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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网络的自媒体和社交平台等功能的发展和网民群体的壮大,日趋普泛化、平民化、多样化的公民媒体在各种程度上影响和改变着社会的方方面面,网络暴力随之应运而生,逐渐成为网络媒体以及国家网络主管部门重视的新问题。本文将结合近年来国内部分自媒体“网络暴力”事件,分析其发生的一般规律并探讨防治对策,以期提供参考。
关键词:网络暴力;自媒体;网络舆论
一.网络暴力的定义:
网络暴力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发生场合的暴力形式,是一类施暴者在网络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语、图片、视频的行为现象,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网络暴力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施暴者往往会通过网络对受害者的现实生活产生消极影响。
自媒体平台上的网络暴力通常表现为施暴者通过自媒体渠道对受害者进行辱骂、威胁、诽谤,未经允许擅自公开并传播受害者隐私,私自修改、丑化受害者肖像并在一定范围内传播,使受害者正常权力受到侵害,甚至从网上蔓延到网下,使其现实生活出现危机。非理性的“人肉搜索”集中许多网民的力量去搜索受害者的隐私信息,是网络暴力群体极化的突出表现。
二.部分网络暴力事件举例及分析:
近年来,遭受过网络暴力迫害的不仅只有明星,一些普通人的言行在网上被有心放大或是无意曲解后,也会演变为网络暴力事件。2013年,初中生潘某因发表了对某足球明星的不当言论而遭到大量辱骂和人肉搜索,甚至有人前往其住址进行骚扰;2015年“成都女司机变道被打事件”中的女司机卢某遭到人肉搜索使其大量个人隐私被曝光,不乏捏造的虚假信息。
作为公众人物和娱乐符号,一些明星因所谓“黑料”而遭到网络舆论攻击,致使其声誉和商业活动等受到打击。引爆2013年网络舆论的袁姗姗事件便是一个典型案例,在这场全民性的网络暴力事件逐渐演化为一种符号狂欢的时候,群氓将其中每个个体原有的道德意识和后果意识均分殆尽,多数网民本身微弱的罪恶感也随着如此强大的“全民运动”一扫而光。
遭受网络暴力的非公众人物在网络上被定下“罪名”后,一般都会被群情激怒的网友以“人肉搜索”予以“正义的讨伐”,承受过量舆论攻击甚至是人身安全威胁;而就一些曾被推上网络舆论的风口浪尖的名人而言,与其相关的讨论一般是两级甚至多级分化,事实真相鲜有人问津,网络意见气候中情绪占了上风。
三.自媒体平台网络暴力的特征及其成因分析:
特征:
1.网民对于特定事件在网络上故意发表带有侮辱性、伤害性、煽动性的主观言论,引起一定范围内的关注,从而造成事件当事人名誉的损害;
2.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骚扰,致使其正常的人身权利受损;
3.以新浪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平台碎片化的引流能力较强,一些以吸引眼球为目的的“营销号”大肆煽动网民的情绪,甚至借机造谣,致使事实真相被扭曲;
4.大多数自媒体网络暴力事件都是由个体间的纠纷演化为群体对个体的霸凌现象,网络暴力的施加者和群体霸凌的带动者在话语权上占据压倒性优势,受害者不能有效地发表自身意见和感受,致使事件真相被情绪化表达和网络群体狂欢所掩盖,受害者合法权益受损。
成因:
1.网民的匿名性、流动性。网民们在虚拟网络传播情景中匿名发表言论,现实生活中本该遵守的规范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就会降低,易倾向于情绪化地表达自身意见,往往会违反网络文明公约,甚至突破道德和法律底线;
2.网民的年轻化,是网络暴力突现的直接原因。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情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近七成网民为30岁以下的年轻人。18岁以下以及18~24岁之间的网民比例至今仍呈上升趋势;
3.网络的商业化运作。各种以吸引眼球和流量并从中得利为目标的自媒体为了物质利益而违反公序良俗,造成网络信息的碎片化、煽情化、低俗化;
4.網络自媒体平台是公开性、自由化的平台。网民的自我表达欲及狂欢心理使其更易于在网上宣泄恶搞,局限于表层的阅读习惯使网民舆论更情绪化,他们把对现状的不满在网络世界中尽情地宣泄排解,促使网络暴力的形成;
5.“沉默的螺旋”理论认为大多数个人会力图避免由于其单独持有某些态度和信念而使群体对其产生的孤立,而多数人的意见并不一定总是真实客观的,在网络社交自媒体平台上,舆论信息的“一边倒”不利于事件相关调查活动的进行和事件真相的还原;
6.互联网络的普及致使上网门槛进一步降低。CNNIC第43次《统计报告》中指出国内互联网普及率接近六成,随着手机上网的普及、贫困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移动流量大幅降价等,入网门槛进一步降低。
四.减少自媒体网络暴力的对策:
1.完善网络管理法规,落实和加强有效的网络技术控制手段,推动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2.网民应自觉提高自身的网络媒介素养,加强自身对各种信息的独立判断和思考能力,不盲目跟风,坚持道德自律,绝不触及法律红线;
3.网络管理者应联合传统媒体的监管,强化网上的舆论引导。传统媒体进行及时彻底地调查,网站管理者做好带头作用,保持舆论的理性与健康;
4.推广网络实名制,加大网络监管力度。ID实名制可实现责任主体的明确性,促使网民们自觉遵守网络公约和道德准则,从而净化网络舆论环境。
参考文献
毛向樱.网络语言暴力行为的危害及监管[J]青年记者,2018, (14):12-13.
毛向樱.网络语言暴力行为的政府规制[J]人民论坛,2017, (36):48-49.
熊景星.基于网络新闻的语言暴力现状研究[J]新闻知识,2017, (7):57-60.
关键词:网络暴力;自媒体;网络舆论
一.网络暴力的定义:
网络暴力是一种以互联网为发生场合的暴力形式,是一类施暴者在网络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语、图片、视频的行为现象,造成当事人名誉损害。网络暴力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施暴者往往会通过网络对受害者的现实生活产生消极影响。
自媒体平台上的网络暴力通常表现为施暴者通过自媒体渠道对受害者进行辱骂、威胁、诽谤,未经允许擅自公开并传播受害者隐私,私自修改、丑化受害者肖像并在一定范围内传播,使受害者正常权力受到侵害,甚至从网上蔓延到网下,使其现实生活出现危机。非理性的“人肉搜索”集中许多网民的力量去搜索受害者的隐私信息,是网络暴力群体极化的突出表现。
二.部分网络暴力事件举例及分析:
近年来,遭受过网络暴力迫害的不仅只有明星,一些普通人的言行在网上被有心放大或是无意曲解后,也会演变为网络暴力事件。2013年,初中生潘某因发表了对某足球明星的不当言论而遭到大量辱骂和人肉搜索,甚至有人前往其住址进行骚扰;2015年“成都女司机变道被打事件”中的女司机卢某遭到人肉搜索使其大量个人隐私被曝光,不乏捏造的虚假信息。
作为公众人物和娱乐符号,一些明星因所谓“黑料”而遭到网络舆论攻击,致使其声誉和商业活动等受到打击。引爆2013年网络舆论的袁姗姗事件便是一个典型案例,在这场全民性的网络暴力事件逐渐演化为一种符号狂欢的时候,群氓将其中每个个体原有的道德意识和后果意识均分殆尽,多数网民本身微弱的罪恶感也随着如此强大的“全民运动”一扫而光。
遭受网络暴力的非公众人物在网络上被定下“罪名”后,一般都会被群情激怒的网友以“人肉搜索”予以“正义的讨伐”,承受过量舆论攻击甚至是人身安全威胁;而就一些曾被推上网络舆论的风口浪尖的名人而言,与其相关的讨论一般是两级甚至多级分化,事实真相鲜有人问津,网络意见气候中情绪占了上风。
三.自媒体平台网络暴力的特征及其成因分析:
特征:
1.网民对于特定事件在网络上故意发表带有侮辱性、伤害性、煽动性的主观言论,引起一定范围内的关注,从而造成事件当事人名誉的损害;
2.对当事人及其亲友的正常生活进行骚扰,致使其正常的人身权利受损;
3.以新浪微博为代表的自媒体平台碎片化的引流能力较强,一些以吸引眼球为目的的“营销号”大肆煽动网民的情绪,甚至借机造谣,致使事实真相被扭曲;
4.大多数自媒体网络暴力事件都是由个体间的纠纷演化为群体对个体的霸凌现象,网络暴力的施加者和群体霸凌的带动者在话语权上占据压倒性优势,受害者不能有效地发表自身意见和感受,致使事件真相被情绪化表达和网络群体狂欢所掩盖,受害者合法权益受损。
成因:
1.网民的匿名性、流动性。网民们在虚拟网络传播情景中匿名发表言论,现实生活中本该遵守的规范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网民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就会降低,易倾向于情绪化地表达自身意见,往往会违反网络文明公约,甚至突破道德和法律底线;
2.网民的年轻化,是网络暴力突现的直接原因。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情况统计报告》显示,我国近七成网民为30岁以下的年轻人。18岁以下以及18~24岁之间的网民比例至今仍呈上升趋势;
3.网络的商业化运作。各种以吸引眼球和流量并从中得利为目标的自媒体为了物质利益而违反公序良俗,造成网络信息的碎片化、煽情化、低俗化;
4.網络自媒体平台是公开性、自由化的平台。网民的自我表达欲及狂欢心理使其更易于在网上宣泄恶搞,局限于表层的阅读习惯使网民舆论更情绪化,他们把对现状的不满在网络世界中尽情地宣泄排解,促使网络暴力的形成;
5.“沉默的螺旋”理论认为大多数个人会力图避免由于其单独持有某些态度和信念而使群体对其产生的孤立,而多数人的意见并不一定总是真实客观的,在网络社交自媒体平台上,舆论信息的“一边倒”不利于事件相关调查活动的进行和事件真相的还原;
6.互联网络的普及致使上网门槛进一步降低。CNNIC第43次《统计报告》中指出国内互联网普及率接近六成,随着手机上网的普及、贫困地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落实、移动流量大幅降价等,入网门槛进一步降低。
四.减少自媒体网络暴力的对策:
1.完善网络管理法规,落实和加强有效的网络技术控制手段,推动互联网的健康发展;
2.网民应自觉提高自身的网络媒介素养,加强自身对各种信息的独立判断和思考能力,不盲目跟风,坚持道德自律,绝不触及法律红线;
3.网络管理者应联合传统媒体的监管,强化网上的舆论引导。传统媒体进行及时彻底地调查,网站管理者做好带头作用,保持舆论的理性与健康;
4.推广网络实名制,加大网络监管力度。ID实名制可实现责任主体的明确性,促使网民们自觉遵守网络公约和道德准则,从而净化网络舆论环境。
参考文献
毛向樱.网络语言暴力行为的危害及监管[J]青年记者,2018, (14):12-13.
毛向樱.网络语言暴力行为的政府规制[J]人民论坛,2017, (36):48-49.
熊景星.基于网络新闻的语言暴力现状研究[J]新闻知识,2017, (7):5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