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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江苏省苏州市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苏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进一步完善了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相结合的多层次社会医疗保险制度,保障了本市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医疗需求,将有效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从而使苏州成为全国第一个完全实现社会医疗保险覆盖城乡居民、人人享有医疗保障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