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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罚息”是我国各大银行在信用卡业务中通行的做法。但实际生活中频频发生的事件表明这种习惯做法存在的不合理支出已经对广大信用卡客户造成伤害或潜在伤害。本文以反垄断法中反限制竞争理论为基础,结合经济学相关理论,从正反二个角度对“全额罚息”这一行为进行分析,总结出这一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以及为达到节约成本并切实保护持卡消费者利益的目的,应由反垄断法规制的结论。不仅为反垄断法的研究提供了新颖的视角,而且具有十分突出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