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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2003-2014年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固定效应模型检验新会计准则中环保类规定的实施对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保投资的影响。研究发现,新会计准则实施与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环保投资显著正相关。进一步发现,新准则中环保类规定的实施对不同产权性质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保投资的影响效果具有显著差异。即实施新准则中环保类规定后,国有控股的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环保投资额明显增加,而非国有控股的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的环保投资额变化不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