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孝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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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肖群忠
  
  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著有《孝与中国文化》《中国道德智慧十五讲》等。
  2014年新年伊始,习近平主席首次以国家元首身份在其办公室发表新年祝辞,其办公室的几张照片被细心的媒体曝光:他与家人推着轮椅上的父亲,他牵母亲的手散步,他与夫人年轻时的合影还有他骑着自行车载着女儿。这几张照片充分体现出他不仅是党和国家的领袖,更是一位家庭生活中的孝子、贤夫和慈父。百姓俗语常说,“百善孝为先”。看着他办公室这几张家庭生活照,作为一个中国人感到特亲切,感觉到这才是中国的元首,民众的榜样。那么,孝究竟是什么含义?孝的伦理规范包含哪些?孝的伦理精神本质何在?孝的当代价值何在?这是我们这一讲中准备讲的几个问题。
  一、孝的含义
  
  孝有三种含义:第一,尊祖敬宗;第二,善事父母;第三,传宗接代。其中,尊祖敬宗是对过去,善事父母是讲现在,传宗接代则是对未来。孝把天地、祖宗、父母、已身、子孙、过去、现在、未来贯通连接了起来。
  1. 尊祖敬宗
  万事万物都有个原初的根源和基础,就像一棵树,必有其根,才会逐步长大,有根才会有梢,人类和家族的生命繁衍就像一个生命之树一样,天地与祖先就是这棵生命树的根。
  中国传统孝道就是这样一种“报本返始”的意识,它是基于生命崇拜和祖先崇拜而产生的。因此,孝道最初是指祭祀祖先的仪式和尊祖敬宗的意识。“先祖者,类之本也。”父母是我辈生命的直接源泉,是祖先在现实的象征与代表,因此,珍视生命,首先要善事父母,报答父母养育之恩。在传统中国人看来,如果一个人不尊重自己生命之源的祖先及其在现世的代表父母亲祖,那就是“数典忘祖”的“忘本”行为,一个忘本的人似乎就没有作为人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2. 善事父母
  我想大家都知道斯芬克斯之谜这个故事。斯芬克斯是希腊神话中以隐谜害人的怪物,当一个叫俄狄蒲斯的英雄来到它面前时,它说出了一个自认为是最难的谜语,什么东西早晨四只脚走路,中午用两只脚走路,傍晚用三只脚走路?俄狄浦斯回答:是人。在生命的早晨,他是个孩子,用两只脚和两只手爬行;到了生命的中午,他变成壮年,只用两条腿走路;到了生命的傍晚,他年老体衰,必须借助拐杖走路,所以被称为三只脚。俄狄浦斯答对了,斯芬克斯既气恼又羞愧,便怪叫一声,跳崖而死。
  我想以中国传统孝道文化的角度来继续解读一下这个谜语。每个人的生命成长都要经历由幼小走向衰老的过程,在我们小的时候,如果没有父母扶着我们,拉着我们的手学走路,我们怎么会变成一个两足直立的人呢?如果不是父母叫我们学说话,我们的心智和精神如何成长?那么,到了父母生命即将走将衰老的过程中,我们怎能不做父母的那根拐杖呢?请大家看一下“孝”这个字:这个字老在上,子在下,子承老,子孙扶着老爷爷,不正好像老人的那个拐杖吗?
  3. 传宗接代
  《孟子•离娄上》把传宗接代摆在首位:“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孝要求我们不仅要珍视生命之所源,生命之所出,而且要延续祖先之生命,生儿育女,传宗接代。因为唯有生命的继续存在,才能继先人之志,一切文化理想的实现才有可能。现代社会有些年轻夫妻选择了“丁克家庭”模式,这在现代社会是个人的自由,但在传统孝道看来也许就是不孝,因为这会断了家族的香火,当然,我们今天也不能简单化地用传统的道德标准要求现代人。
  
  二、孝的伦理规范
  
  孝道作为一种实践道德,在中国古代其规范要求是很丰富的,我们这里会做一个大概的分类化介绍。孝道规范系统从其一级分类可分为两大方面:一是善事父母的基本规范,二是立身、事君、处世的泛化规范。
  从善事父母这个基本规范角度看,又可分为事生与事死两个大的方面,即如何对待活着的父母亲祖和如何安顿、对待死去的父母亲祖。这两个方面我又分别将之概括为各三个方面:事生方面即养亲与敬亲,居常与侍疾,顺亲与谏亲;事死方面即丧亲与祭亲,继志述事。下面,我们放在一起来介绍。
  1. 养亲与敬亲
  善事父母,最基本的义务是养亲。“积谷防饥,养儿防老”。人老之后,就渐渐失去劳动能力,如无积蓄,就会衣食无着,即使衣食有所措,也会因为身体衰老,疾病缠身而削弱甚或丧失独立生活能力,因此,要求子女必须尽养口、养体、养身之“反哺”义务。但我们要如何养亲?自然是要从衣食住行,生活起居方面,照顾好他们的生活,使其舒适幸福。当然,仅给父母提供物质保证,使他们衣食无忧,还不是高层次的孝,还要尊敬他们、关心他们,使他们的精神需要得到满足,也就是不仅要养亲,而且还要敬亲。不仅在态度上要对父母乐心养志,和悦敬亲,而且,在行动上也要时时处处行之以礼,以表敬意,这就是居常之礼了。
  2. 居常与侍疾
  要敬父母,必然表现在家庭日常生活中。子女要对父母祖辈,事之以礼。因为礼的本质无非是敬。如何事事、时时、处处对父祖起敬起孝呢?首先要照顾好父母的日常起居,做到冬天温暖、夏天清爽。另外,还要在晚上安顿好父祖休息,早上要去省亲问安,即所谓“冬暖夏清、昏定晨省”,可谓周全细致。这一要求长期影响中国人的生活方式,直至民国时代仍沿此习。
  生老病死是人生的基本存在状态。父母也总是要老,要病。因此,为人子者不仅在日常生活中要对父祖事之以礼,而且要忧年忧疾。子女要经常关心父母的身体,一旦父母病了,能否很好的服侍照顾,这是考验一个人是否孝的重要标准。民间有一种俗语叫“久病床前无孝子”,人老了,在病中更需要子女的照顾。《二十四孝》第二则故事就记载了汉文帝亲尝汤药孝侍母病的事迹:“前汉文帝名恒,高祖第三子。初封代王。生母薄太后。帝奉养无怠。母病三年,帝为之目不交睫,衣不解带,汤药非口亲尝弗进,仁孝闻于天下。”
  3. 顺亲与谏亲
  顺亲,不仅表现在态度上对父母祖辈和悦,在行为上事之以礼,而且更为深层的是要顺从父母祖辈的意志,唯命是从。父母祖辈是子女的长辈,其经历和生活经验也较丰富,子女接受他们的教导和指导,不仅仅是子女对父母祖辈所敬的孝道,也合乎人类社会生活的原则。但如果认为,只要是上辈,就会在一切情况下都是对的,子女在一切情况下都是错的,并且要求子女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绝对服从父母祖辈,显然也是片面的。
  4. 丧亲与祭亲
  儒家为什么如此重视丧祭之礼呢?或者说丧祭之礼的价值何在呢?
  第一,在儒家看来,丧葬祭祀的礼义,是用来教导人民仁爱之心的。第二,丧祭之礼,是对事生之继续,是表达孝子孝心孝行孝道的更为重要的环节。第三,重视丧祭之礼,还在于它本身具有教化作用。“曾子曰: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对于儒家的丧葬制度与文化礼俗,我们既要尊重民族的文化传统,又要与时俱进,革故鼎新。另外,从文化的角度看,儒家孝道的重视尊祖敬宗,重视丧祭之礼的意义,就在于形成了中国人的一种文化历史责任感,这就是继事述事的伦理规范。
  5. 继志述事
  《中庸》有言:“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这表明,孝在父母先祖去世后,不光是对他们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而且要继承他们的遗志,完成他们未完成的功业。这也是子女对父祖的义务。为此,首先要尊重并坚持父祖留下的正确原则,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其实,孝道衍伸规范中的立身修德,建功立业、光宗耀祖的意识就是从这种对家族与历史的责任感中推扩出来的。
  从孝道基本规范上来看,正如《孝经》的最后一句话所总结的那样:“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终矣。”但实际上,孝在中国古代尤其是汉代以后,被全面泛化了。因此,就又产生了孝道的衍生规范,即古人把人的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和孝联系在一起了。从主要方面看可分为:个体生活中的守身立身;政治生活中的忠君;社会生活中的尊老敬长等等。
  孝被看作百善之先,百德之基,因此,立身行道的一切几乎都被看作是孝。“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孝经•开宗明义》)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因为这个身体是父母给的。另外,如果不能保护好自己的身体,也无法孝敬父母,如果再不幸早亡,“白发人送黑发人”被中国人看作是人生的最大悲哀之一。因此,平时要不登高,不临危,不立于危墙之下,守身不仅要守护自然之身,爱护身体,珍惜生命,而且要维护其道德之身。守身就是要坚守做人原则,勿为非作歹,玷辱父母,至陷于不义,而枉父母之生。朱子注云:“守其身,使不陷于不义也;一失其身,则亏体辱亲,虽日用三牲之养,亦不足以为孝矣。”不仅做到持守其身,不辱其亲的基本要求,而且要以孝为出发点,以孝的基本精神为基础,做到仁爱、守礼、正义、信实、自强,因为这些皆本于孝道。曾子说:“仁者,仁此者也;礼者,履此者也;义者,宜此者也;信者,信此者也;强者,强此者也。乐自顺此生,刑自反此作。”(《礼记•祭义》)不仅要修身立身,而且要行道立功,“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孝之衍伸比较有实质规范意义的内容,除了上述的立身内容外,还包括睦族,忠君、尊老、尊长等政治与社会道德内容。“子云:‘睦于父母之党,可谓孝矣’。故君子因睦以合族。”(《礼记•坊记》)
  尊老、敬长也是由孝衍伸出的社会道德要求。“所谓贵老,为其近于亲也。所谓敬长,为其近于兄也。”(《吕氏春秋•孝行》)“事兄悌,故顺可移于长。”(《孝经•广扬名》)因此,在社会上立身处世,必须尊老敬长。
  
  三、孝的伦理精神
  
  下面,我们讲本课的第三个问题:孝道的伦理精神本质。如上所述,古代关于如何行孝的规范很多,我们也许记不住,有的规范可能也已经不是完全能够适合今天的生活。如“父母在,不远游”,在现代社会,很多人都已经很难做到了。但只要我们掌握了孝道的伦理精神本质,我们就会掌握孝的真谛,能会从根本上指导我们的孝道实践。根据《孝经•士章》的相关论述,我把孝道的伦理精神实质概括为这么四个字:爱、敬、忠、顺。
  “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孝经•士章》)
  我认为,孝道主要是由爱心、敬意、忠德、顺行构成的。爱生于自然之亲情,敬生于上下之伦理,爱之奉献与体现则为忠,敬之核心与践行则为顺。
  爱是一切善良道德情感的源头,爱自己的父母,是在与父母相处的过程中,自然而然产生的积极性的感情。所以,孝道不仅是一种伦理义务,它首先是基于爱而产生的积极性的义务,不是强勉出来的。
  父母亲子关系,不是一种平行的平等关系,亲子之间由于自然、养育等原因,具有上下尊卑的等差特点,父母的养育之恩,父母一生的经验也值得我们去尊重。因此,对父母在心理上不仅要从情感上去爱他们,而且还要从理智意志的角度去敬重他们。
  不仅要从心理与思想感情上去爱父母、敬父母,更要从行动上为父母奉献,听父母的话,顺从父母的正确意志。爱要通过忠即竭力奉献去落实,敬要通过顺去体现对父母的敬,这也许就是“孝顺”连用的道理吧!
  只要我们能够牢牢掌握爱、敬、忠、顺这个孝道的伦理精神本质,我们就会在具体多变的实践境遇中去创造性地努力做到孝行。
  
  四、孝道的当代价值
  
  孝道的当代价值我们主要强调下面这样两点:
  第一,弘扬孝道有利于家庭亲子关系的和谐,有利于解决中国的养老问题。由于传统文化与道德的式微,有不少家庭的亲子关系并不和谐,在社会上会经常听到、看到很多父母有数子女而没人养的情况,也有因为一点财产分割继承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的,也有些儿女不能自食其力,充当“啃老族”的,更有一些杀亲的恶性事件发生,这一切现象的形成虽有多种原因,但长期不重视孝道教育可能是原因之一。中国目前有近2亿老年人,已经步入老年社会,到本世纪中叶,我国的老年将达到4亿多。在传统中国,实际上是孝道养活了中国人自己,养老主要依赖家庭养老,在我们这样的发展中大国,在我们这样的文化传统里,养老仍然是家庭子女的道德甚至是法律义务,为了使所有老年人老有所养,我们也要大力弘扬孝道。
  第二,弘扬传统孝道,有利于培养中国人的道德责任感,提高公民的道德素质。人最早接触的人际关系就是与父母的关系,人间的慈爱与呵护首先来自于父母,爱教会爱,人总是在他人的爱中感受爱,体验并形成最初的道德责任感的。这种基于人类自然血缘关系而产生的对父母亲人的亲爱之情、忠敬之行,确是人的其它德性和责任感的基础。孝是对父母亲祖的责任,出于对他们的责任,在传统社会,中国人就可以基于此责任而护身、养身,立身行道,光宗耀祖,在家孝亲,在社会就会忠于首长和团体,做起事来,也就会有责任感,有敬业精神,与人打交道,也会时时想到,“与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一个人的初始责任也是对父母的责任。人的道德成长正是把这种责任感不断扩充、升华而形成了对他人及社会的爱与责任。每一个社会成员大多具有为人子女的身份,因此,要求每个人孝敬父母是培养公民道德素质的起点。传统中国之所以能把孝泛化,一方面是因为孝的主体是广泛的,另一方面孝作为道德的起点与内在精神,即爱与责任,有进一步扩充、升华的可能性,以至于从孝敬父母中可以升华出爱他人、爱民族、爱国家的社会责任感来,如对民族行大孝的意识,如视祖国为父母之邦的意识,如我们都是炎黄子孙的意识。因此,孝道教育实在是培养中国人道德的起点与源头。
  “子欲养,亲不待”。我已经人过半百,父母均已经不在了,母亲离世时我只有15岁,母亲临别时,放心不下我的那种生离死别的样子,多少年来,我想起来就伤心,因此对“子欲养,亲不待”这句话真是体会很深呀!愿与大家共勉:早点行孝道,善待你的父母和亲人吧!■
  
  责任编辑/杨艳利
  * 本文系作者于2014年4月2日在中国人民大学“人文类全校通选课”上的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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