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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经济时报》刊登商务部研究院马宇的文章,文章谈到: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各级政府部门展开了新一轮大规模的政策清理修订,各种审批性规定自然首当其冲。在修订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时候,发生了一个小小的插曲,涉及的是一个不起眼的产品——碳酸饮料,过程和结果却颇为耐人寻味。
起初,碳酸饮料并没有列入限制外商投资行业名单,理由几乎都不用解释:在金融、电信等等国民经济命脉行业都已经允许外商投资的情况下,实在没有必要去限制外商投资这样的一个普通消费品生产。即使不是在国内市场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形势下,单从政府职能转变的角度来说,限制外商投资碳酸饮料生产的规定也早该取消了。事实上,主管部门的官员也信誓旦旦地表示“碳酸饮料生产不在新目录的限制类名单中”。可最后公布出来的指导目录却让人诧异:限制类外商投资产业中,“外商投资碳酸饮料生产”赫然在列。其中的蹊跷是如何发生的外人不得而知,但后果却是很明确的:在下次目录修订把碳酸饮料从“限制类”中取消之前(根据以往的经验,应是3年以后的事情了),有关部门和官员将继续掌握着这个产品投资审批的生杀大权。于是乎,想投资碳酸饮料生产的外商就得继续为项目审批挣扎着,地方政府以及欲与外商合资的中方企业也得经常跑北京,随时向主管官员们汇报、请示工作。
笔者这些年参与或者旁观了不少政策制定事宜,深为上述现象所困惑。在目前的经济管理体制中,对于政策制定最有发言权的,恰是该政策的执行部门(官员),并且很多时候,一个主管处长、科员,就可以决定有关政策——实际上,即自己给自己授权,在政策设计中埋下“寻租点”。所以,若扩大审批权,那没话可说,多少理由都找得出来,最常用的比如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啦、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啦等等,企业、专家、舆论若表示不同意见,那简直就是居心险恶,站到国家利益的对立面去了——这种情况下,通过严格审批加强管理就顺理成章;而若要取消审批权,问题可就大了,种种可怕的后果会被罗列出来,比如市场会乱啦、会重复建设啦、会出现不正当竞争啦等等,后怕之余,觉得以前幸亏有了审批,今后更得保留着。最终的情况正如大家所看到的,更是企业所时时刻刻、实实在在感受着的,有形的手无远弗届、无微不至,各种各样的审批居然有成千上万种之多!并且这还是经过了多少次清理(包括加入世贸组织这次)之后的数字!
疑虑随着那政策的执行越来越重:就以笔者耳闻目睹及调查所见,那些所谓的加强管理严格审批措施,只是加强了权力,原来那些崇高目标(或者干脆叫“借口”吧)不但没有实现,反而更遥远了——君若不信,看看任何一个审批最多、管理最严格的行业吧,大的如金融、电信、航空、汽车、房地产,那些呆坏账、那些高价格、那些孬服务、那些重复建设、那些烂尾楼,哪个不是审批出来的?小的如饮料、啤酒、洗涤剂、出租车,其中的竞争失序、合作反目、垄断经营、倒卖执照,哪个背后没有审批的根子?
腐败的根源在于权力。当今腐败愈演愈烈,依靠道德教化是难以遏止的,单靠党纪国法反腐也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从源头上着手,即削减权力、限制权力。很明显,减少一项审批,就减少了一个腐败源;消除了一项“寻租点”式的政策设计,就消除了可能产生的“寻租”行为。归根到底,加快推进市场化进程,大幅度减少政府对市场经济行为的审批,既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反腐的需要。正以为如此,政策设计中的“寻租点”设计,更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换句话说,对于那些“寻租点”式的政策,要尽快清理掉;实在必须保留的,也要通过严格的制度约束,比如透明度等,尽量减少其衍生的“寻租”行为。
起初,碳酸饮料并没有列入限制外商投资行业名单,理由几乎都不用解释:在金融、电信等等国民经济命脉行业都已经允许外商投资的情况下,实在没有必要去限制外商投资这样的一个普通消费品生产。即使不是在国内市场进一步扩大开放的形势下,单从政府职能转变的角度来说,限制外商投资碳酸饮料生产的规定也早该取消了。事实上,主管部门的官员也信誓旦旦地表示“碳酸饮料生产不在新目录的限制类名单中”。可最后公布出来的指导目录却让人诧异:限制类外商投资产业中,“外商投资碳酸饮料生产”赫然在列。其中的蹊跷是如何发生的外人不得而知,但后果却是很明确的:在下次目录修订把碳酸饮料从“限制类”中取消之前(根据以往的经验,应是3年以后的事情了),有关部门和官员将继续掌握着这个产品投资审批的生杀大权。于是乎,想投资碳酸饮料生产的外商就得继续为项目审批挣扎着,地方政府以及欲与外商合资的中方企业也得经常跑北京,随时向主管官员们汇报、请示工作。
笔者这些年参与或者旁观了不少政策制定事宜,深为上述现象所困惑。在目前的经济管理体制中,对于政策制定最有发言权的,恰是该政策的执行部门(官员),并且很多时候,一个主管处长、科员,就可以决定有关政策——实际上,即自己给自己授权,在政策设计中埋下“寻租点”。所以,若扩大审批权,那没话可说,多少理由都找得出来,最常用的比如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啦、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啦、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啦等等,企业、专家、舆论若表示不同意见,那简直就是居心险恶,站到国家利益的对立面去了——这种情况下,通过严格审批加强管理就顺理成章;而若要取消审批权,问题可就大了,种种可怕的后果会被罗列出来,比如市场会乱啦、会重复建设啦、会出现不正当竞争啦等等,后怕之余,觉得以前幸亏有了审批,今后更得保留着。最终的情况正如大家所看到的,更是企业所时时刻刻、实实在在感受着的,有形的手无远弗届、无微不至,各种各样的审批居然有成千上万种之多!并且这还是经过了多少次清理(包括加入世贸组织这次)之后的数字!
疑虑随着那政策的执行越来越重:就以笔者耳闻目睹及调查所见,那些所谓的加强管理严格审批措施,只是加强了权力,原来那些崇高目标(或者干脆叫“借口”吧)不但没有实现,反而更遥远了——君若不信,看看任何一个审批最多、管理最严格的行业吧,大的如金融、电信、航空、汽车、房地产,那些呆坏账、那些高价格、那些孬服务、那些重复建设、那些烂尾楼,哪个不是审批出来的?小的如饮料、啤酒、洗涤剂、出租车,其中的竞争失序、合作反目、垄断经营、倒卖执照,哪个背后没有审批的根子?
腐败的根源在于权力。当今腐败愈演愈烈,依靠道德教化是难以遏止的,单靠党纪国法反腐也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从源头上着手,即削减权力、限制权力。很明显,减少一项审批,就减少了一个腐败源;消除了一项“寻租点”式的政策设计,就消除了可能产生的“寻租”行为。归根到底,加快推进市场化进程,大幅度减少政府对市场经济行为的审批,既是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反腐的需要。正以为如此,政策设计中的“寻租点”设计,更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换句话说,对于那些“寻租点”式的政策,要尽快清理掉;实在必须保留的,也要通过严格的制度约束,比如透明度等,尽量减少其衍生的“寻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