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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价格认证机构要履行好“价格法官”的职责,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意义重大。紧密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杭州市价格认证系统结合实际制定了《杭州市价格认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切实规范价格认定行为,强化风险防范,为杭州市价格认定工作的完善与创新提供支撑。
关键词:价格认定 法律顾问制度 杭州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并进一步明确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也曾明确要求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而对政府而言,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规范政府行为,有效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中国的题中应有之意。价格认证机构也不例外,要履行好价格认定裁定职能,就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不仅可以有效弥补当前价格认证立法和制度机制建设不足,而且还是破解当前价格认定热点难点问题的可选途径,可以说,法律顾问制度既是提高价格认定机构依法治价水平的标准配置,同时也是提高价格认定机构工作效率的必备条件。
为适应价格认定工作发展需要,切实规范价格认定行为,有效推进依法治价工作发展,根据《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杭州市价格认证中心结合杭州市价格认证工作实际,制定了价格认定法律顾问制度,同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聘请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作为全市价格认定工作的法律顾问。
目前杭州市价格认定法律顾问制度已实施一年有余,从实践情况来看,效果较好,也切实为杭州市价格认证系统完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价格认证法律事务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提供了重要支撑。笔者拟从杭州市价格认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工作经验、社会实践以及在勤阅有关方面的书籍文章后形成的思路,并通过对这一制度的构建做一分析和研究,希望能为各地在规避“三涉、二合、一调矛”工作执业风险和依法治价的履行上提供一些灵感和思路。
一、建立价格认定法律顾问制度的现实意义
(一)是弥补立法和制度机制建设不足的有效补充
从当前价格认定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上来看,我国现行的价格认定依据主要有:《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扣押、追缴、没收财物估价管理办法》、《关于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物价格鉴定管理的补充通知》、《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管理办法》等,立法的最高效力也无非是部委规章,即使部分省市以条例的形式就价格认定的相关工作予以进一步明确,但就价格认定系统而言,其核心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对价格认定工作的鲜有提及确实影响巨大,使得价格认定工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特别是在其它大法的权力争夺中夹缝求生。因此,有必要从建立价格认定法律顾问制度的角度切实规范价格认定系统的行政程序和主体行为,以便从全局角度使价格认定机构在为司法机关、政府机关以及相关部门服务时能够更好更高效地依循法律法规。
(二)是解决当前价格认定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
当前价格认定工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往往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由于一些价格认定人员为主观减少个人风险而对价格鉴定结论进行左右,并案件的定性走向无罪化或从轻从无方向;二是价格认定文书的过于格式化以及一些价格认定人员的害怕创新心理使得一些具体的有自我保护性的工作和措施没有完全在价格认定结论中得到体现;三是价格认定工作所对应的标的分门别类、五花八门,一些特殊标的或标的所处的性质和环节对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非常高而价格认定人员的学习精力有限之间的矛盾;四是构成价格认定标的价格的要素和影响价格认定标的价格的因素的隐秘性,需要价格认定人员具备的整体风险防范意识等。在当前立法层面和人员素质短时间难以立即提升的情况下,借助专业的法律机构或技术机构解决专业的法律或技术问题既符合当前的政府可以适当通过市场购买服务解决工作中的一些任务的原则,也符合价格认定系统由单项专业向全面专业发展的思路。
(三)是开展依法治价和法制价格认定机构建设的迫切要求
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价格认定系统也应紧紧围绕依法治价的思路,自觉地用法治眼光审视机构发展问题,用法治思维规划机构发展路径,用法治办法营造队伍发展环境,用法治手段规避各类工作风险,切实做到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党的十八大强调要以法治思维治国理政,提出到2020年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在新形势、新任务下,价格认证中心的法律顾问制度也应当相应加快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可以更多地介入价格认证中心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各法律环节,这也有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相关法律问题,有效地预防法律风险,能更好地促进价格管理和价格认定行为等法律事务规范化。
(四)是提高价格认定机构工作效率的客观要求
提高办案人员的工作效率是价格认证中心机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而法律顾问具有专业优势和独特作用将使得这项工作更加简便易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持续推进,市场主体与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价格认证中心面临着日益繁多、复杂的法律事务和法律问题,甚至这些法律事务和法律风险的存在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价格认定人员在工作上的畏畏缩缩和止步不前从而降低价格认定工作效率,阻碍价格认定工作的开展。为加强价格认证机构和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不断提高价格认定工作业务水平,有效提升价格认证工作社会公信力,进一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价格认定系统迫切需要推进和深化法律顾问工作,让法律顾问律师在协助各级价格认证中心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解决问题并构建具有前瞻性的防范体系,从而切实提高价格认定机构的工作效率。
二、杭州市价格认证系统法律顾问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其特征 (一)主要内容
杭州市价格认定法律顾问制度结合杭州市价格认定系统的实际工作情况,对法律顾问的管理、权利、责任、义务以及工作方式等作了明确规定。
1、法律顾问的具体主要工作职责
一是为价格认证中心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相关法律论证意见;二是根据需要参与价格认证中心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律风险评估,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信息;三是根据需要协助价格认证中心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章程、声明、函件等法律事务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四是根据价格认证中心的指派,代理或协助价格认证中心“出庭质证”等;五是接受价格认证中心案件诉讼、仲裁、执行、调解(和解)法律事务委托,担任代理人;六是指导和协助价格认证中心规范各项内部工作文书、制度存在的法律方面的问题,并就相关法律问题提出建议;七是提供最新法律法规信息,并针对国家新颁布法律、修订法律,就价格认证中心业务活动中可能涉及到的问题出具《法律建议(意见)书》;八是组织制定和实施法律风险防范规划,开展法律风险评估、警示和整改;九是应邀定期不定期参与价格认证中心法律监督、巡访活动并对法律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十是根据需要对价格认证中心进行法律培训,协助我中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十一是受价格认证中心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2、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
按照不同法律事务不同的要求,我们采取分类处置方法来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如表1所示。
3、法律顾问可因履行职责之需享有的权利
一是应邀参加有关会议,了解情况,主动提供咨询意见;二是调阅、复制有关关联性案件资料;三是要求有关人员如实反映情况,无保留地提供相关背景、技术、往来函件等资料;四是要求价格认证中心为其履职而开展的走访办案机关、价格认定联系点等提供帮助;五是声明保留自己的不同意见、观点;六是其它法律法规明确的权利。
4、法律顾问履职时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法律顾问的法律责任则要考虑其在法律顾问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是否有向任何第三方泄漏,若存在给我中心造成较大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可同时依照有关规定告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报请管理机关暂停执业或者吊销其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有犯罪嫌疑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简而言之,法律顾问制度的核心就是保证法律顾问权责统一,在赋予法律顾问参与重案要案研究与分析并全面负责我中心法律事务处理的权力的同时,他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与之紧密相关。
(二)特征
杭州市价格认定法律顾问制度是在一般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从实践看,我中心法律顾问和一般企业法律顾问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从法律顾问的地位和作用来看,价格认证中心法律顾问是代表杭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的法律顾问,并由其个人及其所在律所直接对价格认证中心负责。因大部分案件涉及到公检法系统,其保密性和风险性毋庸置疑,因此其在履职协助认证中心管理法律事务的同时,其自身利益和声誉与我中心利益和声誉也息息相关。而一般的企业法律顾问处理法律事务,并没有那么强的保密性和风险性。
二是从专业性上来看,杭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聘任的法律顾问,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并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律师、司法、仲裁等专业领域享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熟悉价格认定法律法规并切身参与过价格鉴定认定相关方面的工作,对价格鉴定认定工作的了解程度较高,是既懂专业领域知识、又具有丰富价格鉴定经验的复合型人才,这将对价格认证机构的风险防范甚至机构发展都带来较大的帮助。
三是从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目标来看,杭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聘任的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目标是“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参与我中心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律风险评估,努力将我中心在法律方面的执业风险降到最低限度。我中心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健全认证中心规章制度、处理诉讼和非诉讼事务、防范中心执业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我中心在新形势新要求和新条件下依法、科学、高效办案的得力参谋。
四是从法律责任上来看,杭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聘任的法律顾问仅仅是价格认定工作法律事务的参谋,主旨仍然由认证中心自行把握。但法律顾问对其负责的价格认定类法律事务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若法律顾问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其在法律顾问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而给价格认证中心造成较大损失的,则由该法律顾问自行承担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三、对价格认定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的思路
在全国范围内,构建价格认证中心法律顾问制度的认证机构并不多,现仍处于一个探索和起步的阶段。但只要这个制度建立起来并发挥作用了,我们就应当不断促使其逐渐提升和完善。因此,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工作作风,去挖掘、发现和应对法律顾问制度存在的不足,并借鉴兄弟单位或其它行业的成功经验,加快规范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为加强价格认定法律事务管理、规范认定行为、防范执业风险等发挥重要作用。要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应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构筑包括法律顾问和价格认定人员一体的法律防线
切实加强中心法律顾问和其它价格认定人员的思想建设,提高价格认定人员的法律修养,关注法律顾问对队伍的培训教育,逐步形成一支以法律顾问为基础,能力高、效率强的综合性价格认证人才队伍。同时,应当努力改善法律顾问的执业环境,明确赋予其跟多的法律权利,并建立其与价格认证中心办案人员双向交流的畅通渠道,创造良好的条件将法律顾问的效用发挥到最大。
(二)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价格认定裁定中的重要作用
依托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创新,全面保障顾问律师在价格认证中的合法权利,加大法律顾问重大法律事项处置、重要决策涉法问题解决过程中权利配置,切实提升我中心价格认证工作的专业化、法律化和科学化水平。 (三)切实做好对法律顾问的监督
进一步保障价格认证中心法律顾问的独立性,明确价格认证中心法律顾问的聘用须由价格认证中心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聘任。要建立健全从机构到人员到制度上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对法律顾问进行有效的监督,促使其合理运用手中职权,合理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价格认证中心的权益。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律顾问的培训和教育,让法律顾问真正做到高效、科学、合理、遵纪守法的牵头为认证中心工作构筑法律防线。另一方面要使监督制度和体系更加科学合理。采用内外结合,上中下一体的具体监督制度框架,让法律顾问处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环境下。
(四)完善法律顾问队伍管理制度,着手建设法律顾问人才库
要逐步提高法律顾问聘用条件,切实提高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要求,要保障法律顾问使用的常态化和固定化,并强化法律顾问在业务岗位上的学习,加深其对价格认定工作的认知,提升其综合运用法律和价格认定业务的能力和水平。深入高校、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及相关司法部门,积极构筑价格认证中心与各机构部门合作平台,挖掘顾问律师人才,探索法律顾问人才库建设的可行途径。
四、结语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规范政府行为、有效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是促进各级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政府经济活动安全的重要保障,是完善政府行政管理方式,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价格认证系统应当切实按照依法治国、党风廉政和价格认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方法,积极运用法律顾问这种行之有效手段,切实融入到做好涉纪、涉案、涉税的价格行政确认、行政裁定以及95%放开价格中部分商品和服务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认定和价格矛盾纠纷行政调解中去(简称“三涉、二合、一调矛”),融入到依法治价工作中去。
参考文献:
[1]燕山. 四中全会看什么?[J].新理财(政府理财),2014
[2]陈云良.法治中国建设的具体路径和制度设计[J]. 人民法院报,2014
[3]张茅.创新工作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充分发挥价格认证的职能作用[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8(11)
[4]陈峻.法制建设呼唤价格认证[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0(5)
[5]杨向群.美国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情况介绍[J]. 广西市场与价格,2002(1)
[6]张世权.全面贯彻国清3号文件精神狠抓价格认证工作基础建设——在全国价格认证和价格评估行政许可工作会议上的发言[J].价格与市场,2006(1)
[7]屈静娟.关于进一步做好价格认证工作的思考[J].财经界(学术版),2010(3)
[8]陈小川.做好新时期价格工作需要转变的几个观念[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1(2)
[9]侯华.论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完善[D].湘潭大学,2003
[10]余兰峰.浅析我国企业法律顾问的社会角色[D].华中师范大学,2003
[11]周鸿华.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方向[J].中国有色金属,2008(9)
[12]尹年长,闻运钢.浅议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J]. 广东海洋大学学报,2007(2)
〔本文系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联合开展的“涉纪财物价格认定机制研究”课题的阶段成果〕
(叶启备,1984年生,浙江苍南人,杭州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审核鉴证师)
关键词:价格认定 法律顾问制度 杭州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并进一步明确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也曾明确要求要“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而对政府而言,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规范政府行为,有效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中国的题中应有之意。价格认证机构也不例外,要履行好价格认定裁定职能,就要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不仅可以有效弥补当前价格认证立法和制度机制建设不足,而且还是破解当前价格认定热点难点问题的可选途径,可以说,法律顾问制度既是提高价格认定机构依法治价水平的标准配置,同时也是提高价格认定机构工作效率的必备条件。
为适应价格认定工作发展需要,切实规范价格认定行为,有效推进依法治价工作发展,根据《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杭州市价格认证中心结合杭州市价格认证工作实际,制定了价格认定法律顾问制度,同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聘请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作为全市价格认定工作的法律顾问。
目前杭州市价格认定法律顾问制度已实施一年有余,从实践情况来看,效果较好,也切实为杭州市价格认证系统完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的价格认证法律事务风险防范机制的构建提供了重要支撑。笔者拟从杭州市价格认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工作经验、社会实践以及在勤阅有关方面的书籍文章后形成的思路,并通过对这一制度的构建做一分析和研究,希望能为各地在规避“三涉、二合、一调矛”工作执业风险和依法治价的履行上提供一些灵感和思路。
一、建立价格认定法律顾问制度的现实意义
(一)是弥补立法和制度机制建设不足的有效补充
从当前价格认定工作的主要法律法规和制度机制上来看,我国现行的价格认定依据主要有:《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暂行办法》、《扣押、追缴、没收财物估价管理办法》、《关于扣押追缴没收及收缴财物价格鉴定管理的补充通知》、《价格认证中心工作管理办法》等,立法的最高效力也无非是部委规章,即使部分省市以条例的形式就价格认定的相关工作予以进一步明确,但就价格认定系统而言,其核心根本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对价格认定工作的鲜有提及确实影响巨大,使得价格认定工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特别是在其它大法的权力争夺中夹缝求生。因此,有必要从建立价格认定法律顾问制度的角度切实规范价格认定系统的行政程序和主体行为,以便从全局角度使价格认定机构在为司法机关、政府机关以及相关部门服务时能够更好更高效地依循法律法规。
(二)是解决当前价格认定热点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
当前价格认定工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往往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由于一些价格认定人员为主观减少个人风险而对价格鉴定结论进行左右,并案件的定性走向无罪化或从轻从无方向;二是价格认定文书的过于格式化以及一些价格认定人员的害怕创新心理使得一些具体的有自我保护性的工作和措施没有完全在价格认定结论中得到体现;三是价格认定工作所对应的标的分门别类、五花八门,一些特殊标的或标的所处的性质和环节对专业性和技术性要求非常高而价格认定人员的学习精力有限之间的矛盾;四是构成价格认定标的价格的要素和影响价格认定标的价格的因素的隐秘性,需要价格认定人员具备的整体风险防范意识等。在当前立法层面和人员素质短时间难以立即提升的情况下,借助专业的法律机构或技术机构解决专业的法律或技术问题既符合当前的政府可以适当通过市场购买服务解决工作中的一些任务的原则,也符合价格认定系统由单项专业向全面专业发展的思路。
(三)是开展依法治价和法制价格认定机构建设的迫切要求
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价格认定系统也应紧紧围绕依法治价的思路,自觉地用法治眼光审视机构发展问题,用法治思维规划机构发展路径,用法治办法营造队伍发展环境,用法治手段规避各类工作风险,切实做到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实绩、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党的十八大强调要以法治思维治国理政,提出到2020年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在新形势、新任务下,价格认证中心的法律顾问制度也应当相应加快建立和完善。法律顾问可以更多地介入价格认证中心行政决策和行政行为各法律环节,这也有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相关法律问题,有效地预防法律风险,能更好地促进价格管理和价格认定行为等法律事务规范化。
(四)是提高价格认定机构工作效率的客观要求
提高办案人员的工作效率是价格认证中心机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而法律顾问具有专业优势和独特作用将使得这项工作更加简便易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持续推进,市场主体与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的不断增强,价格认证中心面临着日益繁多、复杂的法律事务和法律问题,甚至这些法律事务和法律风险的存在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价格认定人员在工作上的畏畏缩缩和止步不前从而降低价格认定工作效率,阻碍价格认定工作的开展。为加强价格认证机构和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不断提高价格认定工作业务水平,有效提升价格认证工作社会公信力,进一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价格认定系统迫切需要推进和深化法律顾问工作,让法律顾问律师在协助各级价格认证中心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解决问题并构建具有前瞻性的防范体系,从而切实提高价格认定机构的工作效率。
二、杭州市价格认证系统法律顾问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其特征 (一)主要内容
杭州市价格认定法律顾问制度结合杭州市价格认定系统的实际工作情况,对法律顾问的管理、权利、责任、义务以及工作方式等作了明确规定。
1、法律顾问的具体主要工作职责
一是为价格认证中心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相关法律论证意见;二是根据需要参与价格认证中心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律风险评估,并提供相关法律咨询信息;三是根据需要协助价格认证中心起草、修改、审查合同、协议、章程、声明、函件等法律事务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四是根据价格认证中心的指派,代理或协助价格认证中心“出庭质证”等;五是接受价格认证中心案件诉讼、仲裁、执行、调解(和解)法律事务委托,担任代理人;六是指导和协助价格认证中心规范各项内部工作文书、制度存在的法律方面的问题,并就相关法律问题提出建议;七是提供最新法律法规信息,并针对国家新颁布法律、修订法律,就价格认证中心业务活动中可能涉及到的问题出具《法律建议(意见)书》;八是组织制定和实施法律风险防范规划,开展法律风险评估、警示和整改;九是应邀定期不定期参与价格认证中心法律监督、巡访活动并对法律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十是根据需要对价格认证中心进行法律培训,协助我中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十一是受价格认证中心委托,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2、法律顾问的工作方式
按照不同法律事务不同的要求,我们采取分类处置方法来开展法律顾问工作,如表1所示。
3、法律顾问可因履行职责之需享有的权利
一是应邀参加有关会议,了解情况,主动提供咨询意见;二是调阅、复制有关关联性案件资料;三是要求有关人员如实反映情况,无保留地提供相关背景、技术、往来函件等资料;四是要求价格认证中心为其履职而开展的走访办案机关、价格认定联系点等提供帮助;五是声明保留自己的不同意见、观点;六是其它法律法规明确的权利。
4、法律顾问履职时可能产生的法律责任
法律顾问的法律责任则要考虑其在法律顾问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是否有向任何第三方泄漏,若存在给我中心造成较大损失的,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可同时依照有关规定告知其所在单位,由其所在单位报请管理机关暂停执业或者吊销其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有犯罪嫌疑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简而言之,法律顾问制度的核心就是保证法律顾问权责统一,在赋予法律顾问参与重案要案研究与分析并全面负责我中心法律事务处理的权力的同时,他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与之紧密相关。
(二)特征
杭州市价格认定法律顾问制度是在一般法律顾问制度的基础上构建起来的,从实践看,我中心法律顾问和一般企业法律顾问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从法律顾问的地位和作用来看,价格认证中心法律顾问是代表杭州市价格认证中心处理相关法律事务的法律顾问,并由其个人及其所在律所直接对价格认证中心负责。因大部分案件涉及到公检法系统,其保密性和风险性毋庸置疑,因此其在履职协助认证中心管理法律事务的同时,其自身利益和声誉与我中心利益和声誉也息息相关。而一般的企业法律顾问处理法律事务,并没有那么强的保密性和风险性。
二是从专业性上来看,杭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聘任的法律顾问,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并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律师、司法、仲裁等专业领域享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熟悉价格认定法律法规并切身参与过价格鉴定认定相关方面的工作,对价格鉴定认定工作的了解程度较高,是既懂专业领域知识、又具有丰富价格鉴定经验的复合型人才,这将对价格认证机构的风险防范甚至机构发展都带来较大的帮助。
三是从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目标来看,杭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聘任的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目标是“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补救为辅”,参与我中心重大疑难案件的法律风险评估,努力将我中心在法律方面的执业风险降到最低限度。我中心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健全认证中心规章制度、处理诉讼和非诉讼事务、防范中心执业风险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我中心在新形势新要求和新条件下依法、科学、高效办案的得力参谋。
四是从法律责任上来看,杭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聘任的法律顾问仅仅是价格认定工作法律事务的参谋,主旨仍然由认证中心自行把握。但法律顾问对其负责的价格认定类法律事务享有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若法律顾问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其在法律顾问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而给价格认证中心造成较大损失的,则由该法律顾问自行承担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三、对价格认定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完善的思路
在全国范围内,构建价格认证中心法律顾问制度的认证机构并不多,现仍处于一个探索和起步的阶段。但只要这个制度建立起来并发挥作用了,我们就应当不断促使其逐渐提升和完善。因此,我们要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工作作风,去挖掘、发现和应对法律顾问制度存在的不足,并借鉴兄弟单位或其它行业的成功经验,加快规范和完善法律顾问制度,为加强价格认定法律事务管理、规范认定行为、防范执业风险等发挥重要作用。要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应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构筑包括法律顾问和价格认定人员一体的法律防线
切实加强中心法律顾问和其它价格认定人员的思想建设,提高价格认定人员的法律修养,关注法律顾问对队伍的培训教育,逐步形成一支以法律顾问为基础,能力高、效率强的综合性价格认证人才队伍。同时,应当努力改善法律顾问的执业环境,明确赋予其跟多的法律权利,并建立其与价格认证中心办案人员双向交流的畅通渠道,创造良好的条件将法律顾问的效用发挥到最大。
(二)进一步提升法律顾问价格认定裁定中的重要作用
依托制度建设和工作机制创新,全面保障顾问律师在价格认证中的合法权利,加大法律顾问重大法律事项处置、重要决策涉法问题解决过程中权利配置,切实提升我中心价格认证工作的专业化、法律化和科学化水平。 (三)切实做好对法律顾问的监督
进一步保障价格认证中心法律顾问的独立性,明确价格认证中心法律顾问的聘用须由价格认证中心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聘任。要建立健全从机构到人员到制度上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对法律顾问进行有效的监督,促使其合理运用手中职权,合理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护价格认证中心的权益。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律顾问的培训和教育,让法律顾问真正做到高效、科学、合理、遵纪守法的牵头为认证中心工作构筑法律防线。另一方面要使监督制度和体系更加科学合理。采用内外结合,上中下一体的具体监督制度框架,让法律顾问处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工作环境下。
(四)完善法律顾问队伍管理制度,着手建设法律顾问人才库
要逐步提高法律顾问聘用条件,切实提高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要求,要保障法律顾问使用的常态化和固定化,并强化法律顾问在业务岗位上的学习,加深其对价格认定工作的认知,提升其综合运用法律和价格认定业务的能力和水平。深入高校、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及相关司法部门,积极构筑价格认证中心与各机构部门合作平台,挖掘顾问律师人才,探索法律顾问人才库建设的可行途径。
四、结语
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是规范政府行为、有效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保证,是促进各级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政府经济活动安全的重要保障,是完善政府行政管理方式,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价格认证系统应当切实按照依法治国、党风廉政和价格认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综合运用各种方式方法,积极运用法律顾问这种行之有效手段,切实融入到做好涉纪、涉案、涉税的价格行政确认、行政裁定以及95%放开价格中部分商品和服务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认定和价格矛盾纠纷行政调解中去(简称“三涉、二合、一调矛”),融入到依法治价工作中去。
参考文献:
[1]燕山. 四中全会看什么?[J].新理财(政府理财),2014
[2]陈云良.法治中国建设的具体路径和制度设计[J]. 人民法院报,2014
[3]张茅.创新工作机制拓展服务领域充分发挥价格认证的职能作用[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8(11)
[4]陈峻.法制建设呼唤价格认证[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0(5)
[5]杨向群.美国涉案物品价格鉴证情况介绍[J]. 广西市场与价格,2002(1)
[6]张世权.全面贯彻国清3号文件精神狠抓价格认证工作基础建设——在全国价格认证和价格评估行政许可工作会议上的发言[J].价格与市场,2006(1)
[7]屈静娟.关于进一步做好价格认证工作的思考[J].财经界(学术版),2010(3)
[8]陈小川.做好新时期价格工作需要转变的几个观念[J].价格理论与实践,2001(2)
[9]侯华.论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完善[D].湘潭大学,2003
[10]余兰峰.浅析我国企业法律顾问的社会角色[D].华中师范大学,2003
[11]周鸿华.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方向[J].中国有色金属,2008(9)
[12]尹年长,闻运钢.浅议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其完善[J]. 广东海洋大学学报,2007(2)
〔本文系浙江财经大学、杭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联合开展的“涉纪财物价格认定机制研究”课题的阶段成果〕
(叶启备,1984年生,浙江苍南人,杭州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审核鉴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