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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子当道,英雄流泪”,这种说法我不太认同。虽然我对那些动辄片酬过亿的小鲜肉也不甚“感冒”,但我认为那是一个行业在发展中的问题,是可以在行业内慢慢调节纠正的——我觉得,要说一种道理、要肯定和宣传某一类正能量的人或事,就非要踩低另一类人或事,不好。英雄,当然要给予应有的待遇和尊重,但即便把所有的演员都杀了,英雄就得到尊重了吗?不一定吧。一个群体受到了不公正待遇,就对另一类貌似成功的群体口诛笔伐,并不是让大家都得到公正待遇的良策。
下面簡单分析一下这种说法的逻辑问题和此逻辑下的荒诞结果。
首先,把演员称作戏子,本身就是一种不尊重人的说法,不应该用这个词。演员这个职业并不是非法的,是国家允许的,也是祖国文化千百年来传承下来的,已经经过长时间证明,这个职业是人民需要的。人民不光需要吃饭,吃饭之后还需要有文化生活。文化生活不是简单的唱个小曲儿逗人一乐,还有引导人们积极向善、稳定民心以及相应的教化作用。这个不用质疑了,所以也不要提“戏子”这种侮辱性的称呼了。
其次,演员拿的钱多、风光、有人追捧,不是演员自己的错,是市场和拜金风气等所致,甚至有“看不见的手——资本”故意设局推动所致。过去,演员和所有制片人员只拿微薄工资也拍出过许多优秀作品。但更重要的是,今天演员的薪资待遇、社会影响力是人民生活水平上升到一定程度之后,对文化娱乐的需求增加导致文化产业大发展,进而导致演员身价被市场抬高所致。当然,也有炒作的成份,那是另一方面的话题,但主体还是因为演员自身有某种价值才被追捧。
第三,挣到大钱的人很多,挣到违法的、不干净的钱的人也很多,不能因为演员经常出镜被人看到,就拿他们来作为背锅侠。“戏子当道,农民流泪”“戏子当道,工人流泪”“戏子当道,清官流泪”“戏子当道,清洁工流泪”“戏子当道,学生流泪”……这样造句不好吧?如果演员有问题,逃税、吸毒、嫖娼……按规定处罚就行了,而且我们已经知道很多这样的情况受到处罚了,那为啥还要让他们来背锅呢?挣钱多又很出风头的,也不光是演员啊。无数人把一位姓马的商人叫爸爸,把另一姓王的小伙子叫老公,马王两人的财富积累,以及粉丝对马王的追捧,完全不在任何一位演员之下,甚至所有演员的财富与话题性加起来也不如这两位,那是不是也可以说“马王当道,英雄流泪”呢?
第四,演员挣到大钱的、风光无限的,其实还是极少数。大多数演员可能是从群演干起的,一天挣几十到一两百,可能还不如民工挣得多,现在搞装修的工人一天的工资都比群演多,还不用担心被潜规则。如果把这些人都归于“戏子”之列的话,他们可就冤死了,他们一天天顶着烈日、穿着铠甲站在野地里演着英雄手下的无名小卒,我相信英雄不会因为嫉妒他们而流泪的。
第五,演员中间,还有许多一生清贫,甘于清贫,致力于舞台剧、民间戏曲等等的隐世高手,他们清苦一生,就为保存本国本地的文化遗产而努力,英雄与他们是同类人,惺惺相惜还来不及呢,流什么泪呀?即使是大红大紫的演员中间,大部分也是有职业道德、有水准、有担当的“英雄”。像李雪健老师这样的表演艺术家,经历过癌症的浩劫,听力大减,每次拍戏都会把自己和对方的台词都背下来,看着对方的口型表演……我们会被他的精神感动得流泪,哪位英雄会因为没有他挣钱多、名气大而流泪?
第六,演员,很可能是推广英雄人物最得力的群体之一吧?无数的演员表演过无数的英雄人物,让他们的形象与气质得以流传,这一点,其他群体可能很难比拟。
第七,英雄,自有其自尊。我不认为,英雄人物会因为自己挣的钱不如演员多、名气没有演员大就生气,就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待遇。人生的价值,并不在娱乐八卦和热搜榜上。你自己在意娱乐八卦和万众追捧,才会觉得英雄要上娱乐八卦,要被万众追捧。英雄很可能并不在意。一个院士,是将失控的卫星遥控转入正轨有成就感呢,还是期待有人卖血来给他献花有成就感?另外,当前人们的关注方向是多种多样的,当你热爱物理的时候,你可能会跪舔牛顿、爱因斯坦;当你热爱数学时,可能会迷上华罗庚、陈景润;当你热爱体育时,你会不远万里追去看姚明、李娜……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沉迷在明星的光环下,那个银光闪闪的世界,是某些人向往的全部,但也可能是另外一些人不屑一顾的镜花水月。比如说,我就没有,我更感兴趣的是苹果和微软谁能造出我更喜欢的电脑。那些凋零的老兵,在最后的时刻不会提及演员或其他什么风光的人物,他可能会回忆起这一生最光荣的时刻:老子干掉了十个敌人——足矣。风马牛不相及,关演员何事?
第八,某些人对疆土的概念可能还停留在过去。当前是网络时代、新媒体时代、视频时代,有形的国境线划分当然还是有意义,但不是唯一的国境线了,保护敌人不要越过我们无形的国境线更为重要——这就是文化疆土的概念。影视、游戏这种影响力巨大,而且在科技与网络飞速进步的助力下呈爆炸性发展的行业,已经对各国国民生活产生了极其巨大的影响,日后的影响还会更大,大到足以让你自发地认同他国之治国理念、自认为是他国之国民。文化产业实际上是精神侵略、洗脑之战,用什么来形容其严重性都不为过!
我国的影视业还处于发展阶段,虽然体量很大,但水平还较低,相较于日韩都有差距,更不用说与美剧和好莱坞大片抗衡。引进的影视作品,每年都从我国攫取数以百亿计的财富,这些全是建构在其完善的制作体系之上的,而这个体系,当然就包括演员这个行业了。美国大片中的那些巨星,收入远远超出我国的影视明星,其话题性、影响力,国内明星更是不可与之同日而语。这些都是因为,明星本身有着巨大的影响力以及商业价值,可以带着文化侵略团队,兵不血刃地攻城掠地,尽享他国国民娱乐刚需之红利,同时渗透其价值观。从这个角度来说,人家的明星演员,与肩负枪炮、驾驶战机与航母的英雄是一样的性质。我国目前已经认清了这个事实,最高管理层已经多次提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概念,并已经产生了较好的效果。从业者已经认清的事实是:必须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能走向国际的演员明星。在幕后的编剧、导演、制片人等相关行业的助力下,让这些明星带着我们的文化基因去传播我们的价值观,去影响全世界。我们明白没有用,必须全社会都来弄明白这个道理,共同守住我们的文化疆土。
所以,不要随便否定一种职业,不要随便让一种职业去替他人背锅。如果演员没有了,电视台、视频网站、电影厂就都可以关门了,编剧、导演、制片人、服化道、摄美录都可以回家了……没有这个产业,损失的钱并不多,好像没啥大不了的。但是,如果你再想讲一个道理,就只能干巴巴地讲道理,没有了人民喜闻乐见的载体,有没有人听就很难说了。另外,人们下班之后,可以消遣时间、放松精神的方式突然少了一大块,大家只能纷纷走上街道。在城市,在乡村,在海岛,四处游荡着无所事事的人……当你深夜起来小解的时候,你还能看到外面闲逛着喧哗的失眠者。这种场面,我相信谁都不想看到。
下面簡单分析一下这种说法的逻辑问题和此逻辑下的荒诞结果。
首先,把演员称作戏子,本身就是一种不尊重人的说法,不应该用这个词。演员这个职业并不是非法的,是国家允许的,也是祖国文化千百年来传承下来的,已经经过长时间证明,这个职业是人民需要的。人民不光需要吃饭,吃饭之后还需要有文化生活。文化生活不是简单的唱个小曲儿逗人一乐,还有引导人们积极向善、稳定民心以及相应的教化作用。这个不用质疑了,所以也不要提“戏子”这种侮辱性的称呼了。
其次,演员拿的钱多、风光、有人追捧,不是演员自己的错,是市场和拜金风气等所致,甚至有“看不见的手——资本”故意设局推动所致。过去,演员和所有制片人员只拿微薄工资也拍出过许多优秀作品。但更重要的是,今天演员的薪资待遇、社会影响力是人民生活水平上升到一定程度之后,对文化娱乐的需求增加导致文化产业大发展,进而导致演员身价被市场抬高所致。当然,也有炒作的成份,那是另一方面的话题,但主体还是因为演员自身有某种价值才被追捧。
第三,挣到大钱的人很多,挣到违法的、不干净的钱的人也很多,不能因为演员经常出镜被人看到,就拿他们来作为背锅侠。“戏子当道,农民流泪”“戏子当道,工人流泪”“戏子当道,清官流泪”“戏子当道,清洁工流泪”“戏子当道,学生流泪”……这样造句不好吧?如果演员有问题,逃税、吸毒、嫖娼……按规定处罚就行了,而且我们已经知道很多这样的情况受到处罚了,那为啥还要让他们来背锅呢?挣钱多又很出风头的,也不光是演员啊。无数人把一位姓马的商人叫爸爸,把另一姓王的小伙子叫老公,马王两人的财富积累,以及粉丝对马王的追捧,完全不在任何一位演员之下,甚至所有演员的财富与话题性加起来也不如这两位,那是不是也可以说“马王当道,英雄流泪”呢?
第四,演员挣到大钱的、风光无限的,其实还是极少数。大多数演员可能是从群演干起的,一天挣几十到一两百,可能还不如民工挣得多,现在搞装修的工人一天的工资都比群演多,还不用担心被潜规则。如果把这些人都归于“戏子”之列的话,他们可就冤死了,他们一天天顶着烈日、穿着铠甲站在野地里演着英雄手下的无名小卒,我相信英雄不会因为嫉妒他们而流泪的。
第五,演员中间,还有许多一生清贫,甘于清贫,致力于舞台剧、民间戏曲等等的隐世高手,他们清苦一生,就为保存本国本地的文化遗产而努力,英雄与他们是同类人,惺惺相惜还来不及呢,流什么泪呀?即使是大红大紫的演员中间,大部分也是有职业道德、有水准、有担当的“英雄”。像李雪健老师这样的表演艺术家,经历过癌症的浩劫,听力大减,每次拍戏都会把自己和对方的台词都背下来,看着对方的口型表演……我们会被他的精神感动得流泪,哪位英雄会因为没有他挣钱多、名气大而流泪?
第六,演员,很可能是推广英雄人物最得力的群体之一吧?无数的演员表演过无数的英雄人物,让他们的形象与气质得以流传,这一点,其他群体可能很难比拟。
第七,英雄,自有其自尊。我不认为,英雄人物会因为自己挣的钱不如演员多、名气没有演员大就生气,就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公平待遇。人生的价值,并不在娱乐八卦和热搜榜上。你自己在意娱乐八卦和万众追捧,才会觉得英雄要上娱乐八卦,要被万众追捧。英雄很可能并不在意。一个院士,是将失控的卫星遥控转入正轨有成就感呢,还是期待有人卖血来给他献花有成就感?另外,当前人们的关注方向是多种多样的,当你热爱物理的时候,你可能会跪舔牛顿、爱因斯坦;当你热爱数学时,可能会迷上华罗庚、陈景润;当你热爱体育时,你会不远万里追去看姚明、李娜……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沉迷在明星的光环下,那个银光闪闪的世界,是某些人向往的全部,但也可能是另外一些人不屑一顾的镜花水月。比如说,我就没有,我更感兴趣的是苹果和微软谁能造出我更喜欢的电脑。那些凋零的老兵,在最后的时刻不会提及演员或其他什么风光的人物,他可能会回忆起这一生最光荣的时刻:老子干掉了十个敌人——足矣。风马牛不相及,关演员何事?
第八,某些人对疆土的概念可能还停留在过去。当前是网络时代、新媒体时代、视频时代,有形的国境线划分当然还是有意义,但不是唯一的国境线了,保护敌人不要越过我们无形的国境线更为重要——这就是文化疆土的概念。影视、游戏这种影响力巨大,而且在科技与网络飞速进步的助力下呈爆炸性发展的行业,已经对各国国民生活产生了极其巨大的影响,日后的影响还会更大,大到足以让你自发地认同他国之治国理念、自认为是他国之国民。文化产业实际上是精神侵略、洗脑之战,用什么来形容其严重性都不为过!
我国的影视业还处于发展阶段,虽然体量很大,但水平还较低,相较于日韩都有差距,更不用说与美剧和好莱坞大片抗衡。引进的影视作品,每年都从我国攫取数以百亿计的财富,这些全是建构在其完善的制作体系之上的,而这个体系,当然就包括演员这个行业了。美国大片中的那些巨星,收入远远超出我国的影视明星,其话题性、影响力,国内明星更是不可与之同日而语。这些都是因为,明星本身有着巨大的影响力以及商业价值,可以带着文化侵略团队,兵不血刃地攻城掠地,尽享他国国民娱乐刚需之红利,同时渗透其价值观。从这个角度来说,人家的明星演员,与肩负枪炮、驾驶战机与航母的英雄是一样的性质。我国目前已经认清了这个事实,最高管理层已经多次提出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概念,并已经产生了较好的效果。从业者已经认清的事实是:必须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能走向国际的演员明星。在幕后的编剧、导演、制片人等相关行业的助力下,让这些明星带着我们的文化基因去传播我们的价值观,去影响全世界。我们明白没有用,必须全社会都来弄明白这个道理,共同守住我们的文化疆土。
所以,不要随便否定一种职业,不要随便让一种职业去替他人背锅。如果演员没有了,电视台、视频网站、电影厂就都可以关门了,编剧、导演、制片人、服化道、摄美录都可以回家了……没有这个产业,损失的钱并不多,好像没啥大不了的。但是,如果你再想讲一个道理,就只能干巴巴地讲道理,没有了人民喜闻乐见的载体,有没有人听就很难说了。另外,人们下班之后,可以消遣时间、放松精神的方式突然少了一大块,大家只能纷纷走上街道。在城市,在乡村,在海岛,四处游荡着无所事事的人……当你深夜起来小解的时候,你还能看到外面闲逛着喧哗的失眠者。这种场面,我相信谁都不想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