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现行文件公开与档案提供利用都是信息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都在顺应公民知情权实现需求日益增强的趋势不断发展,本文主要从概念、开放目的、理论依据、服务对象等方面探讨了二者的异同。
【关键词】信息公开;现行文件公开;档案利用;政府信息
一、现行文件公开与档案提供利用概念
现行文件是指没有失去行政和法律效力的文件,现行文件公开是指向社会公众提供利用除了涉密文件之外的现行文件。根据冯惠玲、张辑哲主编的《档案学概论》中的概念,档案是社会组织或个人在以往的社会实践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清晰确定的原始记录作用的固化信息。档案提供利用工作亦称档案利用服务,是指档案保管部门以所收藏的档案文化财富为基础,通过一定的方式与方法直接提供档案信息,为社会各项事业服务的一项业务活动。
从两者的概念可以看出,档案的前身不仅包括文件,还有许多其他的具有原始记录作用的信息,比如图纸,实物等。其中从文件转化而来的档案,是文件中有价值的、需长期保存供今后工作查考的那部分文件。因而,现行文件与档案之间的关系是交叉重合关系。这也就决定了现行文件公开和档案提供利用之间存在着许多联系与区别。
二、现行文件公开与档案提供利用的联系
(一)信息资源来源的相似之处。观察档案的形成,我们会发现许多档案都是从文件转化而来的,文件办理完毕,经过鉴定、整理、归档后形成档案。“文件生命周期理论”也认为档案的本质是文件,只是在文件的运动过程中,产生了不文件和档案阶段,由此可见,现行文件的公开与档案提供利的客体都属于文件。现行文件和档案信息资源来源的相似性,造就了两种开放信息在处理过程中的许多相似之处。
(二)开放利用的目的相同。现行文件公开与档案提供利用的目的具有一致性,都是为了开发信息资源,从而为社会服务。现行文件公开是提供的主要内容实际上是各种政务信息,这顺应了公众对政府透明化要求日趋强烈的趋势。观察当前我国的现行文件公开实践可以发现,其正是围绕公民对与其生活紧密联系的政策信息的需求开展的,不断推进公民知情权的实现,这与档案提供利用的主要目的是一样的。现行文件的公开与档案信息的开放,相辅相成,互利互补,在实践中有利地方便了公众。
三、现行文件公开与档案提供利用的区别
(一)开放利用理论依据不同。现行文件公开是建立在政务信息自扩散性理论基础上的。政府所产生的信息,大部分都是与社会治理相关的,其主要目的一方面是实现政府对社会的管理,一方面也要满足社会需求,因而政府信息必须向行政环境中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扩散,以实现其最终行政目标。这种自扩散性,内在地决定了公开现行文件的必然与合理。
档案开放利用的理论依据则主要是档案作用理论和档案价值理论。档案的作用只有在档案利用实践中才能实现,在档案提供利用实践中,档案部门应该自觉地根据档案利用价值的实现程度、档案机密性的变化,合理地组织和开展档案提供利用工作。
(二)提供服务的主体不同。现行文件公开的主体是在一定范围内的,其主体往往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其下属单位,以及经行政机关授权的社会组织。这是由于现行文件仍在其生命周期中的运行阶段,属于以上机构管理。至于档案的提供利用,则没有对服务主体加以限制。我国的档案馆保管的档案根据档案法规定,在其形成后满30年即可向社会开放,但被动提供利用并不受这一时间规定的限制,因此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成为档案提供利用服务的对象。
(三)满足的利用需求不同。现行文件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当前政府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以及一些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等等。这些信息都与民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利用者会根据自身需要及时查询利用相关信息。由此可见,现行文件公开需主要满足利用者“现实的”利用需求。至于檔案利用,不论是非现行期的文件,还是其他各种形式的档案,记录的都是在档案形成之前一段时间的事物,保存下来以备查考。因而利用者从档案中得到的往往是历史信息,所以,档案提供利用更多的是满足利用者“历史的”利用需求。
四、小结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现行文件公开与档案提供利用之间存在着许多区别与联系,二者都是我国现行文件,公开方式方法仍需摸索,相对于现行文件公开,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开展的更加有序,更加成熟一些,但是仍需不断改进,我们应当利用以后经验,再公开加快政治民主化建设,真正实现公民知情权。
【参考文献】
[1]桑丹.现行文件开放的安全问题及对策研究[D].安徽大学,2007.
[2]高殷.“现行文件”的档案属性辨析[J].四川档案,2005(06):34-35.
[3]冯惠玲,张辑哲.档案学概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4]杨霞.政府信息自扩散性与政府信息公开[J].档案学通讯,2004(06):25-27.
[5]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Z].1996.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Z].2007.
[7]杨锐.现行文件中心的发展在于服务创新[J].档案学研究,2006(06):30-32.
[8]张正军,付玲.档案资源利用发展态势[J].浙江档案,2012(02):58
[9]梁屹峰.锐意创新——全面提升档案利用体系的必由之路[J].云南档案,2012(01):6-7.
【关键词】信息公开;现行文件公开;档案利用;政府信息
一、现行文件公开与档案提供利用概念
现行文件是指没有失去行政和法律效力的文件,现行文件公开是指向社会公众提供利用除了涉密文件之外的现行文件。根据冯惠玲、张辑哲主编的《档案学概论》中的概念,档案是社会组织或个人在以往的社会实践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清晰确定的原始记录作用的固化信息。档案提供利用工作亦称档案利用服务,是指档案保管部门以所收藏的档案文化财富为基础,通过一定的方式与方法直接提供档案信息,为社会各项事业服务的一项业务活动。
从两者的概念可以看出,档案的前身不仅包括文件,还有许多其他的具有原始记录作用的信息,比如图纸,实物等。其中从文件转化而来的档案,是文件中有价值的、需长期保存供今后工作查考的那部分文件。因而,现行文件与档案之间的关系是交叉重合关系。这也就决定了现行文件公开和档案提供利用之间存在着许多联系与区别。
二、现行文件公开与档案提供利用的联系
(一)信息资源来源的相似之处。观察档案的形成,我们会发现许多档案都是从文件转化而来的,文件办理完毕,经过鉴定、整理、归档后形成档案。“文件生命周期理论”也认为档案的本质是文件,只是在文件的运动过程中,产生了不文件和档案阶段,由此可见,现行文件的公开与档案提供利的客体都属于文件。现行文件和档案信息资源来源的相似性,造就了两种开放信息在处理过程中的许多相似之处。
(二)开放利用的目的相同。现行文件公开与档案提供利用的目的具有一致性,都是为了开发信息资源,从而为社会服务。现行文件公开是提供的主要内容实际上是各种政务信息,这顺应了公众对政府透明化要求日趋强烈的趋势。观察当前我国的现行文件公开实践可以发现,其正是围绕公民对与其生活紧密联系的政策信息的需求开展的,不断推进公民知情权的实现,这与档案提供利用的主要目的是一样的。现行文件的公开与档案信息的开放,相辅相成,互利互补,在实践中有利地方便了公众。
三、现行文件公开与档案提供利用的区别
(一)开放利用理论依据不同。现行文件公开是建立在政务信息自扩散性理论基础上的。政府所产生的信息,大部分都是与社会治理相关的,其主要目的一方面是实现政府对社会的管理,一方面也要满足社会需求,因而政府信息必须向行政环境中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扩散,以实现其最终行政目标。这种自扩散性,内在地决定了公开现行文件的必然与合理。
档案开放利用的理论依据则主要是档案作用理论和档案价值理论。档案的作用只有在档案利用实践中才能实现,在档案提供利用实践中,档案部门应该自觉地根据档案利用价值的实现程度、档案机密性的变化,合理地组织和开展档案提供利用工作。
(二)提供服务的主体不同。现行文件公开的主体是在一定范围内的,其主体往往是国家行政机关或者其下属单位,以及经行政机关授权的社会组织。这是由于现行文件仍在其生命周期中的运行阶段,属于以上机构管理。至于档案的提供利用,则没有对服务主体加以限制。我国的档案馆保管的档案根据档案法规定,在其形成后满30年即可向社会开放,但被动提供利用并不受这一时间规定的限制,因此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都可以成为档案提供利用服务的对象。
(三)满足的利用需求不同。现行文件公开的内容主要是当前政府的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一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以及一些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等等。这些信息都与民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利用者会根据自身需要及时查询利用相关信息。由此可见,现行文件公开需主要满足利用者“现实的”利用需求。至于檔案利用,不论是非现行期的文件,还是其他各种形式的档案,记录的都是在档案形成之前一段时间的事物,保存下来以备查考。因而利用者从档案中得到的往往是历史信息,所以,档案提供利用更多的是满足利用者“历史的”利用需求。
四、小结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现行文件公开与档案提供利用之间存在着许多区别与联系,二者都是我国现行文件,公开方式方法仍需摸索,相对于现行文件公开,档案提供利用工作开展的更加有序,更加成熟一些,但是仍需不断改进,我们应当利用以后经验,再公开加快政治民主化建设,真正实现公民知情权。
【参考文献】
[1]桑丹.现行文件开放的安全问题及对策研究[D].安徽大学,2007.
[2]高殷.“现行文件”的档案属性辨析[J].四川档案,2005(06):34-35.
[3]冯惠玲,张辑哲.档案学概论[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4]杨霞.政府信息自扩散性与政府信息公开[J].档案学通讯,2004(06):25-27.
[5]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Z].1996.
[6]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Z].2007.
[7]杨锐.现行文件中心的发展在于服务创新[J].档案学研究,2006(06):30-32.
[8]张正军,付玲.档案资源利用发展态势[J].浙江档案,2012(02):58
[9]梁屹峰.锐意创新——全面提升档案利用体系的必由之路[J].云南档案,2012(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