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封建社会实行过罪刑法定主义吗——兼与栗劲同志商榷

来源 :法学研究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qingfeng11223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栗劲同志在《秦律和罪刑法定主义》(载《法学研究》1984年第3期,下称栗文)一文中,认为'西方资产阶级刑法思想传入中国以后,在我国学术界形成一种罪刑法定主义与资产阶级、罪刑擅断主义与封建阶级有必然联系的观念,从而不加分析地否定我国封建社会曾在一定条件下,实行过罪刑法定主义的历史事实'。对于这一说法,笔者不敢苟同,现就栗文一些主要观点,提出自己的浅陋看法,请教于栗劲同志。
其他文献
6月2日,国务院召开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强调,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是我国就业工作的首要任务.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
<正> 法院调解又称诉讼中的调解或审判上的调解。这种调解是法院进行民事诉讼的基本形式之一,它与人民调解(即民间调解)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它所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而人民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则不具有法律效力。法院调解的基本做法就是在独任审判人员或者会议庭的主持之下,查明案情事实,分清是非责任,用说服教育的办法劝导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达成某种合法的协议,以消除彼此之间的纠纷。
期刊
今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吉林省人社厅抓住就业工作面临的有利机遇,准确把握就业形势,正确分析矛盾和问题,科学谋划促进就业新思路,提出就业工作“两个转变”,即就业导向由数量型
<正>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经济立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繁荣局面。经济立法高潮的出现,推动了经济法学的发展。然而,我国经济法学的发展是在没有制定民法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一些经济法学者坚持大经济法的观点,把所有经济关系,包括纵向经济关系和横向经济关系,都视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而把民法局限于公民权利法的地位。几乎所有的经济法学教材都持纵横关系统一论的观点。
期刊
我国的产品责任制度,是由在生产领域实行产品品质管理、在流通领域实行产品品质监督、在使用和消费领域为消费者和用户提供法律保护这三个方面的法律规定与司法制度组成的有机整体,"事前监管"和"事后追惩"是它的最大特色。本文对我国产品责任制度的现状进行了探讨,并对中外产品责任制度进行比较研究之后提出,我国还没有统一的产品责任法,产品责任法律制度还不健全,有必要依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借鉴外国有益经验,加快立法,促使这项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健全。
期刊
<正> 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海关法》第47条第4款明确规定了关于法人的犯罪和刑罚,即:"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犯走私罪的,由司法机关对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该单位判处罚金,判处没收走私货物、物品,走私运输工具和违法所得。"《海关法》的规定十分明确地肯定了法人的犯罪能力和对法人犯罪的惩处采用两罚原则。这是我国确认法人犯罪的第一个立法例。因此,正确理解海关法两罚规定的立法精神,不仅在实践上对于正确处理和追究法人的刑事责任以及
期刊
常吃蔬菜具有一定的抗癌作用,但这种作用到底有多大?实践证明,通过一些化学物质的介入,可以阻断癌细胞生长,从而达到预防目的。研究指出,蔬菜中的营养成分和某些植物化学物质,
<正> 当前,谈论共犯问题有两点意义:一、在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中,更应着眼于对犯罪集团和犯罪结伙首要分子的打击;二、进一步明确有关共犯的理论问题,借以划清主犯、从犯、胁从犯和教唆犯之间的界限,达到分化瓦解、区别对待的目的。共犯是对个犯而言的。共犯,无论是在社会危害性,犯罪能量,犯罪方法、手段以及逃避制裁等方面,都比较严重,尤其那些特殊共犯——犯罪集团,如反革命集团、贪污集团、抢劫集团、盗窃集团、走私集团、
期刊
按照吉林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全省企业艰苦岗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调查的安排部署。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人社局劳动关系科于6月2日至6月15日对全县企业艰苦岗位津贴补贴发放情况展
<正> 法究竟是自古以来就有的,还是历史发展一定阶段上的产物?在我国法学界至今仍有不同的看法。这反映出人们对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以下简称《起源》)一书关于原始社会氏族制度的阐述存在着截然不同的理解。《起源》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和法的理论的一部重要著作,它对国家和法的起源问题作出了科学的论断。此书自问世以来,无论是地下的古代文物,还是地上发现的迄今仍然处于原始社会阶段的,被史学家称作古代社会"古化石"的氏族、部落的现实生活情景,都证明了《起源》一书所阐明的原理的正确性。正确理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