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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案管部门开展流程监控存在精力不足、效率不高、监控乏力等问题,这些问题一方面与案管部门开展工作的方式有关,另一方面是流程监控在检察机关监督体系中的定位不明确所致,因此,案管办应当及时转变工作重心,借力信息化手段、厘清与其他监督职能的关系、建立实质化的司法档案制度,才能更好实现其在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下的内部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