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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油费和过路费,超限罚款已经上升为整车运输过程中的第三大成本。这让我们非常头疼。”陆友物流(北京)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孟小平大倒苦水。“现在对于超限的轿运车一次的处罚金额一般都在5000~10000元之间,而且往往重复罚款。”
超限在前,标准在后
“目前轿运车的超限窘境是由特殊的历史条件造成的。”一位从事汽车物流的业内人士坦言。
2004年1月,我国出台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制》国家标准,也就是业内通常所说的GB1589。它的出现无疑吹皱了商品车运输市场的“一池春水”。按照GB1589的相关规定,专用车的长度不得超过16.5米,宽度不得超过2.5米,高度不得超过4.5米。
用这个标准衡量,那些在道路上跑了十来年的轿运车绝大多数成了超限车,没超标的倒成了极少数。
生存压力之下,为了逃避对于超限车的空前治理,很多轿运车和路政人员玩起了猫捉耗子的游戏,甚至有些开始昼伏夜出,商品车运输行业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
呼吁之下,政策“开口”
面对这样的情况,很多物流企业“撑”不住了。在物流公司看来,轿运车的载重量都处于20吨以下,不存在重量超载的问题。他们开始就此事上书相关部委,“痛陈”委屈,希望政府能够“网开一面”。
曾经参与这一问题解决的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局交通与物流处处长卫勇说,当时对于这种超限的轿运车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既然这些车辆不符合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那么要么让他们退出运输市场,要么对其进行改造。还有一种说法认为,现在超限轿运车的比重已经占到了85%,如果在短时期内强制性要求这些车辆退出市场,那么马上会造成我国轿运车市场运力的严重缺乏。
政府相关部门最后得出结论:目前不能在政策上禁止超限轿运车上路。随后,交通部和公安部进行了紧急协商。最终对2005年4月1日以前入市并不超重,车货总高4.3米以内、总长20米以内、总宽3米以内的商品车运输专用车辆按有关规定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后,各地交通执法人员应予以放行。
对于这个通知,卫勇形象地称其为“国家在政策上开了个口子”。事实也证明,这个“口子”开了之后,轿运车的超限问题在一段时间内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
“口子”虽开,窘境仍在
但是,这个“口子”的存在并没有让深陷罚款“老大难”之中的汽车物流企业高兴多久。
很多情况下,一些执法人员依然照罚不误。同时,随着轿运车办理超限运输通行证政策的执行,另外一个亟须解决的问题也涌现出来——重复性罚款。
按照现行的政策,轿运车不管行驶到哪里,要想“逃脱”被处罚的“厄运”,需要每到一地即办理一次超限运输通行证。但是,按照现有的商品车运输模式,一辆运输整车的轿运车从汽车生产企业处出发,一般要途经好几个地区才可以将车辆送至目的地。
“每到一个地方就去办理一次通行证,会耽搁不少时间,有时没办法按照合同规定把车及时送到。”某物流企业人士坦言。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只能“舍小头保大头”,无奈地选择交纳罚款。而与此同时,汽车物流企业还要面对油价上涨所带来的成本持续上升,以及一些主机厂为了释放利润缩减导致的压力,而向包括物流环节在内的汽车产业链压缩成本,不断降低整车运输的价格。
据卫勇介绍,他所在的经济运行局现在正在就如何让超限运输通行证的办理适应汽车物流企业的运作模式的问题,同交通主管部门进行协商。如果进展顺利,今后,超限的轿运车可以采取在车辆所在地半年或者一年一次的方式办理超限通行证,之后可以途经各地而无需重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