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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该文通过对当前湖北省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提出加大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基础设施投入的力度,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及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等一系列对策建议,以期从根本上解决好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存在的问题。
关键词: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问题;建议;荆门市
中图分类号 F3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8)08-0008-02
农业技术推广是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速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障,而农业推广体系是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载体效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现代农业发展的水平与质量。本文介绍了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1 体系现状
1.1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基本完备 目前,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由种植业推广体系、渔业推广体系、农机化推广体系3个体系构成(不含畜牧兽医推广体系),已建立起了“市级农技推广中心—县农技推广中心—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科技示范户”4级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全市共有农业推广机构195个,其中地市级3个,县市级18个,乡镇级174个。目前,全市农业技术人员660人,从年龄结构来看,35岁以下97人,占14.7%,36~50岁459人,占69.5%, 50岁以上104人,占15.8%;从文化程度上来看,中专及以下学历231人,占35.0%,大专324人,占49.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05人,占15.9%;从职称结构上来看,初级及以下职称330人,占50.0%,中级职称276人,占41.8%,高级职称54人(含研究员6人),占8.2%。
1.2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运转情况 2004年后,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推行“以钱养事”机制,实行“减人、减事、减支”,单位为非事业性的服务组织,人员买断转变身份,实行全员聘任,技术人员身份是社会人,参加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为中介服务性质。目前,全市174个乡镇推广机构中,实行县农业部门为主管理的49个,占总数的28.2%;实行乡镇政府为主管理的37个,占总数的21.3%;实行县乡双重管理的88个,占总数的50.5%。
2 体系存在的问题
2.1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管理体制不顺 目前,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机构管理主体多头,运行机制不畅,现设有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水产局、农机局4个主管部门,仅对农业推广的具体业务进行指导,而乡镇推广机构又分为县农业部门管理为主、乡镇政府为主管理、县乡双重管理3种管理形式,基本上是农业部门管事、财政部门管钱、乡镇政府管人,业务主管部门对推广的行政调控能力有限。这种多头管理体制导致人员管理不到位,农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难以调动,农业实用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通道难以畅通。
2.2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不稳定 改革前,乡镇农技人员是“农技干部”,有身份、有机构和编制,可以交流、提拔。改革后,乡镇农技人员身份是社会人,工作需一年一聘,职称兑现、交流任用、提拔提升路子基本被封死,致使他们从事公益性服务时没有了过去的荣誉感和责任心,感到前途无望。因此,无论是对单位,还是对个人,在自身建设、公益推广上都很难有长远的规划和打算。同时农业技术推广系统的工作环境相对较差,条件比较艰苦,再加上社会地位不高,待遇较低,很难吸引和留住高学历、高层次人才,甚至出现大量基层农技人员自谋出路,少数上岗人员既做服务工作又自办经营业务的现象。
2.3 农业技术推广手段缺乏 近年来,农业优惠政策多、建设项目多、资金额度大,但真正由农业部门组织实施的项目很少,即使由农业部门实施的项目,专项资金也是先入地方财政,导致农业部门对农业项目资金既无支配权又无监管权,使得基层农业部门在开展工作时缺乏必要的手段。这些问题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基层农技推广有责任、缺经费、无手段,工作难度大,自身待遇低下,人才外流严重,这些单靠农技推广部门自身努力是无法解决的。
3 对策建议
3.1 加大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基础设施投入的力度,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根据农业部、发改委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条件能力建设项目要求,2012年在湖北省全面启动项目建设,实现全省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建设基本全覆盖,对土地和配套资金准备到位的优先建设。因此,各级政府要足够重视,予以支持,争取2020年,全市健全以乡镇(国有农场)为单位集农业技术推广(含水產、农机、能源)、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功能“三位一体”的公共服务机构—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建设用地由乡镇政府统筹安排,在整合现有农口资源的基础上,协调解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切实改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办公环境等工作条件。
3.2 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 基层农技人员是解决农技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人,当前基层农技人员所承担的服务内容包括技术培训、科技入户、试验示范、农民培训、农村能源建设、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任务即繁琐又繁重,人员缺乏,难以满足农民对科技服务的需求。因此,建议按人口数量、地域范围、自然条件以及当地优势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合理核定编制,适当增加农技服务岗位,使配备农技人员与当地“三农”发展相适应。这样农技人员有了编制,服务报酬待遇有了保障,招聘新人就有了吸引力,农技推广队伍才会后继有人,农技队伍建设才能得到稳定健康发展。
3.3 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 在严格执行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派出制服务模式的基础上,县编办下文核定乡镇农技服务人员总数,人员编制由各县市区农业局掌握,不具体下到乡镇农技服务个人,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严格上岗条件,全员竞争上岗,落实岗位责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实行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农民三方考评,严格奖惩兑现。农技人员人事档案、编制、经费统一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真正使每个农技推广人员有岗、有责,无后顾之忧,充分调动农技人员服务“三农”的工作积极性。落实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实现在岗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平均水平相衔接,按种养规模和服务绩效安排推广工作经费,切实改善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条件。
(责编:张宏民)
关键词: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问题;建议;荆门市
中图分类号 F3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7731(2018)08-0008-02
农业技术推广是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速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和重要保障,而农业推广体系是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载体效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现代农业发展的水平与质量。本文介绍了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1 体系现状
1.1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基本完备 目前,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由种植业推广体系、渔业推广体系、农机化推广体系3个体系构成(不含畜牧兽医推广体系),已建立起了“市级农技推广中心—县农技推广中心—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科技示范户”4级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全市共有农业推广机构195个,其中地市级3个,县市级18个,乡镇级174个。目前,全市农业技术人员660人,从年龄结构来看,35岁以下97人,占14.7%,36~50岁459人,占69.5%, 50岁以上104人,占15.8%;从文化程度上来看,中专及以下学历231人,占35.0%,大专324人,占49.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05人,占15.9%;从职称结构上来看,初级及以下职称330人,占50.0%,中级职称276人,占41.8%,高级职称54人(含研究员6人),占8.2%。
1.2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运转情况 2004年后,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推行“以钱养事”机制,实行“减人、减事、减支”,单位为非事业性的服务组织,人员买断转变身份,实行全员聘任,技术人员身份是社会人,参加养老保险,服务中心为中介服务性质。目前,全市174个乡镇推广机构中,实行县农业部门为主管理的49个,占总数的28.2%;实行乡镇政府为主管理的37个,占总数的21.3%;实行县乡双重管理的88个,占总数的50.5%。
2 体系存在的问题
2.1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管理体制不顺 目前,荆门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机构管理主体多头,运行机制不畅,现设有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水产局、农机局4个主管部门,仅对农业推广的具体业务进行指导,而乡镇推广机构又分为县农业部门管理为主、乡镇政府为主管理、县乡双重管理3种管理形式,基本上是农业部门管事、财政部门管钱、乡镇政府管人,业务主管部门对推广的行政调控能力有限。这种多头管理体制导致人员管理不到位,农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难以调动,农业实用技术推广“最后一公里”通道难以畅通。
2.2 乡镇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不稳定 改革前,乡镇农技人员是“农技干部”,有身份、有机构和编制,可以交流、提拔。改革后,乡镇农技人员身份是社会人,工作需一年一聘,职称兑现、交流任用、提拔提升路子基本被封死,致使他们从事公益性服务时没有了过去的荣誉感和责任心,感到前途无望。因此,无论是对单位,还是对个人,在自身建设、公益推广上都很难有长远的规划和打算。同时农业技术推广系统的工作环境相对较差,条件比较艰苦,再加上社会地位不高,待遇较低,很难吸引和留住高学历、高层次人才,甚至出现大量基层农技人员自谋出路,少数上岗人员既做服务工作又自办经营业务的现象。
2.3 农业技术推广手段缺乏 近年来,农业优惠政策多、建设项目多、资金额度大,但真正由农业部门组织实施的项目很少,即使由农业部门实施的项目,专项资金也是先入地方财政,导致农业部门对农业项目资金既无支配权又无监管权,使得基层农业部门在开展工作时缺乏必要的手段。这些问题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基层农技推广有责任、缺经费、无手段,工作难度大,自身待遇低下,人才外流严重,这些单靠农技推广部门自身努力是无法解决的。
3 对策建议
3.1 加大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基础设施投入的力度,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根据农业部、发改委对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条件能力建设项目要求,2012年在湖北省全面启动项目建设,实现全省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建设基本全覆盖,对土地和配套资金准备到位的优先建设。因此,各级政府要足够重视,予以支持,争取2020年,全市健全以乡镇(国有农场)为单位集农业技术推广(含水產、农机、能源)、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功能“三位一体”的公共服务机构—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建设用地由乡镇政府统筹安排,在整合现有农口资源的基础上,协调解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切实改善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的办公环境等工作条件。
3.2 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 基层农技人员是解决农技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关键人,当前基层农技人员所承担的服务内容包括技术培训、科技入户、试验示范、农民培训、农村能源建设、病虫害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任务即繁琐又繁重,人员缺乏,难以满足农民对科技服务的需求。因此,建议按人口数量、地域范围、自然条件以及当地优势产业发展现状与趋势,合理核定编制,适当增加农技服务岗位,使配备农技人员与当地“三农”发展相适应。这样农技人员有了编制,服务报酬待遇有了保障,招聘新人就有了吸引力,农技推广队伍才会后继有人,农技队伍建设才能得到稳定健康发展。
3.3 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 在严格执行县级行政主管部门派出制服务模式的基础上,县编办下文核定乡镇农技服务人员总数,人员编制由各县市区农业局掌握,不具体下到乡镇农技服务个人,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度,严格上岗条件,全员竞争上岗,落实岗位责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工作实行县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农民三方考评,严格奖惩兑现。农技人员人事档案、编制、经费统一由县级业务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真正使每个农技推广人员有岗、有责,无后顾之忧,充分调动农技人员服务“三农”的工作积极性。落实工资倾斜和绩效工资政策,实现在岗人员工资收入与基层事业单位平均水平相衔接,按种养规模和服务绩效安排推广工作经费,切实改善基层农技推广工作条件。
(责编:张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