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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文物不仅是人类在历史不断发展过程中留下的无价之宝,还是历史文化的一种见证。我国作为有着悠久历史文化的国家,经过几千年的沉淀,已积累了丰富的物质文化,并传承下巨量、独特且珍贵的文物资源。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可以使文物资源得到充分开发与利用。文章主要对文物保护的现状进行阐述,并提出文物保护的增强措施。
关键词:文物保护;管理;县域;现状
文物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显示,我国83.3%的不可移动文物处于县以下的农村区域或城乡接合部,如传统村落、田野文物、考古遗迹等都是远离市区的。县域的文物较多,文物的保护任务较重,其属于文物保护相关工作开展的前沿与基础。对当前县域文物保护的现状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县域文物保护过程中仍存在较多问题。文物保护经费较为短缺,文物管理机构不合理,文博专业人才匮乏,文物保护与利用缺乏协调发展性等问题,均会对实现县域文物有效保护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并致使文物资源无法获得有效的保护与合理的利用。
1 文物保护现状
1.1 文物保护的经费短缺
县级及以下的文物保护单位缺乏相应的财政支持。通过普查的方式收录到目录当中的不可移动的文物,不论是修缮,还是文物的日常管理,均需要相应的经费作为保障。但是,大部分县域只是把个别文物的保护经费算到财政预算内,而大部分的文物没有纳入文保保护的财政预算中,或者是只写在文件当中,无法付诸到具体行动[1]。经费的短缺通常会对县级文保单位的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并导致村野间的大部分文物出现濒临坍塌的现象,无人管理。
1.2 文物管理的机构设置缺乏合理性
对文物进行保护与管理的单位通常为具备行政管理、具体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对于县域而言,其通常没有设置专门的行政管理部门,即使设置了,通常也隶属于事业单位,或是文化局,或是和旅游、文化、侨务、外事合并成一处,通常级别较低。其与政府的其他部门相比,不论是资源配置,还是话语权,都处于弱势,这就导致文物保护管理过程中大部分工作无法获得其他部门的支持,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相关工作机制。
1.3 缺乏文博的专业人才
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通常要求工作人员具备充足的理论知识以及实践经验,但是当前的县域文博人才严重缺乏,这就会对文物的保护管理造成严重的影响。在具体的保护过程中,县域的文物保护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及管理效能相对较低,人员的编制数量比较少,且人才的激励机制及职业资格的准入制度还未建立。通常表现为文物保护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不足,只注重文物保护部门属于有稳定工资、全额拨款、有退休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而对自身具备的专业能力通常主观要求不高,这就导致文物的管理部门出现“养懒人”的现象。
1.4 文物保护和合理利用缺少协调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文物资源也表现出显著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社会影响力。在对文物资源进行保护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文物的价值,不仅可以获得经济效益,为文物的管理、建设、维修提供相应的资金,而且还会对城市及乡村的发展带来积极的意义。这对促进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之间实现协调发展有着积极意义。当前的县域通常具备较为丰富的艺术、历史文化遗存,但是由于开发利用缺乏合理性,大部分文物资源具备的价值无法得到充分体现。通常表现为:①维修之后出现闲置,利用度不足;②对文物的价值以及内涵挖掘不足,尤其是古遗迹、古建筑等,其深刻的含义没有得到深入的体现。
2 县域文物保护的管理措施
2.1 加强县级政府的财政投入
县级政府需注重对文物的保护与管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需将文保工作人员的费用及县保古建筑的养护费均纳入政府的公共服务项目费用中,且费用的投入需根据财政的收入增加相应增加。同时,政府官员需树立良好的发展观与政绩观,明确认识到对文物进行保护也属于政绩,担负起保护文物的主体责任,且不能以损毁、破坏文物古迹为代价实现地方经济的发展。政府需对责任追查及监督机制进行完善,对失职严重的政府官员进行相应的问责查处。还要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对政府自身的责任进行明确,以确保县域的财政资金真正落实到文物的保护上[2]。例如,美国的历史虽然短于我国,但是其遗产保护的相关立法却明显早于我国,关于文化遗产的保护资金,美国联邦政府当前已经有24部法律以及62项法规及政策。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有效确保遗产保护支出的经费能够从政府预算当中支出,且随着社会资金的投入逐渐增加,社会的保护组织也会相应成熟,这就会使政府投资支出的负担得到有效缓解。
2.2 建设权责明确的文物管理机构
首先,县域需构建专门的文物管理机构,原先与其他部门相合并的,需分离出来,对部门职责进行明确,通过事业单位方式形成的文物局需转变成行政机构,以保证行政管理与执法相关工作能够依法实施。文物的管理部门需要全面落实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四有”档案管理,并对区域内文物及成片村落保护的具体规划工作提高重视。同时,政府需要充分认识到对文物进行管理的重要性,对文物管理的部门职能进行优化配置,并对其余规划、旅游、发展改革、宗教、公安等部门之间的沟通进行强化。地方项目工程在建设的时候,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需充分尊重与听取文物管理部门的相关建议与意见,充分保证文物安全。其次,需对文物管理机构的设置进行健全,构建县、乡、村一层层的文物管理机构,对文物的保护与管理体制进行负责。对于国家级的文物保护机构,通常需设置文物管理办公室,以确保国家制定的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最后,根据文物保护的“属地管理”原则,文物的管理部门需要与保护单位位于的乡镇村委进行相应的沟通,确保其管理责任的全面落实,并签订相应的文物保护责任书[3]。县级政府需把文物的保护工作纳入乡镇领导的具体工作中,并纳入年度的考核工作当中。同时,需要构建完善的责任追究及监督机制,县域需构建相应的文物行政执法队,加强对文物安全的执法与巡查力度,以此使县域的文物行政执法职能得到全面提升。
2.3 加强文博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
人才是实现文物有效保护与管理的关键因素。首先,县域需要确保选人、用人制度的公平公正,避免出现通过非正常手段进入文物管理部门工作的现象。增设文物管理人员的编制数量,制定实现县域文物有效保护与管理的人才培养机制,在对人才进行招錄的时候,需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对于主动到基层工作的专业人才,需给予相应的待遇提升。其次,需引导专业人才参与到县域的文物保护过程中,对人才进行培养与锻炼,以促使文物事业实现健康持续性发展[4]。同时,需促进县域的文物管理部门加强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艺术学院的积极合作,让学生参与到基层的实践中,为基层文物的保护事业增添活力。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县域的文物保护及管理工作是我国文物事业发展的前沿与基础,只有充分确保基层的文保工作从实质上落实与推进,才可以使国家的文保事业得到有效发展。因此,我国需从加强县级政府的财政投入、加强文物管理机构的设置、加强文博人才的建设、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间的关系等各方面强化文物的保护,从而避免长城毁坏事件的再次发生。
参考文献
[1]张茜.古建筑文物的修缮与保护研究[J].建材与装饰,2019(16):111-112.
[2]肖仁杰.文物博物馆管理中的问题及措施研究[J].大众文艺,2019(10):54-55.
[3]朱琳.如何做好博物馆馆藏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J].智库时代,2019(22):121-122.
[4]霍晓卫.全域视野下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J].中国文化遗产,2019(3):44-50.
[5]吴鹏.博物馆文物管理中的文物保护措施探讨[J].中国民族博览,2019(5):215-216.
关键词:文物保护;管理;县域;现状
文物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显示,我国83.3%的不可移动文物处于县以下的农村区域或城乡接合部,如传统村落、田野文物、考古遗迹等都是远离市区的。县域的文物较多,文物的保护任务较重,其属于文物保护相关工作开展的前沿与基础。对当前县域文物保护的现状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县域文物保护过程中仍存在较多问题。文物保护经费较为短缺,文物管理机构不合理,文博专业人才匮乏,文物保护与利用缺乏协调发展性等问题,均会对实现县域文物有效保护管理造成不利影响,并致使文物资源无法获得有效的保护与合理的利用。
1 文物保护现状
1.1 文物保护的经费短缺
县级及以下的文物保护单位缺乏相应的财政支持。通过普查的方式收录到目录当中的不可移动的文物,不论是修缮,还是文物的日常管理,均需要相应的经费作为保障。但是,大部分县域只是把个别文物的保护经费算到财政预算内,而大部分的文物没有纳入文保保护的财政预算中,或者是只写在文件当中,无法付诸到具体行动[1]。经费的短缺通常会对县级文保单位的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造成不利影响,并导致村野间的大部分文物出现濒临坍塌的现象,无人管理。
1.2 文物管理的机构设置缺乏合理性
对文物进行保护与管理的单位通常为具备行政管理、具体管理和服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对于县域而言,其通常没有设置专门的行政管理部门,即使设置了,通常也隶属于事业单位,或是文化局,或是和旅游、文化、侨务、外事合并成一处,通常级别较低。其与政府的其他部门相比,不论是资源配置,还是话语权,都处于弱势,这就导致文物保护管理过程中大部分工作无法获得其他部门的支持,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相关工作机制。
1.3 缺乏文博的专业人才
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通常要求工作人员具备充足的理论知识以及实践经验,但是当前的县域文博人才严重缺乏,这就会对文物的保护管理造成严重的影响。在具体的保护过程中,县域的文物保护管理部门的管理权限及管理效能相对较低,人员的编制数量比较少,且人才的激励机制及职业资格的准入制度还未建立。通常表现为文物保护管理人员专业知识不足,只注重文物保护部门属于有稳定工资、全额拨款、有退休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而对自身具备的专业能力通常主观要求不高,这就导致文物的管理部门出现“养懒人”的现象。
1.4 文物保护和合理利用缺少协调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文物资源也表现出显著的社会价值、经济价值、社会影响力。在对文物资源进行保护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文物的价值,不仅可以获得经济效益,为文物的管理、建设、维修提供相应的资金,而且还会对城市及乡村的发展带来积极的意义。这对促进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之间实现协调发展有着积极意义。当前的县域通常具备较为丰富的艺术、历史文化遗存,但是由于开发利用缺乏合理性,大部分文物资源具备的价值无法得到充分体现。通常表现为:①维修之后出现闲置,利用度不足;②对文物的价值以及内涵挖掘不足,尤其是古遗迹、古建筑等,其深刻的含义没有得到深入的体现。
2 县域文物保护的管理措施
2.1 加强县级政府的财政投入
县级政府需注重对文物的保护与管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需将文保工作人员的费用及县保古建筑的养护费均纳入政府的公共服务项目费用中,且费用的投入需根据财政的收入增加相应增加。同时,政府官员需树立良好的发展观与政绩观,明确认识到对文物进行保护也属于政绩,担负起保护文物的主体责任,且不能以损毁、破坏文物古迹为代价实现地方经济的发展。政府需对责任追查及监督机制进行完善,对失职严重的政府官员进行相应的问责查处。还要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对政府自身的责任进行明确,以确保县域的财政资金真正落实到文物的保护上[2]。例如,美国的历史虽然短于我国,但是其遗产保护的相关立法却明显早于我国,关于文化遗产的保护资金,美国联邦政府当前已经有24部法律以及62项法规及政策。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可以有效确保遗产保护支出的经费能够从政府预算当中支出,且随着社会资金的投入逐渐增加,社会的保护组织也会相应成熟,这就会使政府投资支出的负担得到有效缓解。
2.2 建设权责明确的文物管理机构
首先,县域需构建专门的文物管理机构,原先与其他部门相合并的,需分离出来,对部门职责进行明确,通过事业单位方式形成的文物局需转变成行政机构,以保证行政管理与执法相关工作能够依法实施。文物的管理部门需要全面落实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四有”档案管理,并对区域内文物及成片村落保护的具体规划工作提高重视。同时,政府需要充分认识到对文物进行管理的重要性,对文物管理的部门职能进行优化配置,并对其余规划、旅游、发展改革、宗教、公安等部门之间的沟通进行强化。地方项目工程在建设的时候,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需充分尊重与听取文物管理部门的相关建议与意见,充分保证文物安全。其次,需对文物管理机构的设置进行健全,构建县、乡、村一层层的文物管理机构,对文物的保护与管理体制进行负责。对于国家级的文物保护机构,通常需设置文物管理办公室,以确保国家制定的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最后,根据文物保护的“属地管理”原则,文物的管理部门需要与保护单位位于的乡镇村委进行相应的沟通,确保其管理责任的全面落实,并签订相应的文物保护责任书[3]。县级政府需把文物的保护工作纳入乡镇领导的具体工作中,并纳入年度的考核工作当中。同时,需要构建完善的责任追究及监督机制,县域需构建相应的文物行政执法队,加强对文物安全的执法与巡查力度,以此使县域的文物行政执法职能得到全面提升。
2.3 加强文博专业人才队伍的建设
人才是实现文物有效保护与管理的关键因素。首先,县域需要确保选人、用人制度的公平公正,避免出现通过非正常手段进入文物管理部门工作的现象。增设文物管理人员的编制数量,制定实现县域文物有效保护与管理的人才培养机制,在对人才进行招錄的时候,需积极引进专业人才,对于主动到基层工作的专业人才,需给予相应的待遇提升。其次,需引导专业人才参与到县域的文物保护过程中,对人才进行培养与锻炼,以促使文物事业实现健康持续性发展[4]。同时,需促进县域的文物管理部门加强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艺术学院的积极合作,让学生参与到基层的实践中,为基层文物的保护事业增添活力。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县域的文物保护及管理工作是我国文物事业发展的前沿与基础,只有充分确保基层的文保工作从实质上落实与推进,才可以使国家的文保事业得到有效发展。因此,我国需从加强县级政府的财政投入、加强文物管理机构的设置、加强文博人才的建设、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间的关系等各方面强化文物的保护,从而避免长城毁坏事件的再次发生。
参考文献
[1]张茜.古建筑文物的修缮与保护研究[J].建材与装饰,2019(16):111-112.
[2]肖仁杰.文物博物馆管理中的问题及措施研究[J].大众文艺,2019(10):54-55.
[3]朱琳.如何做好博物馆馆藏文物的保护管理工作[J].智库时代,2019(22):121-122.
[4]霍晓卫.全域视野下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J].中国文化遗产,2019(3):44-50.
[5]吴鹏.博物馆文物管理中的文物保护措施探讨[J].中国民族博览,2019(5):215-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