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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时代下,人自出生起,就与政治(或政治行为)密不可分,时时与政治(或政治行为)发生关系。在此情景下,是不是就意味着人都会参与到政治(或政治行为)中去呢?如果不是,人与政治的关系又是怎么样的,人是否先天享有其自由的权利呢?就成了我们讨论的重点。文章试图以严复的《〈民约〉评议》为起点,就相关问题展开论述:既然人天然与政治有关,就必须确立人对于政治的优先性原则。不仅要赋予和肯定人们“参与政治的自由”,更要用体制保障人们“逃避政治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