“行”对,后又根据《荀子》《史记》文辞来判断自己的校勘是正确的。
7 书写体例考证法
书写体例考证法是根据古人书写的方式方法来分析和校勘的方法。《举例》卷五:“《礼记·缁衣篇》‘信以结之,则民不倍;恭以涖之,则民有孙心。’惠氏栋《九经古义》谓‘孙心’当作‘愻’。《说文》‘愻,顺也。’《书》云‘五品不愻。’今文《尚书》作‘愻’,今孔氏本作‘孙’,卫包又改作‘逊’,古字亡矣。《缁衣》犹存古字耳。”因古人是竖向书写的故,“愻”被后人误改为“孙心”,而后人又因义不可通而改为“孙”或“逊”。再如《举例》卷五:“《左传·襄九年》‘闰月’杜注曰‘闰月当为门五日’,‘五’字上与门合为‘闰’,则后学者自然转‘日’为‘月’。”因为古人作字,只取疏密相间,古书传写常有将两字并为一字,这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参考文献:
[1] 黎千驹.现代训诂学导论[M].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第274页.
[2] 俞樾.古书疑义举例[M].中华书局,1963.
[3] 黎千驹.现代训诂学导论[M].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4] 王引之.经义述闻[M].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
[5] 陈垣.校勘学释例[M].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
作者简介:刘燕(1992—),女,安徽合肥人,湖北师范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训诂学。
关键词:《古书疑义举例》;校勘方法
晚清著名学者、经学家、古文字学家俞樾先生一生著作多部经典,在训诂学、校勘学、经学乃至通俗文学方面都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他的代表作有《诸子平议》《群经平议》《古书疑义举例》等,其中《古书疑义举例》(以下简称《举例》)则是其集大成之作。著名学者章太炎先生曾评价此书道:“尽天下之方,视《经传释词》,益恢郭矣!”近年来,对俞樾先生的学术思想进行整体研究的学者很多,而对其专书进行校勘方面的学术研究乏陈可数。本文试分析《举例》一书中的校勘实例来总结归纳俞樾的校勘方法。
校勘是用同一本书的不同版本和有关资料加以比较,考订文字的异同,目的在于确定原文的真相。黎千驹教授指出:“古书在不断流传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的版本,在这些不同的版本中,因传写、抄录、刊行而难免出现一些讹字、异文、误漏、误增或因丝韦断绝竹简散乱而使文句颠倒错乱的现象,这就需要校勘之学,以复古书之旧。”[1]王引之曾指出:“经典之字,往往形近而讹,仍之则义不可通,改之则怡然理顺。”段玉裁在《经韵楼集·与诸同志论校书之难》里说道:“校勘定是非最难。是非有二:底本之是非,曰立说之是非。……何谓底本?著书者稿本也。何谓立说?著书者所言之义理也。……不先正底本,则多诬古人;不断其立说之是非,则多误今人。”指出了校勘的重要性,所以历代学者非常重视古文的校勘,其中清代学者取得的校勘成就最高。而俞樾的《举例》则是清代校勘学的集大成之作。
但是目前学术界对校勘方法还没有一个系统而权威的认识,只是大体赞同陈垣先生在其《校勘学释例》所提出的“本校法”“对校法”“他校法”“理校法”四种方法。本文通过分析其书中的校勘实例将俞樾的校勘方法归纳为“上下文意考证法”“史料考证法”“用典考证法”“古义考证法”“古注考证法”“格律音韵考证法”“书写体例考证法”七种方法。
1 上下文意考证法
所谓上下文意考证法,就是依据本书上下文来分析和考证文辞正误的校勘方法。如《举例》卷五:“《大戴记·五帝德篇》‘暗昏忽之义。’按:《大戴》原文本作‘暗忽之义’,与上文‘上世之传,隐微之说’文法一律。其衍‘昏’字者,暗即昏也。《礼记·祭义篇》郑注曰‘暗,昏时也。’‘暗’。‘昏’二字同义而误衍。”俞氏首先根据上下文辞一律的原则,指出“暗昏忽之义”应是四字为句,判断其有衍字,后根据郑玄的注释判断出是后人误衍了“昏”字。再如《举例》卷五:“《周书·命训篇》‘通道通天以正人。’按:下文云‘正人莫如有极,道天莫如无极。道天有极则不威,不威则不昭;正人无极则不信,不信则不行。’皆以‘道天’‘正人’对举。然则此文当作‘道天以正人’。道天以正人,即通天以正人。”亦是根据下文文例而校勘文辞正误。
2 史料考证法
史料考证法是根据古代社会有关史料的记载来分析和校勘文辞正误的方法。《举例》卷六:“《周官·职方氏》‘正南曰荆州,其浸颍湛。’郑注曰‘颍水出阳城,宜属豫州,在此非也。河南曰豫州,其浸波溠。’注曰《春秋传》‘除道梁溠,营军临随’,则溠宜属荆州,在此非也,盖荆豫二州相次,传写误倒之耳。”俞氏据郑注及《春秋传》这些相关的史料来考证颍水本属豫州,而原文将“豫州”误写为“荆州”。
3 用典考证法
用典考证法就是依据他书引用本书的文辞来校勘正误的方法。《举例》卷六:“《论语·公冶长篇》‘朋友信之,少者怀之。’《韩诗外传》引作‘少者怀之,朋友信之。’”再如,《雍也篇》:“智者乐水,仁者乐山。”李鼎祚《周易集解》引作“仁者乐山,知者乐水”。虽然这类的错误对经文义理的理解无甚得失,但是也应该根据他书的引用来恢复原文之旧。
4 古义考证法
古义考证法是通过分析古字字义来校勘正误的方法。《举例》卷三:“《诗·凫鷖篇》‘公尸来止熏熏,旨酒欣欣。’熏熏、欣欣传写误倒。本作‘公尸来止欣欣,旨酒熏熏’。熏熏以旨酒言。作‘熏’者假字,《说文》作‘醺’者正字。观其字从酉,可知其当在‘旨酒’下也。”俞氏根据“熏熏”是“醺”的假字,是用来形容美酒香醇馥郁的意思而判定原文有误倒。再如《举例》卷三:“《诗·夏小正》‘黑鸟浴。’传曰‘浴也者,飞乍高乍下也。’按:飞乍高乍下,何以谓之浴?义不可通。‘浴’者,‘俗’之误也。”俞氏根据《说文》“俗,习也”“习,数飞也”之意判断毛传所谓飞乍高乍下者,正应数飞之义。因此判断“俗”误为“浴”。
5 古注考证法
古注考证法就是根据前人的注解来分析和校勘正误的方法。《举例》卷六:“《周书·克殷篇》‘泰颠、闳夭皆执轻吕以奏王,王入即位于社太卒之左。’孔注曰‘执王轻吕当门,奏太卒,屯兵以卫。’按:经文本作‘泰颠、闳夭皆执轻吕以奏王太卒,王入即位于社之左’。故孔注如此。”俞氏正是根据孔氏的注释来判定原文有误并订正原文之旧。又如《举例》卷四:“《礼记·哀公问篇》‘即安其居,节醜其衣服。’按:郑君作注时盖作‘即安其居,即醜其衣服。’故注曰‘即,就也。醜,类也。就安其居处,正其衣服。’以一‘就’字总释两‘即’字。”俞氏依据郑玄的注解和无释“节”字情况校勘原文正误。
6 格律音韵考证法
因为古书多韵文,故可以根据上下文音韵的格律来校勘原文正误。《举例》卷六:“《大戴记·礼三本篇》‘天地以合,四时以洽,日月以明,星辰以行。’按:‘日月以明’当在‘四时以洽’之上,自此至终篇,皆两句一韵也。《荀子·乐论》、《史记·乐书》皆不误,可据以订正。”俞氏根据两句一韵的原则判断出原文有倒置,分析出“合”与“明”对,“洽”与“行”对,后又根据《荀子》《史记》文辞来判断自己的校勘是正确的。
7 书写体例考证法
书写体例考证法是根据古人书写的方式方法来分析和校勘的方法。《举例》卷五:“《礼记·缁衣篇》‘信以结之,则民不倍;恭以涖之,则民有孙心。’惠氏栋《九经古义》谓‘孙心’当作‘愻’。《说文》‘愻,顺也。’《书》云‘五品不愻。’今文《尚书》作‘愻’,今孔氏本作‘孙’,卫包又改作‘逊’,古字亡矣。《缁衣》犹存古字耳。”因古人是竖向书写的故,“愻”被后人误改为“孙心”,而后人又因义不可通而改为“孙”或“逊”。再如《举例》卷五:“《左传·襄九年》‘闰月’杜注曰‘闰月当为门五日’,‘五’字上与门合为‘闰’,则后学者自然转‘日’为‘月’。”因为古人作字,只取疏密相间,古书传写常有将两字并为一字,这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参考文献:
[1] 黎千驹.现代训诂学导论[M].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第274页.
[2] 俞樾.古书疑义举例[M].中华书局,1963.
[3] 黎千驹.现代训诂学导论[M].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
[4] 王引之.经义述闻[M].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
[5] 陈垣.校勘学释例[M].上海书店出版社,1997.
作者简介:刘燕(1992—),女,安徽合肥人,湖北师范大学2014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训诂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