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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3年的《雅典宪章》定义了现代城市“居住、工作、交通与休闲”四大功能分类,这种规划原则在二战之后百废俱兴的欧洲迅速成为指导性纲领.然而,城市中大量兴建的公共设施和福利住宅,由于其现代建筑的抽象性和日常生活丰富性的缺乏带来了诸多居住问题,人们需要一个满足更多功能需求的社会和社区生活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