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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子一直是男性朋友眼中的女友范本。她做得一手好菜,据说是学自她外婆,因为虹子的妈妈对做菜一窍不通。5岁那年父母离婚,从此妈妈变成要工作的单亲,于是,虹子从小就要担起照顾弟弟的责任。天分加上兴趣,她8岁就能搬着小板凳在炉子前面煎煮炒炸。等到上了高中,虹子的厨艺已经挥洒自如,能做出12道宴客大菜,脸不红气不喘。
虹子的绝技很快在朋友间传开,她在朋友圈宣布要煮饭那天,家里的门铃就会在准点响起。有良心的带酒来,没贡献的饭后洗碗,大家都说能不能餐费包月,煮什么随她高兴。梁振宇就是被拉来蹭饭的时候喜欢上虹子的。
那天饭桌上,有一道芋香狮子头。这是道功夫菜。狮子头说穿了就是大肉团,传统的肉馅是六分瘦四分肥,但是这样的比例稍显油腻。虹子外婆给她的独门配方是七瘦三肥,再加入一片泡水后挤干水分撕碎的白吐司。据说吐司中的酵母能让瘦肉更滑嫩,狮子头吃起来爽口又不柴。每个人煮这道菜都有自己的小技巧。
虹子的终极秘诀是芋头。抛摔铰肉之后,她将芋丝拌入肉里,捏成团后再加上大白菜与鸡汤炖煮。狮子头里的芋丝逐渐软化,吸入了白菜的甜与鸡汤的鲜,绵密松软。一打开砂锅,所有人眼睛一亮,饿虎扑食,说光是这道菜伴着汤就能吃三碗饭。
虹子听了,捧着碗高兴地笑了。梁振宇坐在长桌另一边,和虹子呈斜对角。那一张笑脸让他的心脏瞬间漏跳一拍。几秒钟的时间,四周人声渐淡,他的眼中只有坐在最远那端的她,以及中间冒着阵阵白烟的芋香狮子头。
很快锅底只剩最后一个肉丸子了,大家虎视眈眈、摩拳擦掌。有人说不如猜拳吧!有人说应该给年纪最轻的那个人吃,因为他最靠近发育期。就在大家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梁振宇突然站起来,将整个锅端到自己面前,趁所有人措手不及,他把剩了一半的饭直接倒进锅里,埋头开始吃。
现场顿时一片哗然,大家哀鸿遍野:“卑鄙!无耻!”“快抓住他!”可是等到身边的朋友反应过来,扑上去拉住他的手臂时,狮子头已经被吃掉小半个了。
“虹子你评评理!这颗狮子头该给谁?”有人愤愤不平。
大家的目光“唰”地一下看向她,众人像公堂上的两排衙役,等着青天大人做出判决,不幸的狮子头才得以沉冤昭雪。
愣住的虹子这才反应过来。她看着两手死命抱着砂锅不肯松手的梁振宇,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从脸红到耳根:“他这么喜欢,就给他吧!”听到这句话,梁振宇的头才从锅里抬起。他没说话,只是用眼睛牢牢地看着虹子。
众人的目光又“唰”地一下看回来,一瞬间好像明白了什么。那夜之后,虹子的私人餐厅成为绝响,从此只为喜欢的那个人下厨。振宇变身为所有男同事心中最羡慕的对象,上班的便当都是虹子精心准备的。
下班后,两个人常常手牵手一起去买菜。振宇推着车,与她穿梭在超市的走道之间。一排排未开封的食材与调味品陈列在架上,簇新发亮,有点像未知的人生,经过调理有千百万种可能。
如果生活能和食谱那般,有人指引按部就班该多好。可惜未来从不是烹饪教程,反而比较像是德州扑克。在翻开牌之前,没有人知道花色和数字。我们能做的,只是握紧手上两张仅有的线索,推敲输赢的可能。
在一起一年后,振宇开始加班,陪虹子买菜的时间越来越少。有天早上,振宇起晚了,急急忙忙准备出门。虹子将做好的早点塞在他的手里:“今天你下班没事吧?记得早点回来。”振宇默默点头,吻了她的额头一下,走了。
那天傍晚虹子匆匆赶回家,拿出已准备好的食材忙进忙出。一年前的今天,振宇第一次和她对视的画面依旧鲜明,她要用自己最擅长的方式去纪念一切的开始。将期待拌进馅,丰富鲜明;把喜欢熬成汤,温厚悠长。
可是到了晚上九点,唯一的观众还没有出现。她终于打了电话,只听到另一端人声鼎沸,还夹杂着震耳欲聋的音乐。振宇对着电话那头说,自己和几个朋友在酒吧,为好久不见的老朋友接风,很快就回来。挂掉电话,面对她的是一桌已冷掉的菜。虹子打开芋香狮子头的锅盖,努力保持热度的肉丸子无辜地回望,看起来比她还要寂寞。
那天晚上,振宇醉醺醺地回来,虹子看看时间是凌晨两点。他满面通红,一进门就找厕所吐,吐完就滚倒在客厅中央呈大字形,睡着了。虹子拉着振宇的手臂想拖他回床上去,但七十几公斤的他纹丝不动。就在拉锯的过程中,虹子听见振宇喃喃自语:“谁要去相亲……什么叫作只会煮饭……我就爱吃她煮的饭……”
她有如雷击,原本拉住他臂膀的手,轻轻松了下来。虹子拿出枕头和棉被,温柔地垫在振宇的头下。抖开被子,她将喜欢的人和自己一起盖住,蜷在他身边。
两周之后,振宇被父母叫回家乡。临走前,虹子塞给他一个包裹。“给你在路上吃”虹子微笑着“这是最后一次为你做菜了。”振宇花了很大力气,才艰难地抬起手接过那个布包:“吃了一年你做的好菜,以后吃不到,我会很不习惯的。”
“不过就是吃嘛,餐厅那么多,以后上馆子好了。”振宇沉默了几秒,怀里热乎乎的包裹有点沉,重得仿佛就要捧不住。
两个人再见面已经是三年后。那是一个周末,振宇回到以前居住的城市,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大日子的前一天,大家约好为新郎办一场单身派对,于是他走进一间精品连锁超市,准备选一瓶酒带去。在生鲜蔬菜的摊子前,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正在挑选蔬菜的虹子,抬起头也看见了他。讶异了几秒钟,她笑了:“怎么回来了?”振宇走近几步,在离她还有一米的地方停住“来参加一个婚礼。”他将双手插進口袋“你还好吗?”
“还可以。”说到这里,两个人似乎已经没了话题,感觉又好像还能说很多,因为他们都还站在原地。“你知道吗,我开了一家小馆子,”虹子突然开口,“卖些拿手菜,混搭风。”
振宇点点头:“是该开的,你有天分,也有兴趣。”
她笑了笑,没说什么。
“买材料做芋香狮子头?”他问,指指旁边的架子。
虹子愣了一下,顺着看过去,只见一旁堆积如山的正是香芋。
“不,”她摇摇头,“我的馆子不卖那道菜。”
“有些菜,只能做给某些人吃。”她笑笑,转身离开。走了几步,虹子突然回头和振宇说:“你可能不知道,那时候看你那么喜欢吃芋香狮子头,所以我常常做,总是切芋丝直到手又肿又痛。”
“看来我欠你的很多,不只是那些吃过的菜。”振宇苦笑。
虹子的绝技很快在朋友间传开,她在朋友圈宣布要煮饭那天,家里的门铃就会在准点响起。有良心的带酒来,没贡献的饭后洗碗,大家都说能不能餐费包月,煮什么随她高兴。梁振宇就是被拉来蹭饭的时候喜欢上虹子的。
那天饭桌上,有一道芋香狮子头。这是道功夫菜。狮子头说穿了就是大肉团,传统的肉馅是六分瘦四分肥,但是这样的比例稍显油腻。虹子外婆给她的独门配方是七瘦三肥,再加入一片泡水后挤干水分撕碎的白吐司。据说吐司中的酵母能让瘦肉更滑嫩,狮子头吃起来爽口又不柴。每个人煮这道菜都有自己的小技巧。
虹子的终极秘诀是芋头。抛摔铰肉之后,她将芋丝拌入肉里,捏成团后再加上大白菜与鸡汤炖煮。狮子头里的芋丝逐渐软化,吸入了白菜的甜与鸡汤的鲜,绵密松软。一打开砂锅,所有人眼睛一亮,饿虎扑食,说光是这道菜伴着汤就能吃三碗饭。
虹子听了,捧着碗高兴地笑了。梁振宇坐在长桌另一边,和虹子呈斜对角。那一张笑脸让他的心脏瞬间漏跳一拍。几秒钟的时间,四周人声渐淡,他的眼中只有坐在最远那端的她,以及中间冒着阵阵白烟的芋香狮子头。
很快锅底只剩最后一个肉丸子了,大家虎视眈眈、摩拳擦掌。有人说不如猜拳吧!有人说应该给年纪最轻的那个人吃,因为他最靠近发育期。就在大家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梁振宇突然站起来,将整个锅端到自己面前,趁所有人措手不及,他把剩了一半的饭直接倒进锅里,埋头开始吃。
现场顿时一片哗然,大家哀鸿遍野:“卑鄙!无耻!”“快抓住他!”可是等到身边的朋友反应过来,扑上去拉住他的手臂时,狮子头已经被吃掉小半个了。
“虹子你评评理!这颗狮子头该给谁?”有人愤愤不平。
大家的目光“唰”地一下看向她,众人像公堂上的两排衙役,等着青天大人做出判决,不幸的狮子头才得以沉冤昭雪。
愣住的虹子这才反应过来。她看着两手死命抱着砂锅不肯松手的梁振宇,不知道为什么突然从脸红到耳根:“他这么喜欢,就给他吧!”听到这句话,梁振宇的头才从锅里抬起。他没说话,只是用眼睛牢牢地看着虹子。
众人的目光又“唰”地一下看回来,一瞬间好像明白了什么。那夜之后,虹子的私人餐厅成为绝响,从此只为喜欢的那个人下厨。振宇变身为所有男同事心中最羡慕的对象,上班的便当都是虹子精心准备的。
下班后,两个人常常手牵手一起去买菜。振宇推着车,与她穿梭在超市的走道之间。一排排未开封的食材与调味品陈列在架上,簇新发亮,有点像未知的人生,经过调理有千百万种可能。
如果生活能和食谱那般,有人指引按部就班该多好。可惜未来从不是烹饪教程,反而比较像是德州扑克。在翻开牌之前,没有人知道花色和数字。我们能做的,只是握紧手上两张仅有的线索,推敲输赢的可能。
在一起一年后,振宇开始加班,陪虹子买菜的时间越来越少。有天早上,振宇起晚了,急急忙忙准备出门。虹子将做好的早点塞在他的手里:“今天你下班没事吧?记得早点回来。”振宇默默点头,吻了她的额头一下,走了。
那天傍晚虹子匆匆赶回家,拿出已准备好的食材忙进忙出。一年前的今天,振宇第一次和她对视的画面依旧鲜明,她要用自己最擅长的方式去纪念一切的开始。将期待拌进馅,丰富鲜明;把喜欢熬成汤,温厚悠长。
可是到了晚上九点,唯一的观众还没有出现。她终于打了电话,只听到另一端人声鼎沸,还夹杂着震耳欲聋的音乐。振宇对着电话那头说,自己和几个朋友在酒吧,为好久不见的老朋友接风,很快就回来。挂掉电话,面对她的是一桌已冷掉的菜。虹子打开芋香狮子头的锅盖,努力保持热度的肉丸子无辜地回望,看起来比她还要寂寞。
那天晚上,振宇醉醺醺地回来,虹子看看时间是凌晨两点。他满面通红,一进门就找厕所吐,吐完就滚倒在客厅中央呈大字形,睡着了。虹子拉着振宇的手臂想拖他回床上去,但七十几公斤的他纹丝不动。就在拉锯的过程中,虹子听见振宇喃喃自语:“谁要去相亲……什么叫作只会煮饭……我就爱吃她煮的饭……”
她有如雷击,原本拉住他臂膀的手,轻轻松了下来。虹子拿出枕头和棉被,温柔地垫在振宇的头下。抖开被子,她将喜欢的人和自己一起盖住,蜷在他身边。
两周之后,振宇被父母叫回家乡。临走前,虹子塞给他一个包裹。“给你在路上吃”虹子微笑着“这是最后一次为你做菜了。”振宇花了很大力气,才艰难地抬起手接过那个布包:“吃了一年你做的好菜,以后吃不到,我会很不习惯的。”
“不过就是吃嘛,餐厅那么多,以后上馆子好了。”振宇沉默了几秒,怀里热乎乎的包裹有点沉,重得仿佛就要捧不住。
两个人再见面已经是三年后。那是一个周末,振宇回到以前居住的城市,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大日子的前一天,大家约好为新郎办一场单身派对,于是他走进一间精品连锁超市,准备选一瓶酒带去。在生鲜蔬菜的摊子前,他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
正在挑选蔬菜的虹子,抬起头也看见了他。讶异了几秒钟,她笑了:“怎么回来了?”振宇走近几步,在离她还有一米的地方停住“来参加一个婚礼。”他将双手插進口袋“你还好吗?”
“还可以。”说到这里,两个人似乎已经没了话题,感觉又好像还能说很多,因为他们都还站在原地。“你知道吗,我开了一家小馆子,”虹子突然开口,“卖些拿手菜,混搭风。”
振宇点点头:“是该开的,你有天分,也有兴趣。”
她笑了笑,没说什么。
“买材料做芋香狮子头?”他问,指指旁边的架子。
虹子愣了一下,顺着看过去,只见一旁堆积如山的正是香芋。
“不,”她摇摇头,“我的馆子不卖那道菜。”
“有些菜,只能做给某些人吃。”她笑笑,转身离开。走了几步,虹子突然回头和振宇说:“你可能不知道,那时候看你那么喜欢吃芋香狮子头,所以我常常做,总是切芋丝直到手又肿又痛。”
“看来我欠你的很多,不只是那些吃过的菜。”振宇苦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