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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考察汉语数量名主语的限制条件和语义解释。首先讨论了分别作类指、数量解释的两类数量名主语句,认为指称义和数量义只是彰显程度的不同。其次考察了数量名主语作不定指解释的各种允准条件,认为这些条件可以统一概括为“无定主语只能是在存现句中”。指出这是由存现句的语义、句法结构和数量名自身的变项性质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