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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们: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自2005年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来,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帮助解决广大农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中央财政会同水利、发改部门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建设管理,全力推进相关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至目前,全国累计投入资金超过24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超过1500亿元,解决了4.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李克强总理提出“要让所有农村居民都喝上干净的水”这一庄严承诺,我们必须不折不扣地践行。陈雷部长将作重要讲话,各级财政部门应认真落实。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对财政部门做好今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细化分解,加快拨付,做好中央投资预算执行工作
“季节不等人,春日胜黄金”。目前,2015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15亿元已下达地方。下一步,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作为工作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强化预算执行工作。一方面要抓紧做好中央投资细化、拆分和预算下达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工程建设进度需要合理安排资金;另一方面要按照投资预算、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项目建设进度、供货合同等,加强对资金申请、拨付的审核把关,重点审核是否符合预算、用款计划、工程进度和规定程序等。
二、统筹财力,落实资金,加强项目资金动态监控
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统筹安排财力,积极筹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地方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工程建设需要。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筹措和资金拨付的分析和跟踪,把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对项目资金筹措和资金拨付中发现的问题,要早研究、早报告、早解决。对资金筹措不到位和资金拨付偏慢的项目,要及时采取措施改进提高。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项目结转资金,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调整项目预算,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快评审,改善流程,推动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今年是落实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任务的最后一年,除规划内剩余任务外,还有部分规划外新增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需要解决,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对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承诺时间紧、任务重。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快评审工作进度,改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据了解,目前饮水安全工程县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时间长短不一,快的一周之内可以完成,慢的要三个月左右,最长的要七个月,已经严重影响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下一步,对于开展县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地区,原则上应在两周之内完成投资评审工作,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确保既要按规定履行投资评审责任,又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省级财政部门对此应负起责任,绝不允许因评审影响项目进度,绝不允许评审时间超过规定;本次会议以后还发现评审时间超过规定影响项目进度的,应从制度上改革,特别是,要加强对县级投资评审的抽查,如发现擅自降低工程建设标准、拖延评审时间等问题,应进行通报整改,并改出成效。
四、强化监督,铁面执纪,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从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前四年的实施情况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增强抗旱防灾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也还存在部分地区虚报饮水不安全人口数、建设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下一步,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一是会同项目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二是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机构的作用,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投资预算执行、资金拨付管理、项目财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和竣工决算。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性质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2015年,财政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规划任务,让广大农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谢谢大家!
(本文系刘昆副部长1月29日在2015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关系亿万农民切身利益的大事,自2005年启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以来,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和物力帮助解决广大农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中央财政会同水利、发改部门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建设管理,全力推进相关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至目前,全国累计投入资金超过24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超过1500亿元,解决了4.6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李克强总理提出“要让所有农村居民都喝上干净的水”这一庄严承诺,我们必须不折不扣地践行。陈雷部长将作重要讲话,各级财政部门应认真落实。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对财政部门做好今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细化分解,加快拨付,做好中央投资预算执行工作
“季节不等人,春日胜黄金”。目前,2015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15亿元已下达地方。下一步,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把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作为工作重点,会同有关部门强化预算执行工作。一方面要抓紧做好中央投资细化、拆分和预算下达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工程建设进度需要合理安排资金;另一方面要按照投资预算、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规定、项目建设进度、供货合同等,加强对资金申请、拨付的审核把关,重点审核是否符合预算、用款计划、工程进度和规定程序等。
二、统筹财力,落实资金,加强项目资金动态监控
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要求,统筹安排财力,积极筹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地方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保障工程建设需要。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筹措和资金拨付的分析和跟踪,把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对项目资金筹措和资金拨付中发现的问题,要早研究、早报告、早解决。对资金筹措不到位和资金拨付偏慢的项目,要及时采取措施改进提高。对因各种原因造成的项目结转资金,省级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调整项目预算,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快评审,改善流程,推动项目及时开工建设
今年是落实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任务的最后一年,除规划内剩余任务外,还有部分规划外新增饮水不安全人口的饮水问题需要解决,落实政府工作报告中对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承诺时间紧、任务重。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快评审工作进度,改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据了解,目前饮水安全工程县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时间长短不一,快的一周之内可以完成,慢的要三个月左右,最长的要七个月,已经严重影响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下一步,对于开展县级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地区,原则上应在两周之内完成投资评审工作,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确保既要按规定履行投资评审责任,又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省级财政部门对此应负起责任,绝不允许因评审影响项目进度,绝不允许评审时间超过规定;本次会议以后还发现评审时间超过规定影响项目进度的,应从制度上改革,特别是,要加强对县级投资评审的抽查,如发现擅自降低工程建设标准、拖延评审时间等问题,应进行通报整改,并改出成效。
四、强化监督,铁面执纪,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从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前四年的实施情况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在提高农民健康水平、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增强抗旱防灾能力、促进农民增收和经济发展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也还存在部分地区虚报饮水不安全人口数、建设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下一步,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一是会同项目主管部门认真做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执行规定标准;二是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机构的作用,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项目投资预算执行、资金拨付管理、项目财务管理以及会计核算和竣工决算。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性质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2015年,财政部门一定要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强化管理,落实责任,确保高质量地完成规划任务,让广大农民群众喝上“放心水”。
谢谢大家!
(本文系刘昆副部长1月29日在2015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