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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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至2018年,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各地检察机关探索开展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删去了修订草案中有关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条款,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进展由此放缓,引发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弱化等问题.相比其他监督方式,检察监督在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检察机关应当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充实行政检察力量、鼓励地方试点探索、适时推进立法,促进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机 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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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办公室,710049;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厅,10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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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至2018年,根据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各地检察机关探索开展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修订后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删去了修订草案中有关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的条款,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进展由此放缓,引发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弱化等问题.相比其他监督方式,检察监督在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检察机关应当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充实行政检察力量、鼓励地方试点探索、适时推进立法,促进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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