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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传统久远的代言诗中,女性通过男性作家的代言而在场,但这种在场只是虚假的、形式上的在场。代言诗虽是以女性的视角进行叙述,但展现的依然是女性作为“他者”的现实。在代言诗这个由历代男作家完成的集体创作中,男性实现了对女性在社会地位、两性情感关系等方面的男性书写,进而使得女性形象在代言诗中成了男性欲望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