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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简介兵团农业产业化发展历程的基础上,重点对兵团龙头企业的数量特征进行了较详细地描述、分析:从动态角度对龙头企业数量、龙头企业增加值等进行了分析;从静态角度对69家龙头进行深入调研,对企业的行业分布、区域分布、从业人员数量和素质、企业的运营模式、运营能力(总资产、固定资产、销售收入、利润、利税等)、竞争力(品牌建设、科技创新)和辐射能力五个方面进行了描述和分析。
【关键词】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5-0107-01
一、兵团农业产业化现状
(一)兵团农业经济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组建于1954年,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组成部分,承担着屯垦戍边的历史使命,在自己管辖的区域内,依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是在国家实行计划单列的特殊社会组织。
兵团有14个师(4个市)、176个团场、2200个连队;总人口257.32万人。农业是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兵团牧团场人口190多万人,占兵团总人口的74%。农业就业近47万人,占全兵团就业人数的38%。从2006年到2010年,兵团农业增加值从131亿元增加到263亿元、增长了201%,农业总产值从273亿元增加到526亿元,增长了192%。2012年兵团实现农业增加值263亿元,占兵团GDP的37.5%。
(二)龙头企业基本情况
1、数量规模
兵团69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2008年已有56家,占81.2%,随后每年龙头企业增长数不超过7家,说明兵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格局已在2008年初步形成,在2008年后的这四年增长速度较为平缓。在2008年10月国家农业部公布的第四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316家企业中,兵团仅有3家,所占份额不足1%;在2012年2月公布的第五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兵团4家,所占份额1.1%;目前全国共有90000多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而兵团国家级龙头企业仅为15家,兵团级的仅有54家,合计69家,占全国龙头企业的0.77%,以上数据说明兵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水平较低,但发展潜力巨大。
2、行业分布
如果仅考虑龙头企业经营第一位的主营业务,在调查的龙头企业中,共有52家企业主营种植业及其加工,占总量的75.2%;畜牧业(养殖及其加工)10家占总量14.0%,传统的畜禽养殖业和农业服务业二者合计也仅占了被调查公司主营业务的23.4%;林业(种植及其加工)1家,占总量的1.4%;水产业(养殖及其加工)为0。这说明兵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了以农产品加工为主,其他行业的比重明显偏低的格局。
二、龙头企业运营模式分析
目前兵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中有以下几种运营模式:
(一)以市场为导向的自由松散型
这种体制完全以市场为导向,以市场带动生产基地发展,通过主导产业生产基地联结农业产业化组织或农户,以价格为利益联结点,通过市场自由交易,实现买卖双方利益的产业联结形式。属于松散型利益联结体制。龙头企业对农户生产的果蔬产品一次性收购,价格随行就市,自由买卖,没有长期订单合同保障。目前,在瓜菜、鲜果、加工辣椒、香料、色素原料等果蔬园艺产品交易中采用的比较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产品“卖难”问题,对果蔬园艺业生产有一定促进作用。
(二)以龙头企业或生产基地主导的半紧密型
按照区域化布局,建立或扶持龙头企业的发展,形成的“公司+团场(基地)+农工”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模式,龙头企业带动团场基地和农工,实现企业增效,团场增盈,职工增收。其特点是:龙头企业承担市场风险,团场基地和农工承担农业生产自然风险,此模式适合区域性龙头企业。兵团加工番茄、酿酒葡萄、甜菜等产业多采用的这种模式。如中基番茄、天业番茄、冠农果蔬、绿翔糖业等龙头加工企业,以最低保护价收购合同(订单)为纽带,按同期、同区域市场价收购兑现或超最低保护价部分实行按比例分配等形式,联结龙头企业、团场基地、农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三)以股份合作为主导的紧密型
由团场与企业共同建设生产基地,入股组建股份制加工龙头企业,按股份制企业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利益分配。这是利益联结形式中的紧密型。龙头企业负责加工和产品营销,团场与农户通过订单或承包合同落实种植面积、生产管理、质量安全、原料组织购销等,合作经营双方按股分红和承担风险,形成了产业化经营的利益主体之间以资本为纽带、实行产业一体化经营的利益联结机制。新疆五家渠双渠蔬菜果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100万元,其中101团占30%股份,职工个人占70%的股份,以“基地+农户+公司+市场”的经营方式,产品按照市场价收购,最终利润的30%用作公司发展资金,70%按股分红。
三、龙头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一)资产总额
总资产是反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济规模的一个重要指标。图表显示兵团69户龙头企业近三年资产总额,2009、2010、2011年分别是4528461、4981307、5479438万元,平均每户分别达65629、72193、79412万元,平均每年增幅达10.1%左右。从龙头企业资产总额分布情况看,资产过5000万元的中型龙头企业只占龙头企业总数的30%左右,资产过亿元的较大型龙头企业有21%。因此,尽管总量在不断增加,但大规模的龙头企业仍然不多。
(二)资产负债率
69户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前三年总资产负债率分别5.8%、54.3%、53.5%。到2011年,资产负债率小于30%的龙头企业占总数的23.2%,资产负债率超过60%的龙头企业占总数的31.9%。 (三)主营业务收入
销售收入是反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场化规模和关联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与总资产的分析相似,69户龙头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见表)分别是3015498、3633596、4272235万元,平均每户分别是43703、52661、61916万元,以年销售收入5000万~9999万元为主,超过200000万元的很少。
(四)利税、利润
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目标之一,也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69户龙头企业前三年利税分别为137000万元、157310万元、174555万元,利润为125000万元、149719万元、179327万元。2011年,利税500~999万元的龙头企业占龙头企业总数的15.9%,利税超1000万元的占21.7%,超5000万元的l户。利润500~999万元的龙头企业占龙头企业总数的15.9%,利润超1000万元的占2.9%,超1000万元的只有8户。大部分龙头企业利税、利润不到500万元。
根据以上分析,兵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近三年发展速度较为缓慢,行业分布极不协调,75.2%的企业以种植业及其加工为主;区域分布不均衡,50.73%的企业分布在自然气候良好,交通便利,经济发达的A类地区;89.9%的企业为国有和集体企业,企业活力较弱;企业管理者素质较高,但企业员工素质有待提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团场职工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密,虽多半为合同制,但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对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从整体运营情况看,2011年,按企业总资产分析,兵团69家兵团级以上龙头企业总资产约458亿元,总资产超过30亿元的企业2个,即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超过20亿的企业5个,超过10亿元的企业1个。总资产在10亿元以下l亿元以9家,总资产在1亿元以下5000万以上22家,而总资产在5000万以下的企业有30家。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骨干龙头企业的支撑作用与许多大型龙头企业的规模相距甚远。
参考文献:
[1]孙法臣.新疆兵团农业产业化问题研究,新疆农垦经济,201096)
[2]刘德峰.推进兵团农业产业化的思考 兵团建设 2008(6)
[3]罗华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问题分析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09(10)
【关键词】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5-0107-01
一、兵团农业产业化现状
(一)兵团农业经济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组建于1954年,分布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境内,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组成部分,承担着屯垦戍边的历史使命,在自己管辖的区域内,依照国家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自行管理内部行政、司法事务,是在国家实行计划单列的特殊社会组织。
兵团有14个师(4个市)、176个团场、2200个连队;总人口257.32万人。农业是兵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兵团牧团场人口190多万人,占兵团总人口的74%。农业就业近47万人,占全兵团就业人数的38%。从2006年到2010年,兵团农业增加值从131亿元增加到263亿元、增长了201%,农业总产值从273亿元增加到526亿元,增长了192%。2012年兵团实现农业增加值263亿元,占兵团GDP的37.5%。
(二)龙头企业基本情况
1、数量规模
兵团69户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2008年已有56家,占81.2%,随后每年龙头企业增长数不超过7家,说明兵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格局已在2008年初步形成,在2008年后的这四年增长速度较为平缓。在2008年10月国家农业部公布的第四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316家企业中,兵团仅有3家,所占份额不足1%;在2012年2月公布的第五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兵团4家,所占份额1.1%;目前全国共有90000多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而兵团国家级龙头企业仅为15家,兵团级的仅有54家,合计69家,占全国龙头企业的0.77%,以上数据说明兵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水平较低,但发展潜力巨大。
2、行业分布
如果仅考虑龙头企业经营第一位的主营业务,在调查的龙头企业中,共有52家企业主营种植业及其加工,占总量的75.2%;畜牧业(养殖及其加工)10家占总量14.0%,传统的畜禽养殖业和农业服务业二者合计也仅占了被调查公司主营业务的23.4%;林业(种植及其加工)1家,占总量的1.4%;水产业(养殖及其加工)为0。这说明兵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形成了以农产品加工为主,其他行业的比重明显偏低的格局。
二、龙头企业运营模式分析
目前兵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中有以下几种运营模式:
(一)以市场为导向的自由松散型
这种体制完全以市场为导向,以市场带动生产基地发展,通过主导产业生产基地联结农业产业化组织或农户,以价格为利益联结点,通过市场自由交易,实现买卖双方利益的产业联结形式。属于松散型利益联结体制。龙头企业对农户生产的果蔬产品一次性收购,价格随行就市,自由买卖,没有长期订单合同保障。目前,在瓜菜、鲜果、加工辣椒、香料、色素原料等果蔬园艺产品交易中采用的比较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农产品“卖难”问题,对果蔬园艺业生产有一定促进作用。
(二)以龙头企业或生产基地主导的半紧密型
按照区域化布局,建立或扶持龙头企业的发展,形成的“公司+团场(基地)+农工”产加销一条龙的产业化模式,龙头企业带动团场基地和农工,实现企业增效,团场增盈,职工增收。其特点是:龙头企业承担市场风险,团场基地和农工承担农业生产自然风险,此模式适合区域性龙头企业。兵团加工番茄、酿酒葡萄、甜菜等产业多采用的这种模式。如中基番茄、天业番茄、冠农果蔬、绿翔糖业等龙头加工企业,以最低保护价收购合同(订单)为纽带,按同期、同区域市场价收购兑现或超最低保护价部分实行按比例分配等形式,联结龙头企业、团场基地、农工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
(三)以股份合作为主导的紧密型
由团场与企业共同建设生产基地,入股组建股份制加工龙头企业,按股份制企业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利益分配。这是利益联结形式中的紧密型。龙头企业负责加工和产品营销,团场与农户通过订单或承包合同落实种植面积、生产管理、质量安全、原料组织购销等,合作经营双方按股分红和承担风险,形成了产业化经营的利益主体之间以资本为纽带、实行产业一体化经营的利益联结机制。新疆五家渠双渠蔬菜果品有限责任公司,注册100万元,其中101团占30%股份,职工个人占70%的股份,以“基地+农户+公司+市场”的经营方式,产品按照市场价收购,最终利润的30%用作公司发展资金,70%按股分红。
三、龙头企业运营能力分析
(一)资产总额
总资产是反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济规模的一个重要指标。图表显示兵团69户龙头企业近三年资产总额,2009、2010、2011年分别是4528461、4981307、5479438万元,平均每户分别达65629、72193、79412万元,平均每年增幅达10.1%左右。从龙头企业资产总额分布情况看,资产过5000万元的中型龙头企业只占龙头企业总数的30%左右,资产过亿元的较大型龙头企业有21%。因此,尽管总量在不断增加,但大规模的龙头企业仍然不多。
(二)资产负债率
69户市级以上龙头企业前三年总资产负债率分别5.8%、54.3%、53.5%。到2011年,资产负债率小于30%的龙头企业占总数的23.2%,资产负债率超过60%的龙头企业占总数的31.9%。 (三)主营业务收入
销售收入是反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市场化规模和关联程度的一个重要指标。与总资产的分析相似,69户龙头企业前三年主营业务收入(见表)分别是3015498、3633596、4272235万元,平均每户分别是43703、52661、61916万元,以年销售收入5000万~9999万元为主,超过200000万元的很少。
(四)利税、利润
追求利润最大化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目标之一,也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69户龙头企业前三年利税分别为137000万元、157310万元、174555万元,利润为125000万元、149719万元、179327万元。2011年,利税500~999万元的龙头企业占龙头企业总数的15.9%,利税超1000万元的占21.7%,超5000万元的l户。利润500~999万元的龙头企业占龙头企业总数的15.9%,利润超1000万元的占2.9%,超1000万元的只有8户。大部分龙头企业利税、利润不到500万元。
根据以上分析,兵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近三年发展速度较为缓慢,行业分布极不协调,75.2%的企业以种植业及其加工为主;区域分布不均衡,50.73%的企业分布在自然气候良好,交通便利,经济发达的A类地区;89.9%的企业为国有和集体企业,企业活力较弱;企业管理者素质较高,但企业员工素质有待提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团场职工的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密,虽多半为合同制,但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对企业造成一定的损失;从整体运营情况看,2011年,按企业总资产分析,兵团69家兵团级以上龙头企业总资产约458亿元,总资产超过30亿元的企业2个,即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超过20亿的企业5个,超过10亿元的企业1个。总资产在10亿元以下l亿元以9家,总资产在1亿元以下5000万以上22家,而总资产在5000万以下的企业有30家。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骨干龙头企业的支撑作用与许多大型龙头企业的规模相距甚远。
参考文献:
[1]孙法臣.新疆兵团农业产业化问题研究,新疆农垦经济,201096)
[2]刘德峰.推进兵团农业产业化的思考 兵团建设 2008(6)
[3]罗华伟.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问题分析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