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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湖南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快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据说,这是全国首份惩戒失信行为的方案。该方案对种种失信行为做出了非常具体细致的惩罚办法。例如,一次交通违法,将使车主在下一年度交纳高额的保费;一次银行卞拖欠还账,将影响到贷款买房、就业甚至晋升……同时,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公用事业单位、行业管理机构、行业组织在实施与个人身份有关的公务活动或业务活动中,须查询“省信用信息系统”记录的个人信用信息,核实当事人身份信息。
在当前条件下,这一纸“通知”能否完全贯彻实行、能否建立具体而微的个人信用系统、政府能不能且应不应管得如此之细,都还是未知之数,并且不无争议。但不管怎样,此“通知”毕竟表明有关部门对“诚信”的重视,说明了“诚信”的重要。
之所以现在人们开始重视诚信,是因为大量事实说明,由于缺乏诚信,给社会和经济生活造成重大损失。不必说一些假冒伪劣产品使“中国制连”全球蒙垢、更使我们身受其害,不必说欺蒙拐骗使人疑心重重、防不胜防,合同得不到执行,债务人想方设法赖账……就是许多原本良好的措施,由于缺乏诚信而无法实行;勉强实行,结果其实更差。例如,高考甚至研究生考试仅凭考分录取,常常更多地录取“高分低能”的学生而忽视学生个性,于是制度设计者想以外国行之有效的“推荐制”来弥补高考的不足;但实践证明,由于诚信缺失,“推荐”实际都是“走后门”,在这种情况下,弊端不浅的“以分取人”就是最好的制度。
再比如,为了让高中生有一定的社会知识,近年规定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有一定时间的“社会实践”,然而,大多数学校为了让学生“争分夺秒”地“学习”,最后都开出了“实践证明”;学生未出校门,即亲身感受到原以为“神圣”的“证明”可公开作假。
“廉租房”或“经适房”政策是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的有效方法,近年也为我国采用;然而,在相当一部分城市,这种政策却被扭曲成为“有门路”的富人再次“套利”的工具。面对越来越多的各种评估、检查,相当多被评、被查的单位彻底作假,对本单位不愿配合造假者的“经典语言”是:“谁和单位过不去,单位就和谁过不去”;与其这样,不如干脆没有劳民伤财的各种评估、检查。类似事例比比皆是,举不胜举。
显然,由于没有诚信,良好的制度、政策无法实行,实际大大提高了社会和经济运行的成本。换句话说,诚信是不可缺少的“社会资本”之一种。这种“社会资本”雄厚,社会就能和谐运转;这种“社会资本”稀缺,社会就会运转失灵;如果根本没有这种“社会资本”,社会就将分崩离析。诚信不仅提高了社会发展的整体效率,其实是社会稳定的基本因素,是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础。
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质就是信用经济。因为在市场经济早期市场、交易范围狭小,大多是“熟人”之间的交易,交易手段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甚至“以货易货”的“即时完成”,欺诈不易发生,因此信用的作用并不突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交易范围不断扩大,从地方扩大到国家、世界,交易大多是在“陌生人”之间发生,“交”与“易”很难即时完成。因此,现代市场经济也只能是信用经济。如果大家都不讲诚信,不讲信用,收款不付货或收货不付款,交易链条立即断裂,市场随之崩溃。由此观之,当一个社会连“熟人”都要欺骗、以至產生了“杀熟”这一“专有名词”时,诚信缺失已到何种程度。
建立“诚信社会”当然有许多方面,如民间社会的建立、发展,协会、行会的自律、监督,各种信息的透明,个人、集团对自己权益的维护,等等。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让违约者、不守诚信者受到重罚,使其不能不重然诺守信用。这种惩罚,要靠一系列的规则、法律和制度来保证实行。也就是说,诚信要靠制度和法规来养成。久而久之,诚信将“习惯成自然”,成为一种文化,成为“国民素质”的一个方面。
在“诚信社会”的建设中,政府自然应起重要作用。而最重要的一点,是政府首先要守信,要以民为本,成为值得人们信任的政府。
在当前条件下,这一纸“通知”能否完全贯彻实行、能否建立具体而微的个人信用系统、政府能不能且应不应管得如此之细,都还是未知之数,并且不无争议。但不管怎样,此“通知”毕竟表明有关部门对“诚信”的重视,说明了“诚信”的重要。
之所以现在人们开始重视诚信,是因为大量事实说明,由于缺乏诚信,给社会和经济生活造成重大损失。不必说一些假冒伪劣产品使“中国制连”全球蒙垢、更使我们身受其害,不必说欺蒙拐骗使人疑心重重、防不胜防,合同得不到执行,债务人想方设法赖账……就是许多原本良好的措施,由于缺乏诚信而无法实行;勉强实行,结果其实更差。例如,高考甚至研究生考试仅凭考分录取,常常更多地录取“高分低能”的学生而忽视学生个性,于是制度设计者想以外国行之有效的“推荐制”来弥补高考的不足;但实践证明,由于诚信缺失,“推荐”实际都是“走后门”,在这种情况下,弊端不浅的“以分取人”就是最好的制度。
再比如,为了让高中生有一定的社会知识,近年规定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有一定时间的“社会实践”,然而,大多数学校为了让学生“争分夺秒”地“学习”,最后都开出了“实践证明”;学生未出校门,即亲身感受到原以为“神圣”的“证明”可公开作假。
“廉租房”或“经适房”政策是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的有效方法,近年也为我国采用;然而,在相当一部分城市,这种政策却被扭曲成为“有门路”的富人再次“套利”的工具。面对越来越多的各种评估、检查,相当多被评、被查的单位彻底作假,对本单位不愿配合造假者的“经典语言”是:“谁和单位过不去,单位就和谁过不去”;与其这样,不如干脆没有劳民伤财的各种评估、检查。类似事例比比皆是,举不胜举。
显然,由于没有诚信,良好的制度、政策无法实行,实际大大提高了社会和经济运行的成本。换句话说,诚信是不可缺少的“社会资本”之一种。这种“社会资本”雄厚,社会就能和谐运转;这种“社会资本”稀缺,社会就会运转失灵;如果根本没有这种“社会资本”,社会就将分崩离析。诚信不仅提高了社会发展的整体效率,其实是社会稳定的基本因素,是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础。
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质就是信用经济。因为在市场经济早期市场、交易范围狭小,大多是“熟人”之间的交易,交易手段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甚至“以货易货”的“即时完成”,欺诈不易发生,因此信用的作用并不突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交易范围不断扩大,从地方扩大到国家、世界,交易大多是在“陌生人”之间发生,“交”与“易”很难即时完成。因此,现代市场经济也只能是信用经济。如果大家都不讲诚信,不讲信用,收款不付货或收货不付款,交易链条立即断裂,市场随之崩溃。由此观之,当一个社会连“熟人”都要欺骗、以至產生了“杀熟”这一“专有名词”时,诚信缺失已到何种程度。
建立“诚信社会”当然有许多方面,如民间社会的建立、发展,协会、行会的自律、监督,各种信息的透明,个人、集团对自己权益的维护,等等。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让违约者、不守诚信者受到重罚,使其不能不重然诺守信用。这种惩罚,要靠一系列的规则、法律和制度来保证实行。也就是说,诚信要靠制度和法规来养成。久而久之,诚信将“习惯成自然”,成为一种文化,成为“国民素质”的一个方面。
在“诚信社会”的建设中,政府自然应起重要作用。而最重要的一点,是政府首先要守信,要以民为本,成为值得人们信任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