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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突出强调了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提出了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者受益、使用者付费、破坏者赔偿的利益导向机制问题,从而为有效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主体差异机制提供了行动指南,对此有如下四点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