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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珍藏着一封情书,印花信纸,浅蓝色的笔迹。有时候坐在蓝天白云下把情书摊在石凳上,在春光的抚摸下端详,情书折射出一道道七彩光芒,宛如一个晶莹的梦,在梦里住着一个粉红色的故事。
那年我考上了县里的一所私立高中,遇到很多陌生面孔。那时候我特别喜欢写诗,常常趴在课桌上把想到的诗句写在便笺簿上。虽然现在读起来有些言不及义,空洞无力,但那时候却博得很多同学的喜欢,他们都不叫我的名字,都以“大诗人”称呼我。我几乎每天都要写一首诗,等到下课后便用透明胶贴在教室的黑板报上,大家见状就会围在一起看我的诗。倘若歌颂的是祖国的大好河山,他们就会叫阿狗蹲在桌子上朗诵。
阿狗自诩有一副像狗一样的金嗓子,故艺名唤作阿狗。他撕下黑板报上的诗歌,“嗖”的一声跃上桌子,收腹抬臀,半跪着,头微微昂起,一对大眼珠子在眼眶里快速地转动,扫视便笺簿上的诗句,清了清嗓子,开始朗诵起来。我写诗歌不喜欢用“啊”或是“吧”字去表达自己的情感。但阿狗每念完一句总要声嘶力竭的“啊”上一声,他总以为托长音能够显得忘我,深情并茂。可每每这时同学们都会笑得前仰后仰,我自然也被他气得七窍生烟,为此,我好几次都和阿狗厮打起来。班主任拿我俩实在没法,就没日没夜的罚我抄课文,罚阿狗背书。我气不过,在便笺簿上又多写了一首骂狗的诗。我把诗歌传给女同桌陶子妹,想她一定会捧怀大笑并指着我的大鼻子说:“阿识诗人,你作诗骂狗的本事真可谓出神入化啊!”,但陶子妹竟然当着我的面把我写的骂狗诗撕得粉碎,她铁青着脸对我大吼:“够了,阿识!我不许你这么骂他,你给我滚!”我愣愣地看着陶子妹,这个平日里文静,爱穿淡蓝色碎花衬衫的女孩居然会因为阿狗遭受我的羞辱而怒发冲冠,有失文雅。
陶子妹喜欢读我写的情诗。我喜欢在诗歌里捕捉有关她的镜头,白皙的瓜子脸微微透着淡红,光洁无瑕的肌肤,笑的时候如痴如醉,特别是在阿狗蹲在桌子上朗诵我的诗歌时。当然,我最喜欢看她的那双清澈明亮的咖啡色瞳孔,陶子妹时常摸着我情诗里的那些温热的字眼,有时感叹:“阿识诗人,这诗歌写得真美!”我不好意思地摇摇头。有时她也会问:“阿识诗人,你写得是谁啊?”
“你猜?”她看了看我,又念了念诗:“这难道是我吗?”我拼命地点点头:“是的,是的。”她笑了笑,又轻声细语的对我说了声“谢谢”。
那是我青春里听到过的最美好的一句台词,因为陶子妹说这话时,她咖啡色的瞳孔会轻轻地转动,像我音乐盒里的水晶球,每次我认真的看着它,它就会一闪一闪,然后跟着音乐画圈圈。
音乐盒是陶子妹送给我的十八岁生日礼物。她说,诗人写诗前需要静静的听一首优美的曲子,这样才能写出脍炙人口的诗。我觉得陶子妹说的很对,于是我打开音乐盒,水晶球开始一闪一闪,然后慢慢的转起来,歌声响起:“教室里那台风琴叮咚叮咚叮咚,像你告白的声音,动作一直很轻……”就这样,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深深的被这首歌吸引,我竟在不知不觉中开始写情诗,那些诗全部和陶子妹有关,大多数都很唯美伤感,就像“微笑看你送完信,转身离开的背影”,就像“旋转木马在脑海里转不停”,也像“出现那些你对我好的场景”。
直到后来有次我看见陶子妹偷偷把午饭塞进阿狗的桌洞里,我才突然明白,读高三时的陶子妹每天都捧着一大碗凉开水在教室里慢慢地喝,她那白皙的脸上总会渗出汗珠,下午上课时会昏睡在课桌上,总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老师问她一些很简单的问题,她也答不上来,这些原来都和阿狗有关。
陶子妹说,左大海之所以会喊自己为阿狗是因为他从小就没有爹娘,他和六十多岁的奶奶相依为命,奶奶靠捡破烂供他读书,他每天只喝一小碗米粥。自陶子妹发现阿狗的这个秘密后,她才把自己的中饭留给阿狗吃,她说这样不但能帮助同学,自己还能减肥,真是大好事一桩。但我就是有些不服气,她凭什么对阿狗这么好,宁愿自己挨饿。
第二天,我找来阿狗谈话。我想让他知道陶子妹为了帮他,她自己的身体却每况愈下。可我却发现一个惊天秘密,原来阿狗已经成了陶子妹的男朋友。阿狗曾为了阻止陶子妹,坚决不吃她给的午饭,却差点害了陶子妹的性命。那天,陶子妹站在教学楼的天台上,她威胁着阿狗说:“左大海,如果你不答应我,我就死给你看!”阿狗拿她没辙,只好先答应她。
我听后真是哭笑不得。我总以为自己喜欢陶子妹,喜欢的快要吐。我每天都在睡觉前打开音乐盒,趴在床上听那首曲子,然后熬夜写情诗,第二天就送给陶子妹。可我不曾预料到,有很多喜欢或不喜欢有天会在别人的心里溃不成军,我喜欢陶子妹,陶子妹却一点儿也不喜欢我。她有男朋友,我只不过把自己当成一首情诗送给她,她虽然喜欢读诗,但绝对不会喜欢上写诗的人。那一刻,我仿佛看到陶子妹趴在阿狗的肩膀上哭得泣不可仰,天台上时不时有风吹过,这大概是风看出了他俩的情意,没一会儿他俩又手牵着手,笑意盈盈。我也仿佛明白,陶子妹第一次大发雷霆叫我滚是有原因的,她喜欢左大海已经到了无法忍受我在诗歌里骂左大海为狗的地步。
我终于下定决心不把手中的情书送给陶子妹。虽然这封情书里也有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但我还是把它藏在了音乐盒里。每当我再拿出来时,盒子里的水晶球就会一闪一闪,就像歌词说的那样,亲爱的那不是爱情,就像精灵住错了森林。也许陶子妹永远都不会知道她是第一个陪我过生日的女孩,也是唯一一个送过我生日礼物的姑娘。我给她写情诗,送她情书也是有原因的。
我们都有过那种把喜欢一个人,看作和吃饭、念书、走路一样重要的日子,把喜欢看得好郑重也固执。比暗恋要多一些,比恋情要少一些,像是一种简单的信仰,傻傻的坚守。那种喜欢,或许一生也就只能那么一次了。
多年后,我们终会在生命的某个转角里发现,那些被辜负的被隐匿的被埋葬的喜欢,并不是毫无意义的。至少我现在在南方还过着更有诗意的生活,有时候一个人偷偷跑到北方旅行,看到长得和她差不多的姑娘时,我就会想起盒子里的那首温暖的歌。
那年我考上了县里的一所私立高中,遇到很多陌生面孔。那时候我特别喜欢写诗,常常趴在课桌上把想到的诗句写在便笺簿上。虽然现在读起来有些言不及义,空洞无力,但那时候却博得很多同学的喜欢,他们都不叫我的名字,都以“大诗人”称呼我。我几乎每天都要写一首诗,等到下课后便用透明胶贴在教室的黑板报上,大家见状就会围在一起看我的诗。倘若歌颂的是祖国的大好河山,他们就会叫阿狗蹲在桌子上朗诵。
阿狗自诩有一副像狗一样的金嗓子,故艺名唤作阿狗。他撕下黑板报上的诗歌,“嗖”的一声跃上桌子,收腹抬臀,半跪着,头微微昂起,一对大眼珠子在眼眶里快速地转动,扫视便笺簿上的诗句,清了清嗓子,开始朗诵起来。我写诗歌不喜欢用“啊”或是“吧”字去表达自己的情感。但阿狗每念完一句总要声嘶力竭的“啊”上一声,他总以为托长音能够显得忘我,深情并茂。可每每这时同学们都会笑得前仰后仰,我自然也被他气得七窍生烟,为此,我好几次都和阿狗厮打起来。班主任拿我俩实在没法,就没日没夜的罚我抄课文,罚阿狗背书。我气不过,在便笺簿上又多写了一首骂狗的诗。我把诗歌传给女同桌陶子妹,想她一定会捧怀大笑并指着我的大鼻子说:“阿识诗人,你作诗骂狗的本事真可谓出神入化啊!”,但陶子妹竟然当着我的面把我写的骂狗诗撕得粉碎,她铁青着脸对我大吼:“够了,阿识!我不许你这么骂他,你给我滚!”我愣愣地看着陶子妹,这个平日里文静,爱穿淡蓝色碎花衬衫的女孩居然会因为阿狗遭受我的羞辱而怒发冲冠,有失文雅。
陶子妹喜欢读我写的情诗。我喜欢在诗歌里捕捉有关她的镜头,白皙的瓜子脸微微透着淡红,光洁无瑕的肌肤,笑的时候如痴如醉,特别是在阿狗蹲在桌子上朗诵我的诗歌时。当然,我最喜欢看她的那双清澈明亮的咖啡色瞳孔,陶子妹时常摸着我情诗里的那些温热的字眼,有时感叹:“阿识诗人,这诗歌写得真美!”我不好意思地摇摇头。有时她也会问:“阿识诗人,你写得是谁啊?”
“你猜?”她看了看我,又念了念诗:“这难道是我吗?”我拼命地点点头:“是的,是的。”她笑了笑,又轻声细语的对我说了声“谢谢”。
那是我青春里听到过的最美好的一句台词,因为陶子妹说这话时,她咖啡色的瞳孔会轻轻地转动,像我音乐盒里的水晶球,每次我认真的看着它,它就会一闪一闪,然后跟着音乐画圈圈。
音乐盒是陶子妹送给我的十八岁生日礼物。她说,诗人写诗前需要静静的听一首优美的曲子,这样才能写出脍炙人口的诗。我觉得陶子妹说的很对,于是我打开音乐盒,水晶球开始一闪一闪,然后慢慢的转起来,歌声响起:“教室里那台风琴叮咚叮咚叮咚,像你告白的声音,动作一直很轻……”就这样,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深深的被这首歌吸引,我竟在不知不觉中开始写情诗,那些诗全部和陶子妹有关,大多数都很唯美伤感,就像“微笑看你送完信,转身离开的背影”,就像“旋转木马在脑海里转不停”,也像“出现那些你对我好的场景”。
直到后来有次我看见陶子妹偷偷把午饭塞进阿狗的桌洞里,我才突然明白,读高三时的陶子妹每天都捧着一大碗凉开水在教室里慢慢地喝,她那白皙的脸上总会渗出汗珠,下午上课时会昏睡在课桌上,总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老师问她一些很简单的问题,她也答不上来,这些原来都和阿狗有关。
陶子妹说,左大海之所以会喊自己为阿狗是因为他从小就没有爹娘,他和六十多岁的奶奶相依为命,奶奶靠捡破烂供他读书,他每天只喝一小碗米粥。自陶子妹发现阿狗的这个秘密后,她才把自己的中饭留给阿狗吃,她说这样不但能帮助同学,自己还能减肥,真是大好事一桩。但我就是有些不服气,她凭什么对阿狗这么好,宁愿自己挨饿。
第二天,我找来阿狗谈话。我想让他知道陶子妹为了帮他,她自己的身体却每况愈下。可我却发现一个惊天秘密,原来阿狗已经成了陶子妹的男朋友。阿狗曾为了阻止陶子妹,坚决不吃她给的午饭,却差点害了陶子妹的性命。那天,陶子妹站在教学楼的天台上,她威胁着阿狗说:“左大海,如果你不答应我,我就死给你看!”阿狗拿她没辙,只好先答应她。
我听后真是哭笑不得。我总以为自己喜欢陶子妹,喜欢的快要吐。我每天都在睡觉前打开音乐盒,趴在床上听那首曲子,然后熬夜写情诗,第二天就送给陶子妹。可我不曾预料到,有很多喜欢或不喜欢有天会在别人的心里溃不成军,我喜欢陶子妹,陶子妹却一点儿也不喜欢我。她有男朋友,我只不过把自己当成一首情诗送给她,她虽然喜欢读诗,但绝对不会喜欢上写诗的人。那一刻,我仿佛看到陶子妹趴在阿狗的肩膀上哭得泣不可仰,天台上时不时有风吹过,这大概是风看出了他俩的情意,没一会儿他俩又手牵着手,笑意盈盈。我也仿佛明白,陶子妹第一次大发雷霆叫我滚是有原因的,她喜欢左大海已经到了无法忍受我在诗歌里骂左大海为狗的地步。
我终于下定决心不把手中的情书送给陶子妹。虽然这封情书里也有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但我还是把它藏在了音乐盒里。每当我再拿出来时,盒子里的水晶球就会一闪一闪,就像歌词说的那样,亲爱的那不是爱情,就像精灵住错了森林。也许陶子妹永远都不会知道她是第一个陪我过生日的女孩,也是唯一一个送过我生日礼物的姑娘。我给她写情诗,送她情书也是有原因的。
我们都有过那种把喜欢一个人,看作和吃饭、念书、走路一样重要的日子,把喜欢看得好郑重也固执。比暗恋要多一些,比恋情要少一些,像是一种简单的信仰,傻傻的坚守。那种喜欢,或许一生也就只能那么一次了。
多年后,我们终会在生命的某个转角里发现,那些被辜负的被隐匿的被埋葬的喜欢,并不是毫无意义的。至少我现在在南方还过着更有诗意的生活,有时候一个人偷偷跑到北方旅行,看到长得和她差不多的姑娘时,我就会想起盒子里的那首温暖的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