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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的交锋在于德国汉堡卫生局是否可以公布食品公司的名字。根据德国《食品和饲料安全法》,对内容不正确的官方信息,个人可索要损害赔偿
自5月1日德国出现第一例大肠杆菌病例起,一个多月来,一场罕见的、带有强毒性的O104∶H4型肠出血性大肠杆菌(EHEC)疫情席卷了欧洲。
截至6月14日,德国负责疾病防控与公众健康的权威机构——罗伯特·科赫研究所(Robert Koch Institute,RKI)公布的数据显示,该疫情已造成37人死亡,死者中36人来自德国,另外1人来自瑞典,曾在德国旅行。
世界卫生组织(WHO)15日发布的疫情通报称,目前有德国、丹麦、英国、荷兰、挪威、西班牙、瑞典、希腊、奥地利、法国、捷克、波兰、瑞士、卢森堡共14个欧洲国家以及美国和加拿大均出现了肠出血性大肠杆菌疫情,感染人数达3343人。感染者中有823人出现了溶血性尿毒综合征(HUS)症状,这类患者容易出现肾脏衰竭,甚至死亡。除5个病例外,其余3000多病例都来自德国或患者曾到过德国。大约100名的患者肾受损需要肾移植或者终身接受透析。
但是现状令人沮丧,据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卫生专家劳特巴赫透露,目前在德国每一个可供移植的肾张平均有8000名患者在等待。除了肾损伤,这种溶血性大肠杆菌还会造成严重的神经伤害,引发语言障碍、中风、痉挛和癫痫。
矛头指向西班牙黄瓜
疫情来势汹汹,其源头究竟何在?
5月下旬,德国汉堡卫生局宣布,传染源来自汉堡批发市场的西班牙产的黄瓜,这一研究仅限于汉堡范围,不排除还有其他食品携带病毒的可能。
一时间,所有舆论都把西班牙黄瓜指为杀人元凶。虽然西班牙抗议说同样的黄瓜在西班牙没有引发一例同样的病例。可是对于铺天盖地的指责来说,这点抗辩的声音实在微不足道。欧盟也对德国的说法深信不疑,没有作进一步检测而判了西班牙黄瓜有罪。欧盟的“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声称,两家来自西班牙安达卢西亚的公司出口的黄瓜涉及此次事件。来自西班牙的黄瓜、西红柿等迅速被下架,批发市场里来自西班牙的蔬菜被当成垃圾处理。
同时,位于柏林的罗伯特科赫研究所于5月25日向公众发布警告称,不要食用黄瓜、西红柿和生菜,因为致命的细菌可能来自于它们。德国卫生部随后也发出类似警告。5月31日,汉堡卫生局澄清说,致命病原并非来自西班牙的黄瓜,在西班牙黄瓜上虽然也发现了大肠杆菌,但并非发病者所感染的那种,疫情原因仍然不明。
6月10日,罗伯特·科赫研究所联合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联邦消费者保护与食品安全局(BVL)发表公报称,德国已经确定受污染的芽苗菜是这次大规模肠出血性大肠杆菌疫情的病菌来源。德国政府也于当天宣布解除此前对食用生莴苣、西红柿与黄瓜等的警告,但豆芽等芽苗菜仍将遭禁。
位于德国下萨克森州一家农场的芽苗菜被认定为是病毒的出处。但是芽苗菜上的病毒从哪里来又是一个未解之谜。有小报恶意地暗示中国,因为有的菜农从中国进口黄豆。到了6月中旬,德国联邦风险评价所宣布,芽苗菜的种子可能已经被感染了,因此警告自己种植的芽苗菜也不能生吃了。同时,拜仁州卫生和食品安全局宣布,在福斯市的生菜上又发现肠出血性大肠杆菌,虽然强调没有证据表明这就是目前致命性的这种特殊病菌,政府还是封存了福斯市的生菜。
西班牙愤怒了
由于德国方面最初把疫情的责任归于西班牙黄瓜,给西班牙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西班牙农民协会声称,由于遭受德国的错误指责,其农民每个星期损失2亿欧元;500多家企业破产,7万多人失业;多国暂停从西班牙进口蔬菜水果。西班牙副首相卢巴卡巴说,西班牙并不是出血性大肠杆菌感染的发源地,不排除对德国提起法律诉讼的可能。
5月30日,西班牙农业部长在马德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德国必须对西班牙的损失承担责任。西班牙将对其不可挽回的损失在欧盟框架内寻求解决。但是,汉堡方面却依然持强硬的态度,汉堡的卫生部长斯托克斯说:“我们并没有过早发出警告,为维护公众健康而第一时间公布对西班牙黄瓜的化验结果并没有错。”德国的《金融时代》也撰文写道:“农民不能指望汉堡卫生部门尽可能长时间保持沉默,以此来保证他们农产品的收入,他们应该收回自己的抱怨和装模作样的赔偿要求,真正应该做的是等待研究结果,弄清病菌是怎么传染的。”
6月5日,在卢森堡举行的欧盟卫生部长会议上,面对各国的指责,德国的联邦卫生部长巴尔派国务秘书茅茨出席并辩解说:“因为我们有足够的嫌疑,因此发出禁食某些种类蔬菜的警告是正确的做法,因为对生命安全的重视是第一位的。” 比利时农业部长反驳了德国的说法,她说:“德国失去了谨慎和亢奋之间的平衡,不能仅仅对西班牙的产品提出警告,因为疾病暴发在德国。”
有人唱黑脸自然也就有人唱红脸。6月3日,德国总理默克尔在和西班牙首相萨帕特罗的通话中,对西班牙农民遭受的损失感到遗憾,她表示将寻找符合欧盟法律的解决办法,以求对西班牙农民进行补偿。对此,西班牙的欧盟部长加力多表示,德国政府已经承诺对西班牙的农产品进行形象公关支持,西班牙政府不再要求德国进行赔偿,但是如果有私人要起诉,政府并不能干涉。
西班牙果蔬商起诉德国
弗鲁特公司是西班牙马拉加省的一家经销蔬菜水果的公司,有员工120人,年销售额达一千五百万欧元。他们的蔬菜和水果销往欧洲各国,其中四分之一销往德国。
在汉堡卫生局最初的警告中,特别提到了这家公司的名字,这给弗鲁特公司带来了灭顶之灾。就在警告发出当天,就有大客户取消了所有对弗鲁特公司的订单并要求赔偿。在接下来几天,各个国家的客户纷纷取消订单,不管是黄瓜,它的水果和蔬菜在整个欧洲市场都断绝了销路。所以弗鲁特公司委托了德国柏林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培伦斯女士,准备控告汉堡卫生局,要求数百万欧元的赔偿金。
根据德国法律,国家必须对其公务员的违反职务义务的行为承担责任。因此,受害者可以根据德国民法典第839条提起诉讼,状告国家。
培伦斯认为,汉堡卫生局绝不应该在警告中提及弗鲁特公司的名称,他们违反了德国和欧洲的食品法。她怀疑汉堡卫生局在取样的时候没有遵循相关的规定,违反了注意义务,就匆匆向公众宣布消息。和罗伯特·科赫研究所发布的警告内容相比,后者就只是宣布在黄瓜、西红柿和生菜上面可能带有致命的大肠杆菌,要求民众不要生吃这些蔬菜。这种方式的警告已经能够足以满足政府机构的警告义务,而不必提及一个具体公司的名字。
为此,培伦斯首先向汉堡卫生局申请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以证实其未履行注意义务。但是汉堡卫生局拒绝了她的申请。于是她于6月9日向汉堡行政法院递交了紧急申请,要求法院裁决卫生局必须提供相关资料。
食品法上的依据
问题的交锋在于德国汉堡卫生局是否可以公布弗鲁特公司的名字,根据德国《食品和饲料安全法》,它的第40条详细规定了政府机构在哪些情况下应该向公众公布有危险的食品和饲料的名称,政府机构还有权同时公布生产、运输和销售企业的名称。
但该法同时规定了可以公布的条件:如果有足够的嫌疑表明食品和饲料产品有危害人体健康的风险,或者违反了旨在保护消费者健康或防止严重欺骗消费者的法律规定;如果有嫌疑表明产品有可能危害安全和健康,但就现有的科学水平不能在短时间类澄清的;或者虽然不会危及健康,但是不合适食用的食品大量流入市场的。
该条第1条第5款特别提到,如果不提及产品名称或者生产、运输、销售者的名称会对其造成严重不利后果时,应该向公众公布他们的名称。但是公布相关信息,必须在被涉及企业的利益和公众知情的要求之间进行权衡,作出合理的选择。在公布生产者和销售者信息的时候,必须首先知会他们并听取其意见。欧洲食品法条例中也有相同的规定。
如果欧盟成员国通过欧盟食品安全快速预警系统发布信息,如果证明发布国违反了相关规定,对成员国企业和人员造成损害的,他们也有权向信息发布国要求赔偿。此次德国是启动了该预警系统的。对于内容不正确的官方信息,个人可以起诉要求损失赔偿,这一点在1990年斯图加特高级法院的判决后于实践中已经没有异议了。
欧盟决定补偿菜农
德国菜农也加入要求赔偿的大军。由于对黄瓜、西红柿和沙拉的食用警告,大量菜农特别是北德地区的菜农陷入了破产境地。莱茵水果蔬菜地区协会主席纳格施密特说:“我们也有权利要求完全的赔偿。”
6月12日,欧盟农业专员乔洛实宣布,欧盟将拿出2.1亿欧元来补偿因为肠出血性大肠杆菌疫情造成的菜农的损失。不光是西班牙,欧盟各国受损的菜农均可提出补偿申请。欧盟的补偿将使菜农的损失减少一半,但是菜农在申请时必须证明其正常的销售额。
该项提议在6月14日获得欧盟各国同意,除了黄瓜、西红柿和生菜,因灯笼椒和胡瓜受损的菜农也可申请补充。但是欧洲农民协会柯巴·柯杰卡说,这点钱是杯水车薪,由于欧盟对黄瓜等食用发出的警告,本行业每周的损失高达4亿欧元。德国菜农至今的损失已经达到5000万欧元,同时芦笋和草莓的销售也受到了牵连。
在欧盟的补偿意见公布后,培伦斯律师说,她仍然将代表西班牙的弗鲁特公司把官司打下去,因为欧盟的补偿太不具体了,但这对于弗鲁特公司到底意义有多大,现在仍然很难下定论。
责任编辑:黄倩
自5月1日德国出现第一例大肠杆菌病例起,一个多月来,一场罕见的、带有强毒性的O104∶H4型肠出血性大肠杆菌(EHEC)疫情席卷了欧洲。
截至6月14日,德国负责疾病防控与公众健康的权威机构——罗伯特·科赫研究所(Robert Koch Institute,RKI)公布的数据显示,该疫情已造成37人死亡,死者中36人来自德国,另外1人来自瑞典,曾在德国旅行。
世界卫生组织(WHO)15日发布的疫情通报称,目前有德国、丹麦、英国、荷兰、挪威、西班牙、瑞典、希腊、奥地利、法国、捷克、波兰、瑞士、卢森堡共14个欧洲国家以及美国和加拿大均出现了肠出血性大肠杆菌疫情,感染人数达3343人。感染者中有823人出现了溶血性尿毒综合征(HUS)症状,这类患者容易出现肾脏衰竭,甚至死亡。除5个病例外,其余3000多病例都来自德国或患者曾到过德国。大约100名的患者肾受损需要肾移植或者终身接受透析。
但是现状令人沮丧,据德国社会民主党的卫生专家劳特巴赫透露,目前在德国每一个可供移植的肾张平均有8000名患者在等待。除了肾损伤,这种溶血性大肠杆菌还会造成严重的神经伤害,引发语言障碍、中风、痉挛和癫痫。
矛头指向西班牙黄瓜
疫情来势汹汹,其源头究竟何在?
5月下旬,德国汉堡卫生局宣布,传染源来自汉堡批发市场的西班牙产的黄瓜,这一研究仅限于汉堡范围,不排除还有其他食品携带病毒的可能。
一时间,所有舆论都把西班牙黄瓜指为杀人元凶。虽然西班牙抗议说同样的黄瓜在西班牙没有引发一例同样的病例。可是对于铺天盖地的指责来说,这点抗辩的声音实在微不足道。欧盟也对德国的说法深信不疑,没有作进一步检测而判了西班牙黄瓜有罪。欧盟的“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声称,两家来自西班牙安达卢西亚的公司出口的黄瓜涉及此次事件。来自西班牙的黄瓜、西红柿等迅速被下架,批发市场里来自西班牙的蔬菜被当成垃圾处理。
同时,位于柏林的罗伯特科赫研究所于5月25日向公众发布警告称,不要食用黄瓜、西红柿和生菜,因为致命的细菌可能来自于它们。德国卫生部随后也发出类似警告。5月31日,汉堡卫生局澄清说,致命病原并非来自西班牙的黄瓜,在西班牙黄瓜上虽然也发现了大肠杆菌,但并非发病者所感染的那种,疫情原因仍然不明。
6月10日,罗伯特·科赫研究所联合德国联邦风险评估研究所(BFR)、联邦消费者保护与食品安全局(BVL)发表公报称,德国已经确定受污染的芽苗菜是这次大规模肠出血性大肠杆菌疫情的病菌来源。德国政府也于当天宣布解除此前对食用生莴苣、西红柿与黄瓜等的警告,但豆芽等芽苗菜仍将遭禁。
位于德国下萨克森州一家农场的芽苗菜被认定为是病毒的出处。但是芽苗菜上的病毒从哪里来又是一个未解之谜。有小报恶意地暗示中国,因为有的菜农从中国进口黄豆。到了6月中旬,德国联邦风险评价所宣布,芽苗菜的种子可能已经被感染了,因此警告自己种植的芽苗菜也不能生吃了。同时,拜仁州卫生和食品安全局宣布,在福斯市的生菜上又发现肠出血性大肠杆菌,虽然强调没有证据表明这就是目前致命性的这种特殊病菌,政府还是封存了福斯市的生菜。
西班牙愤怒了
由于德国方面最初把疫情的责任归于西班牙黄瓜,给西班牙造成了严重的损失。西班牙农民协会声称,由于遭受德国的错误指责,其农民每个星期损失2亿欧元;500多家企业破产,7万多人失业;多国暂停从西班牙进口蔬菜水果。西班牙副首相卢巴卡巴说,西班牙并不是出血性大肠杆菌感染的发源地,不排除对德国提起法律诉讼的可能。
5月30日,西班牙农业部长在马德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德国必须对西班牙的损失承担责任。西班牙将对其不可挽回的损失在欧盟框架内寻求解决。但是,汉堡方面却依然持强硬的态度,汉堡的卫生部长斯托克斯说:“我们并没有过早发出警告,为维护公众健康而第一时间公布对西班牙黄瓜的化验结果并没有错。”德国的《金融时代》也撰文写道:“农民不能指望汉堡卫生部门尽可能长时间保持沉默,以此来保证他们农产品的收入,他们应该收回自己的抱怨和装模作样的赔偿要求,真正应该做的是等待研究结果,弄清病菌是怎么传染的。”
6月5日,在卢森堡举行的欧盟卫生部长会议上,面对各国的指责,德国的联邦卫生部长巴尔派国务秘书茅茨出席并辩解说:“因为我们有足够的嫌疑,因此发出禁食某些种类蔬菜的警告是正确的做法,因为对生命安全的重视是第一位的。” 比利时农业部长反驳了德国的说法,她说:“德国失去了谨慎和亢奋之间的平衡,不能仅仅对西班牙的产品提出警告,因为疾病暴发在德国。”
有人唱黑脸自然也就有人唱红脸。6月3日,德国总理默克尔在和西班牙首相萨帕特罗的通话中,对西班牙农民遭受的损失感到遗憾,她表示将寻找符合欧盟法律的解决办法,以求对西班牙农民进行补偿。对此,西班牙的欧盟部长加力多表示,德国政府已经承诺对西班牙的农产品进行形象公关支持,西班牙政府不再要求德国进行赔偿,但是如果有私人要起诉,政府并不能干涉。
西班牙果蔬商起诉德国
弗鲁特公司是西班牙马拉加省的一家经销蔬菜水果的公司,有员工120人,年销售额达一千五百万欧元。他们的蔬菜和水果销往欧洲各国,其中四分之一销往德国。
在汉堡卫生局最初的警告中,特别提到了这家公司的名字,这给弗鲁特公司带来了灭顶之灾。就在警告发出当天,就有大客户取消了所有对弗鲁特公司的订单并要求赔偿。在接下来几天,各个国家的客户纷纷取消订单,不管是黄瓜,它的水果和蔬菜在整个欧洲市场都断绝了销路。所以弗鲁特公司委托了德国柏林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培伦斯女士,准备控告汉堡卫生局,要求数百万欧元的赔偿金。
根据德国法律,国家必须对其公务员的违反职务义务的行为承担责任。因此,受害者可以根据德国民法典第839条提起诉讼,状告国家。
培伦斯认为,汉堡卫生局绝不应该在警告中提及弗鲁特公司的名称,他们违反了德国和欧洲的食品法。她怀疑汉堡卫生局在取样的时候没有遵循相关的规定,违反了注意义务,就匆匆向公众宣布消息。和罗伯特·科赫研究所发布的警告内容相比,后者就只是宣布在黄瓜、西红柿和生菜上面可能带有致命的大肠杆菌,要求民众不要生吃这些蔬菜。这种方式的警告已经能够足以满足政府机构的警告义务,而不必提及一个具体公司的名字。
为此,培伦斯首先向汉堡卫生局申请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以证实其未履行注意义务。但是汉堡卫生局拒绝了她的申请。于是她于6月9日向汉堡行政法院递交了紧急申请,要求法院裁决卫生局必须提供相关资料。
食品法上的依据
问题的交锋在于德国汉堡卫生局是否可以公布弗鲁特公司的名字,根据德国《食品和饲料安全法》,它的第40条详细规定了政府机构在哪些情况下应该向公众公布有危险的食品和饲料的名称,政府机构还有权同时公布生产、运输和销售企业的名称。
但该法同时规定了可以公布的条件:如果有足够的嫌疑表明食品和饲料产品有危害人体健康的风险,或者违反了旨在保护消费者健康或防止严重欺骗消费者的法律规定;如果有嫌疑表明产品有可能危害安全和健康,但就现有的科学水平不能在短时间类澄清的;或者虽然不会危及健康,但是不合适食用的食品大量流入市场的。
该条第1条第5款特别提到,如果不提及产品名称或者生产、运输、销售者的名称会对其造成严重不利后果时,应该向公众公布他们的名称。但是公布相关信息,必须在被涉及企业的利益和公众知情的要求之间进行权衡,作出合理的选择。在公布生产者和销售者信息的时候,必须首先知会他们并听取其意见。欧洲食品法条例中也有相同的规定。
如果欧盟成员国通过欧盟食品安全快速预警系统发布信息,如果证明发布国违反了相关规定,对成员国企业和人员造成损害的,他们也有权向信息发布国要求赔偿。此次德国是启动了该预警系统的。对于内容不正确的官方信息,个人可以起诉要求损失赔偿,这一点在1990年斯图加特高级法院的判决后于实践中已经没有异议了。
欧盟决定补偿菜农
德国菜农也加入要求赔偿的大军。由于对黄瓜、西红柿和沙拉的食用警告,大量菜农特别是北德地区的菜农陷入了破产境地。莱茵水果蔬菜地区协会主席纳格施密特说:“我们也有权利要求完全的赔偿。”
6月12日,欧盟农业专员乔洛实宣布,欧盟将拿出2.1亿欧元来补偿因为肠出血性大肠杆菌疫情造成的菜农的损失。不光是西班牙,欧盟各国受损的菜农均可提出补偿申请。欧盟的补偿将使菜农的损失减少一半,但是菜农在申请时必须证明其正常的销售额。
该项提议在6月14日获得欧盟各国同意,除了黄瓜、西红柿和生菜,因灯笼椒和胡瓜受损的菜农也可申请补充。但是欧洲农民协会柯巴·柯杰卡说,这点钱是杯水车薪,由于欧盟对黄瓜等食用发出的警告,本行业每周的损失高达4亿欧元。德国菜农至今的损失已经达到5000万欧元,同时芦笋和草莓的销售也受到了牵连。
在欧盟的补偿意见公布后,培伦斯律师说,她仍然将代表西班牙的弗鲁特公司把官司打下去,因为欧盟的补偿太不具体了,但这对于弗鲁特公司到底意义有多大,现在仍然很难下定论。
责任编辑:黄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