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受移动支付、电子商务等领域快速发展的影响,近年来我国信用卡业务发展速度不断提升,信用卡套现现象也开始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基于此,本文简单分析了信用卡套现现象,并就信用卡套现现象的质量措施开展了详细论述,希望论述内容能够为相关业内人士带来一定启发。
【关键词】信用卡;套现;征信体系
一、前言
作为日常消费的主要手段之一,近年来我国居民消费习惯的转变为银行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提供了充足动力,但这种快速发展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必须得到重视,本文研究的信用卡套现现象便属于其中典型,而为了尽可能消除这一信用卡业务发展隐患,正是本文围绕信用卡套现现象治理措施开展具体研究的原因所在。
二、信用卡套现现象分析
1.内涵分析
信用卡套现指的是“持卡人违反与发卡机构的约定,将信用卡中的透支额度通过POS终端或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等方式部分或者全部直接转换成现金的行为”,结合有关规定不难发现,我国信用卡的投资消费的最长免息期为56天,这一期间套现资金的利息收入便属于信用卡套现的直接受益。事实上,信用卡套现属于典型的违规行为,持卡人理应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发卡机构的信贷风险增加也往往与信用卡套现现象存在紧密关联,发卡机构因此面临的风险与挑战必须得到重视。
2.套现方式
信用卡套现方式可细分为持卡人基于个人行为的套现、通过商户或中介套现、通过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套取现金,三种方式的具体特点如下所示:(1)持卡人基于个人行为的套现。基于个人行为的信用卡套现可分为两种:一种为利用信用卡机构提供的现金分期等服务实现的套现;另一种则为利用熟识商户(线上线下均可)主动刷卡实现的套现,前者属于合法的信用卡套现现象,持卡人需要支付一定利息,后者则属于典型的违法套现现象,但由于该现象社会危害性不大且调查困难,其往往很难被规制。(2)通过商户或中介套现。相较于刷卡消费,刷卡套现存在较为巨大的利润空间,这就使得我国存在一大批提供信用卡套现服务商户和中介组织,利用POS机、手机支付等方式快速完成消费也使得刷卡套现的效率、便利程度大大提升,持卡人在这一过程中获得了流動资金,商户和中介则获得了数目不菲的手续费,POS机、手机支付实现的实际付款人与应当付款人的分离也使得这类信用卡套现现象的治理难度较大。(3)通过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套取现金。利用网络交易平台虚假操作购物同样属于常见信用卡套现方式,自卖自销行为便属于该套现方式的典型应用,简单的交易手续、无中介方手续费、具备较高隐秘性均使得通过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套取现金现象大量涌现,这一现象必须得到相关业内人士重视。
3.危害总结
深入分析信用卡套现现象不难发现,该现象存在破坏金融安全秩序、阻碍信用卡产业发展、降低个人信用评级、泄露客户信息资料等危害,这类危害的具体表现如下所示:(1)破坏金融安全秩序。信用卡套现现象违反了人民银行对现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洗钱”犯罪也很容易因此出现,结合近年来国内外开展的相关研究不难发现,信用卡套现现象引发的危险与金融危机存在较大相似性,我国金融安全、金融秩序均可能因此受到较为负面影响,其他类型违法犯罪行为也很可能由此获得可乘之机。(2)阻碍信用卡产业发展。良好的商业秩序是信用卡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但信用卡套现现象却会导致银行大量现金流失,信用系统内部流动资金也会因此减少。现阶段我国存在持卡人拥有多张信用卡并以此套现、投资的情况,这显然与信用卡业务刺激消费的目的相违背,银行因此承担的风险必须得到重视。(3)降低个人信用评级。在信用卡套现现象中,持卡人不得不承担一定风险,而随着近年来我国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这种风险也将不断提升,严重时持卡人很可能因信用卡套现现象进入失信黑名单,其购物、出行等基本生活行为均会因此受到影响。(4)泄露客户信息资料。信用卡套现现象存在泄露信息资料的风险,上文提到的通过商户或中介套现很容易出现相关问题,信息资料转卖等违法行为也很容易因此出现,持卡人可能因此面临的重大财产损失必须得到重视。
三、治理措施
1.完善宏观制度
为真正实现信用卡套现现象的治理,宏观制度的完善必须得到关注,这一完善需围绕征信体系建设、融资难问题破解、破除单一化的规制路径展开,具体措施如下所示:(1)征信体系建设。近年来我国征信体系建设进程不断推进,信用活动参与主体的规范和保护也因此不断加大,多种政策也为征信活动发展提供了充足动力,但想要从根本上实现信用卡套现现象的治理,我国还需要进一步加快征信体系建设速度,只有真正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征信体系,信用卡套现现象的治理方可获得坚实的基础支持。(2)融资难问题破解。我国很多小型企业存在短期小额融资需求,但由于这类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不强、融资手续繁琐且审批时间长,信用卡套现取代短期小额融资的行为较为常见,因此本文建议国家为中小型企业、个人提供更多融资支持,由此拓展小额贷款市场、发展中短期贷款服务,即可有效解决融资难问题,信用卡套现现象将由此实现较好治理。(3)破除单一化规制路径。灵活使用行政处罚、民事违约责任处理、刑法手段,即可实现针对性较高的信用卡套现现象规制,如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险性较大的信用卡套现相关现象,便可以基于刑法合理定罪处罚。
2.加强源头治理
信用卡套现现象的治理应围绕源头展开,这种源头治理需重点关注信用卡透支制度规范化、发卡行为监管加强、信息共享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具体治理如下所示:(1)信用卡透支制度规范化。发卡机构乱发信用卡、POS机行为与信用卡套现乱象存在直接联系,因此本文建议开展信用卡套现利益的调整,这种调整可通过取消信用卡直接提现手续费并降低提现期间利率、提高刷卡商户向发卡行支付扣率、降低营业税配合的方式实现,由此将信用卡直接提现的费率控制在每天万分之二点五的水平,并将刷卡商户向发卡行支付扣率提升至2%~4%,即可有效降低信用卡套现利益,利益的降低将导致信用卡套现行为大幅减少,信用卡套现治理自然能够获得有力支持。(2)发卡行为监管加强。信用卡发卡行的行为监管也属于套现现象治理的重要一环,这种监管需开展各部门间的统筹合作,由此加强监管力度、加强申请人信用和资质评估、严格审核信用卡发卡程序,并以此建立科学完整的信用卡套现风险防控体系,便能够实现更深入的信用卡套现现象治理。值得注意的是,信用卡套现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必须得到配套的商户风险监控系统、在线交易监控系统、风险事件报告和管理系统等风险管理系统的支持。(3)信息共享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这一机制、体现的建设需要发卡行与其他部门实现高水平配合,如税务、工商等执法部门需要加强对商户业务活动、经营管理等行为的监督,且需要对疑似出现信用卡套现嫌疑的商户开展执法检查并通报司法机关或银行,司法执法机关则需要严厉打击持卡人个体信用卡套现行为,由此构建相互沟通、各司其职、各守其位、相互协调的合作平台以及大数据信用卡套现信息平台,便能够真正形成信用卡套现现象治理合力,数据的共享也将为信用卡套现现象治理提供更为充足的动力。
四、结论
综上所述,信用卡套现现象的治理具备较高现实意义,在此基础上,本文涉及的征信体系建设、融资难问题破解、破除单一化规制路径、信用卡透支制度规范化、发卡行为监管加强、信息共享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内容,则提供了可行性较高的信用卡套现治理路径,而为了进一步提升治理有效性,符合法治原则的刑事立法完善、发达国家经验的借鉴同样需要得到关注。
参考文献:
[1]王永超,杨朔.信用卡消费资金流向监控的难点与可行路径[J].中国信用卡,2018(08):37-40.
[2]乔沙,周琦楠.无偿为信用卡持卡人套现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J].传播力研究,2018,2(18):182-183.
[3]邢英丽.信用卡套现的法律问题分析[J].科技风,2018(12):173.
【关键词】信用卡;套现;征信体系
一、前言
作为日常消费的主要手段之一,近年来我国居民消费习惯的转变为银行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提供了充足动力,但这种快速发展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必须得到重视,本文研究的信用卡套现现象便属于其中典型,而为了尽可能消除这一信用卡业务发展隐患,正是本文围绕信用卡套现现象治理措施开展具体研究的原因所在。
二、信用卡套现现象分析
1.内涵分析
信用卡套现指的是“持卡人违反与发卡机构的约定,将信用卡中的透支额度通过POS终端或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等方式部分或者全部直接转换成现金的行为”,结合有关规定不难发现,我国信用卡的投资消费的最长免息期为56天,这一期间套现资金的利息收入便属于信用卡套现的直接受益。事实上,信用卡套现属于典型的违规行为,持卡人理应承担相关民事责任,发卡机构的信贷风险增加也往往与信用卡套现现象存在紧密关联,发卡机构因此面临的风险与挑战必须得到重视。
2.套现方式
信用卡套现方式可细分为持卡人基于个人行为的套现、通过商户或中介套现、通过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套取现金,三种方式的具体特点如下所示:(1)持卡人基于个人行为的套现。基于个人行为的信用卡套现可分为两种:一种为利用信用卡机构提供的现金分期等服务实现的套现;另一种则为利用熟识商户(线上线下均可)主动刷卡实现的套现,前者属于合法的信用卡套现现象,持卡人需要支付一定利息,后者则属于典型的违法套现现象,但由于该现象社会危害性不大且调查困难,其往往很难被规制。(2)通过商户或中介套现。相较于刷卡消费,刷卡套现存在较为巨大的利润空间,这就使得我国存在一大批提供信用卡套现服务商户和中介组织,利用POS机、手机支付等方式快速完成消费也使得刷卡套现的效率、便利程度大大提升,持卡人在这一过程中获得了流動资金,商户和中介则获得了数目不菲的手续费,POS机、手机支付实现的实际付款人与应当付款人的分离也使得这类信用卡套现现象的治理难度较大。(3)通过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套取现金。利用网络交易平台虚假操作购物同样属于常见信用卡套现方式,自卖自销行为便属于该套现方式的典型应用,简单的交易手续、无中介方手续费、具备较高隐秘性均使得通过第三方网络支付平台套取现金现象大量涌现,这一现象必须得到相关业内人士重视。
3.危害总结
深入分析信用卡套现现象不难发现,该现象存在破坏金融安全秩序、阻碍信用卡产业发展、降低个人信用评级、泄露客户信息资料等危害,这类危害的具体表现如下所示:(1)破坏金融安全秩序。信用卡套现现象违反了人民银行对现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洗钱”犯罪也很容易因此出现,结合近年来国内外开展的相关研究不难发现,信用卡套现现象引发的危险与金融危机存在较大相似性,我国金融安全、金融秩序均可能因此受到较为负面影响,其他类型违法犯罪行为也很可能由此获得可乘之机。(2)阻碍信用卡产业发展。良好的商业秩序是信用卡产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但信用卡套现现象却会导致银行大量现金流失,信用系统内部流动资金也会因此减少。现阶段我国存在持卡人拥有多张信用卡并以此套现、投资的情况,这显然与信用卡业务刺激消费的目的相违背,银行因此承担的风险必须得到重视。(3)降低个人信用评级。在信用卡套现现象中,持卡人不得不承担一定风险,而随着近年来我国信用体系的不断完善,这种风险也将不断提升,严重时持卡人很可能因信用卡套现现象进入失信黑名单,其购物、出行等基本生活行为均会因此受到影响。(4)泄露客户信息资料。信用卡套现现象存在泄露信息资料的风险,上文提到的通过商户或中介套现很容易出现相关问题,信息资料转卖等违法行为也很容易因此出现,持卡人可能因此面临的重大财产损失必须得到重视。
三、治理措施
1.完善宏观制度
为真正实现信用卡套现现象的治理,宏观制度的完善必须得到关注,这一完善需围绕征信体系建设、融资难问题破解、破除单一化的规制路径展开,具体措施如下所示:(1)征信体系建设。近年来我国征信体系建设进程不断推进,信用活动参与主体的规范和保护也因此不断加大,多种政策也为征信活动发展提供了充足动力,但想要从根本上实现信用卡套现现象的治理,我国还需要进一步加快征信体系建设速度,只有真正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社会征信体系,信用卡套现现象的治理方可获得坚实的基础支持。(2)融资难问题破解。我国很多小型企业存在短期小额融资需求,但由于这类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不强、融资手续繁琐且审批时间长,信用卡套现取代短期小额融资的行为较为常见,因此本文建议国家为中小型企业、个人提供更多融资支持,由此拓展小额贷款市场、发展中短期贷款服务,即可有效解决融资难问题,信用卡套现现象将由此实现较好治理。(3)破除单一化规制路径。灵活使用行政处罚、民事违约责任处理、刑法手段,即可实现针对性较高的信用卡套现现象规制,如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险性较大的信用卡套现相关现象,便可以基于刑法合理定罪处罚。
2.加强源头治理
信用卡套现现象的治理应围绕源头展开,这种源头治理需重点关注信用卡透支制度规范化、发卡行为监管加强、信息共享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具体治理如下所示:(1)信用卡透支制度规范化。发卡机构乱发信用卡、POS机行为与信用卡套现乱象存在直接联系,因此本文建议开展信用卡套现利益的调整,这种调整可通过取消信用卡直接提现手续费并降低提现期间利率、提高刷卡商户向发卡行支付扣率、降低营业税配合的方式实现,由此将信用卡直接提现的费率控制在每天万分之二点五的水平,并将刷卡商户向发卡行支付扣率提升至2%~4%,即可有效降低信用卡套现利益,利益的降低将导致信用卡套现行为大幅减少,信用卡套现治理自然能够获得有力支持。(2)发卡行为监管加强。信用卡发卡行的行为监管也属于套现现象治理的重要一环,这种监管需开展各部门间的统筹合作,由此加强监管力度、加强申请人信用和资质评估、严格审核信用卡发卡程序,并以此建立科学完整的信用卡套现风险防控体系,便能够实现更深入的信用卡套现现象治理。值得注意的是,信用卡套现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必须得到配套的商户风险监控系统、在线交易监控系统、风险事件报告和管理系统等风险管理系统的支持。(3)信息共享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这一机制、体现的建设需要发卡行与其他部门实现高水平配合,如税务、工商等执法部门需要加强对商户业务活动、经营管理等行为的监督,且需要对疑似出现信用卡套现嫌疑的商户开展执法检查并通报司法机关或银行,司法执法机关则需要严厉打击持卡人个体信用卡套现行为,由此构建相互沟通、各司其职、各守其位、相互协调的合作平台以及大数据信用卡套现信息平台,便能够真正形成信用卡套现现象治理合力,数据的共享也将为信用卡套现现象治理提供更为充足的动力。
四、结论
综上所述,信用卡套现现象的治理具备较高现实意义,在此基础上,本文涉及的征信体系建设、融资难问题破解、破除单一化规制路径、信用卡透支制度规范化、发卡行为监管加强、信息共享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内容,则提供了可行性较高的信用卡套现治理路径,而为了进一步提升治理有效性,符合法治原则的刑事立法完善、发达国家经验的借鉴同样需要得到关注。
参考文献:
[1]王永超,杨朔.信用卡消费资金流向监控的难点与可行路径[J].中国信用卡,2018(08):37-40.
[2]乔沙,周琦楠.无偿为信用卡持卡人套现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J].传播力研究,2018,2(18):182-183.
[3]邢英丽.信用卡套现的法律问题分析[J].科技风,2018(12):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