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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新宪法颁布以来,法学界对我国立法体制究属几级立法问题进行了探讨。不同意见归纳起来不外三种:一级立法;两级立法;多级立法。此外,还有"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多层次立法"或"多种立法"等说法。本文试图摆脱"级"的概念的分歧,提出我国立法体制的"一元性"概念,以就教于法学界的同志们。立法权与"立法规权"应加区别这种区别不在法的效力等级而在权力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