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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气象探测是运用各种探测手段,对大气物理和大气化学过程和现象进行的观测和探测,为天气预报、气候分析和预测、气象服务以及气象科学研究提供基本气象资料的基础性活动,是整个气象工作基础。对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是为确保获取的气象探测信息具有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提高气候变化的监测能力、气象预报准确率和气象服务水平的保障。因此,正确认识气象探测环境的重要性,正视存在的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社会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意识已经刻不容缓。
[关键词]气象探测 对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 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 P4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5)-4-377-1
由于近地面层的气象要素存在着空间分布的不均匀性和随时间变化的脉动性,保持气象探测环境的稳定少变就是保证气象探测资料的连续性、准确性、比较性,才能准确分析研究天气、气候变化规律,为减轻气象灾害提供正确的预报服务。
1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1.1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依据
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2000年1月1日颂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年8月22日第214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了各类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的标准,明确指出“城乡规划、建设、国土等有关部门,在审批可能影响已建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和气象设施的建设项目时,应当事先征得有审批权限的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未经气象主管机构同意,有关部门不得审批”。
1.2气象探测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气象科学研究的基础就是探测资料的不断积累过程,而稳定少变的气象探测环境是获取具有“三性”气象探测资料的必要条件。探测环境的四周障碍物超过测风塔高度或遮挡太阳辐射和日照观测仪器的感应面,必然影响当地主导风向风速、日照辐射、温度、气压、降水量等基本气象数据的观测采集,使观测值出现一定程度的偏差,缺失代表性。基本气象要素代表性的缺失,将对当地气候资料序列造成非均一性影响。气候资料序列非均一性影响,直接影响到气候分析研究结论的准确性,降低科学研究的参考价值。
2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对策研究
2.1增强法律意识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气象探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和比较性,关系到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和气象服务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关系到我国气象工作在国际上的声誉和形象。为此,各级气象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要充分认识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强化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力度。
2.2提高对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直接关系到气象探测基本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关系到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和气象服务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长期以来,各地、各部门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在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充分认识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工作的力度,确保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实施。
2.3加强宣传力度
积极营造全社会自觉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良好氛围,为提高社会公众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气象部门要细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通过设置警示标志、标牌、公告等形式,有效促进周边居民和单位熟知相关规定与要求,形成共同保护气象探测环境重要性的共识。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意识。
2.4建立部门间的联动机制
由于气象部门在公共管理职能上处于劣势,这必然要求我们要加强与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合作,建立完善协作工作机制、程序。气象部门要主动提交《保护办法》以及各探测场所的信息等备案材料,明确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范围和标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承担职责,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制定城市发展规划前,要取得气象部门意见,避免出现探测环境保护与发展规划的矛盾;同时在审批建设项目前,向建设单位告知要履行气象探测环境行政审批手续,切实从源头上杜绝破坏气象探测环境的事件发生。 各级气象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要继续发扬密切合作,建立完善协作沟通机制和相应的工作程序。各级气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建设规划部门联系,及时将该单位的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标准报当地政府和建设规划部门备案。同时,以台站名称变更为契机,进一步细化探测环境保护的备案工作,重新到国土、规划、建设部门进行备案,并在当地政府网站公示备案内容。
2.5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监督检查。对于气象探测环境达不到保护标准的,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治理。当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因不可抗力遭受破坏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力量修复,以确保气象设施正常运行。
3结语
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是国家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是气象和地球相关学科业务与科研的重要基础。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是气象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目前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必须下大气力采取措施,做好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提高气象业务服务水平,依法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石学尧.加大对气象探测环境改善和保护的力度[J].湖北气象,2006(2):45-46.
[2]区铭香,叶志红.浅谈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重要性[J].气象研究与应用,2008,29(3).
[关键词]气象探测 对气象探测环境的保护 重要性
[中图分类号] P4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5)-4-377-1
由于近地面层的气象要素存在着空间分布的不均匀性和随时间变化的脉动性,保持气象探测环境的稳定少变就是保证气象探测资料的连续性、准确性、比较性,才能准确分析研究天气、气候变化规律,为减轻气象灾害提供正确的预报服务。
1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1.1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法律依据
气象探测环境,是指为避开各种干扰保证气象探测设施准确获得气象探测信息所必需的最小距离构成的环境空间。2000年1月1日颂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规定“国家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2年8月22日第214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了各类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的标准,明确指出“城乡规划、建设、国土等有关部门,在审批可能影响已建气象台站探测环境和气象设施的建设项目时,应当事先征得有审批权限的气象主管机构的同意。未经气象主管机构同意,有关部门不得审批”。
1.2气象探测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
气象科学研究的基础就是探测资料的不断积累过程,而稳定少变的气象探测环境是获取具有“三性”气象探测资料的必要条件。探测环境的四周障碍物超过测风塔高度或遮挡太阳辐射和日照观测仪器的感应面,必然影响当地主导风向风速、日照辐射、温度、气压、降水量等基本气象数据的观测采集,使观测值出现一定程度的偏差,缺失代表性。基本气象要素代表性的缺失,将对当地气候资料序列造成非均一性影响。气候资料序列非均一性影响,直接影响到气候分析研究结论的准确性,降低科学研究的参考价值。
2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对策研究
2.1增强法律意识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气象探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和比较性,关系到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和气象服务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关系到我国气象工作在国际上的声誉和形象。为此,各级气象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要充分认识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要强化法制观念,增强法律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力度。
2.2提高对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直接关系到气象探测基本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比较性,关系到天气气候预测预报和气象服务的准确性和针对性,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安全。长期以来,各地、各部门密切合作、相互配合,在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充分认识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重要性、紧迫性,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工作的力度,确保气象探测工作的顺利实施。
2.3加强宣传力度
积极营造全社会自觉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良好氛围,为提高社会公众对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意识,要充分利用各种传媒,向全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气象部门要细化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标准,通过设置警示标志、标牌、公告等形式,有效促进周边居民和单位熟知相关规定与要求,形成共同保护气象探测环境重要性的共识。要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深入地宣传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保护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意识。
2.4建立部门间的联动机制
由于气象部门在公共管理职能上处于劣势,这必然要求我们要加强与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合作,建立完善协作工作机制、程序。气象部门要主动提交《保护办法》以及各探测场所的信息等备案材料,明确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范围和标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主动承担职责,在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制定城市发展规划前,要取得气象部门意见,避免出现探测环境保护与发展规划的矛盾;同时在审批建设项目前,向建设单位告知要履行气象探测环境行政审批手续,切实从源头上杜绝破坏气象探测环境的事件发生。 各级气象部门和建设规划部门要继续发扬密切合作,建立完善协作沟通机制和相应的工作程序。各级气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建设规划部门联系,及时将该单位的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标准报当地政府和建设规划部门备案。同时,以台站名称变更为契机,进一步细化探测环境保护的备案工作,重新到国土、规划、建设部门进行备案,并在当地政府网站公示备案内容。
2.5强化监督检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保护的监督检查。对于气象探测环境达不到保护标准的,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其进行治理。当气象探测环境和设施因不可抗力遭受破坏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紧急措施,组织力量修复,以确保气象设施正常运行。
3结语
综合气象观测系统是国家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是气象和地球相关学科业务与科研的重要基础。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是气象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需要。目前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必须下大气力采取措施,做好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提高气象业务服务水平,依法加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石学尧.加大对气象探测环境改善和保护的力度[J].湖北气象,2006(2):45-46.
[2]区铭香,叶志红.浅谈保护气象探测环境的重要性[J].气象研究与应用,2008,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