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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分析玻璃纤维桩与铸造金属桩在牙体缺损修复中的应用效果及对牙周组织的影响。
方法选择义乌市中心医院2014年2月至2015年2月收治的112例牙体缺损患者,按照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对照组和研究组各56例。对照组接受铸造金属桩修复,研究组接受玻璃纤维桩修复。比较两组修复效果、牙周组织状况、炎性反应及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结果研究组修复成功率显著高于对照组(89.29%比66.0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8.70,P<0.05)。治疗后,两组碱性磷酸酶、白细胞介素-6(IL-6)、白细胞介素-8(IL-8)水平均较治疗前上升,研究组明显低于对照组[(440.75±55.75)U/L比(491.75±62.79)U/L、(18.77±2.21)ng/L比(30.65±3.97)ng/L、(51.42±6.32)μg/L比(76.33±9.50)μg/L],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t=4.52、19.56、16.33,均P<0.05)。治疗后,两组牙周探诊深度分别为(2.15±0.29)mm比(2.17±0.25)mm,差异无统计学意义(t=0.39,P>0.05)。
结论玻璃纤维桩在牙体缺损修复中的效果优于铸造金属桩,其稳定性、生物相容性更好,且操作简单,值得临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