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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争议处理机制变革方向应是去私法化,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客观上造成强制的社会保险演变为商业保险。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机制不畅,亦是源于对私法化的坚持。为此,需剥离社会保险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完善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机制以适应社会保险特殊性。同时,构建独立的社会保险争议处理机制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