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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参与是公民为表达或维护利益而进行的、影响政府決策的行为与过程,它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本质要求,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行为之一。新中国成立60年来,伴随我国社会经济取得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我国公民政治参与也呈现出巨大的变化与发展。
公民政治参与的动因由情感走向理性
政治参与需要激情,但又不能为情感左右;有序、有效的政治参与,需要公民理性选择和依法独立判断,只有理性的政治参与,才能真正促进国家稳定发展,仅凭情感参与政治,只会落入无序参与的泥潭。而无序参与只能葬送国家发展的良机,破坏现有的政治秩序,百弊而无一利。
新中国成立初期,多数中国人带着朴素感情参加各种社会生活,从心里拥护党、感谢政府,无论是选举、还是参加其他政治活动,都是按“领导意思做”,不怀疑、不提出反对意见,甚至连补充意见也没有,“完全同意”。依靠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忠诚,我国曾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辉煌成就,这也为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实践证明,这种以忠诚替代价值判断的情感政治,在短期内有用,但长期下去,后果危险!“文革”所演绎的“大民主”,用情感代替理性的政治参与,“播下去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在政治参与中,情感用事,不仅不利于国家社会发展,而且也抑制了公民的判断力,极易将公民参与引向邪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的法治意识、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公民主体性不断得到优化,越来越多的公民在政治参与时,根据法律、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把握自己的行为,不为一时的情感影响,不盲目追寻自己不需要的目标,自主、理性地把握自己的表決权、参与权。在基层民主自治过程之中、在重大公共決策的征求意见之中、在各种竞争性选举之中,都能看到公民理性行为。
公民政治参与方式
日渐显现出多层次、多样性的发展趋势
公民政治参与形式,既与国家制度供给直接相关,也与公民参与能力与技巧相关,既与政治文化紧密相连,也与科技发展水平相连。当“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认识上升到国家制度层面时,“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制度供给不断具体时,公民政治参与的新渠道与新方式就不断在政治实践中创造与刷新。
我们看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公民政治参与方式显现出多层次、多样性的发展趋势:个体参与与群体参与并存、现实参与与虚拟参与同在、基层参与与高端参与共进、建设性参与与批判性参与相融。目前在基层,公民由不熟悉竞争性选举到参与竞争性选举,由投票时不会写票到投票时能够根据自己的判断投下神圣的一票,由只是扮演投票者的角色,向自荐参与竞选的转变,由只知打市长热线反映情况,到熟悉利用网络反映更多人的呼声,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到自觉利用网络监督公共权力运行,由写书信反映民情民意,到开博客“晒”自己的政治观点与主张……等等,当代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形式与渠道越来越丰富。各级领导者利用网络与网民交流,“问计于网”,更是使得网络参与成为眼下中国公民政治参与颇具影响力的载体。城市业主委员会、农民理事会等不断出现的“草根组织”也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开拓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新渠道。
公民政治参与的内容
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表面参与走向深度参与
決定公民政治参与内容不断深化需要两个条件,即:一是政府相信公民参与公共決策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是现代公共治理不可逾越的过程,二是公民参与过程中所表达出来的能力与想法能够使政府決策更为科学、使政策执行更易达到预期目标。正是基于对这两个条件认识的不断深入,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内容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表面参与走向深度参与。
越来越多的公民除了定期参加既有的活动,如参加基层选举、关心国家大事、参与社区活动等之外,还自愿参与地方各级人大的容许公民旁听的各种会议,自愿参加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开展的“献计献策”活动。在2001年《婚姻法》的修订、2005年《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2006年的《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等事关公民切身利益的法律讨论中,不仅仅参加人数空前,更重要的是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得到了表达。近几年“两会”期间,千万网民在网上参与国是,大量网民在网上针砭时弊,张扬正义,越来越多公民的网上虚拟行为走向政治参与的现实前台,凸现出我国公民社会的成长和公民参与向纵深发展的趋势。
公民政治参与的目的由象征走向实质
公民参与不仅是体现民主形式的需要,更重要的民主实质的内在要求。在整个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过程中,民主既是目的也是手段。公民政治参与不仅仅具有象征意义,更确切地说,是现实政治过程中“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必受人民制约”原则的外化;广泛的公民政治参与是公共权力运行中的最大边界,也是公共权力运行中忠诚老实的最好屏障。基层民主运行中显现出来的“民主选举、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力量,最能说明公民政治参与的正向作用,对国家制度建设产生了不少示范效应。虽然在我国,政治参与由象征向实质的转变是个漫长而艰巨的过程,但其方向不可更改!
公民政治参与的动因由情感走向理性
政治参与需要激情,但又不能为情感左右;有序、有效的政治参与,需要公民理性选择和依法独立判断,只有理性的政治参与,才能真正促进国家稳定发展,仅凭情感参与政治,只会落入无序参与的泥潭。而无序参与只能葬送国家发展的良机,破坏现有的政治秩序,百弊而无一利。
新中国成立初期,多数中国人带着朴素感情参加各种社会生活,从心里拥护党、感谢政府,无论是选举、还是参加其他政治活动,都是按“领导意思做”,不怀疑、不提出反对意见,甚至连补充意见也没有,“完全同意”。依靠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忠诚,我国曾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辉煌成就,这也为我国社会主义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实践证明,这种以忠诚替代价值判断的情感政治,在短期内有用,但长期下去,后果危险!“文革”所演绎的“大民主”,用情感代替理性的政治参与,“播下去的是龙种,收获的却是跳蚤!”在政治参与中,情感用事,不仅不利于国家社会发展,而且也抑制了公民的判断力,极易将公民参与引向邪路。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公民的法治意识、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公民主体性不断得到优化,越来越多的公民在政治参与时,根据法律、根据自己的价值判断把握自己的行为,不为一时的情感影响,不盲目追寻自己不需要的目标,自主、理性地把握自己的表決权、参与权。在基层民主自治过程之中、在重大公共決策的征求意见之中、在各种竞争性选举之中,都能看到公民理性行为。
公民政治参与方式
日渐显现出多层次、多样性的发展趋势
公民政治参与形式,既与国家制度供给直接相关,也与公民参与能力与技巧相关,既与政治文化紧密相连,也与科技发展水平相连。当“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认识上升到国家制度层面时,“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制度供给不断具体时,公民政治参与的新渠道与新方式就不断在政治实践中创造与刷新。
我们看到,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公民政治参与方式显现出多层次、多样性的发展趋势:个体参与与群体参与并存、现实参与与虚拟参与同在、基层参与与高端参与共进、建设性参与与批判性参与相融。目前在基层,公民由不熟悉竞争性选举到参与竞争性选举,由投票时不会写票到投票时能够根据自己的判断投下神圣的一票,由只是扮演投票者的角色,向自荐参与竞选的转变,由只知打市长热线反映情况,到熟悉利用网络反映更多人的呼声,由“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到自觉利用网络监督公共权力运行,由写书信反映民情民意,到开博客“晒”自己的政治观点与主张……等等,当代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形式与渠道越来越丰富。各级领导者利用网络与网民交流,“问计于网”,更是使得网络参与成为眼下中国公民政治参与颇具影响力的载体。城市业主委员会、农民理事会等不断出现的“草根组织”也为公民有序政治参与提供了良好的平台,开拓了公民政治参与的新渠道。
公民政治参与的内容
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表面参与走向深度参与
決定公民政治参与内容不断深化需要两个条件,即:一是政府相信公民参与公共決策是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是现代公共治理不可逾越的过程,二是公民参与过程中所表达出来的能力与想法能够使政府決策更为科学、使政策执行更易达到预期目标。正是基于对这两个条件认识的不断深入,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内容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表面参与走向深度参与。
越来越多的公民除了定期参加既有的活动,如参加基层选举、关心国家大事、参与社区活动等之外,还自愿参与地方各级人大的容许公民旁听的各种会议,自愿参加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开展的“献计献策”活动。在2001年《婚姻法》的修订、2005年《物权法(草案)》征求意见、2006年的《个人所得税法》的修订等事关公民切身利益的法律讨论中,不仅仅参加人数空前,更重要的是许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得到了表达。近几年“两会”期间,千万网民在网上参与国是,大量网民在网上针砭时弊,张扬正义,越来越多公民的网上虚拟行为走向政治参与的现实前台,凸现出我国公民社会的成长和公民参与向纵深发展的趋势。
公民政治参与的目的由象征走向实质
公民参与不仅是体现民主形式的需要,更重要的民主实质的内在要求。在整个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过程中,民主既是目的也是手段。公民政治参与不仅仅具有象征意义,更确切地说,是现实政治过程中“一切权力来自人民,必受人民制约”原则的外化;广泛的公民政治参与是公共权力运行中的最大边界,也是公共权力运行中忠诚老实的最好屏障。基层民主运行中显现出来的“民主选举、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力量,最能说明公民政治参与的正向作用,对国家制度建设产生了不少示范效应。虽然在我国,政治参与由象征向实质的转变是个漫长而艰巨的过程,但其方向不可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