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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运营商发展网络电视的最大风险是政策走向尚不明朗
在网络电视(IPTV)带来的巨大的商业利益面前,电信运营商们已经难以掩饰内心对于自己仅仅作为一个渠道提供商的不甘。
1月18日,中国网通与娱乐大亨覃辉旗下星美传媒的友通数字媒体公司在昌平合作组建的网络电视内容制作基地揭牌。网通的门户网站“天天在线”将自身原有的内容研发、加工制作环节交由友通完成,友通则以自身现有的内容资源支持“天天在线”的商业运营。这次合作标志着网通在网络电视内容提供方面迈出坚实的一步。
此前中国电信已经传出消息说,将于2005年实现网络电视的大规模商用。据称,新任中国电信集团总经理王晓初在一次内部工作会议上宣称:“中国电信将从传统意义上的基础电信网络运营商变成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中国电信互联星空事业部高层在回复记者时表示,这是根据内部决策层的研究结论——“政策壁垒正在松动”作出的预测。
这里所称的政策壁垒,指的是政府出于加强对广播电视媒体监管的考虑,不允许电信部门经营广播电视业务;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奶酪,中国电信管理部门也一直不给广电网络经营电信业务的许可。迄今为止,电信、广电双方在很大程度上仍处于业务上的互不准入状态。但自1997年以后,电信、广电和IP网均从各自技术上找到了三网融合的解决方案。1998年3月,由原国家体改委研究所副所长王小强、时任广电总局网络中心主任的中广影视网络传输公司董事长陈晓宁、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周其仁等人,在“官产学研媒”多个层面展开的“三网合一”电讯改革大讨论,首先揭开了广电和电信融合的序幕。从那时起,以往井水不犯河水的电信与广电就不断相互试探进入对方领地,在湖南、山东等地还发生了广电经营电信业务而遭到电信部门职工冲击的流血事件。
如果说1998年IP电话刚刚出现时发生在福州的风波,还只是弱小的市场力量利用网络技术进步对强大的电信部门领地的一次“蚂蚁撼树”,那么网络电视的出现,则使电信与广电两大利益集团都看到了一个全新且巨大的商业空间,双方发现,“井田”一旦打破,双方有了竞争可能,但更有合作的可能——电信运营商可以提供宽带网络获取利益分成,广电企业则可以通过现有的全国性宽带网络系统,将电视节目渗入到每一个宽带家庭。而且,由于原来的中国电信已经分拆为4家竞争性公司,广电系统也因为上海广电、湖南广电等地方诸侯的崛起而打破中央—地方大一统的局面,这使得双方的竞合迅速升温。
此次竞争更为市场化的电信运营商承担了主要推动者的角色。但在当前政策未有大的转变的情况下,它们基本采取的是依托网络平台寻求与广电企业的合作:网通公司已经开始为全国第一家由广播媒体创办的网络电视频道北京网视提供全部的硬件支持;中国电信各地的分公司则为国内最大IPTV项目中视网络的网络电视节目提供网络支持。中国电信还宣布,其下属宽频网站“互联星空”2005年下半年开始将为中视网络实现在上海、江苏、广东的落地提供网络支持。
但是,电信运营商们显然不愿意仅仅做一个通道的提供者,扮演电视台角色的准备动作一直没有停止。多家电信运营商曾经表示,如果国家广电总局只向传统的广播和电视台发放网络电视牌照,电信运营商将同它们合作;而如果电信运营商也可以获得牌照,那么它们将推出自己的网络电视服务。目前,在线影视已经成为中国电信“互联星空”的主要服务之一,其本质就是利用电信运营商的宽带互联网络传输电视节目。网通旗下的“天天在线”则于2004年5月底率先拿到了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许可证,2004年8月底,中国网通即与国内第二大传媒集团上海文广集团宣布,双方旗下的子公司“天天在线”和东方宽频开展合作。在移动通信领域,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也先后开通“手机电视”业务,支持通过手机上网收看电视节目。
电信运营商动作频频,广电监管层却罕有言语,只是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总工程师杜百川2004年9月在第八届南方国际广播电视设备暨影视节目展览会上提及,网络电视已引起监管高层的注意,并开始制定相关监管政策。到2004年12月下旬,中国第二家全国性电视台“神州电视台”成立的消息现诸媒体后,广电总局终于爆发。12月24日,国家广电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消息,称所谓批准设立“神州电视台”的说法纯属虚假新闻,表示要对事件进行调查。广电总局再次强调,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台、电视台只能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
据称从中央电视台挖走多名制作人和节目主持人的“神州电视台”并非“草台班子”,它隶属于信息产业部下的全国性电信增值业务运营商神州通信有限公司,正在组建全国性神州通信公众通信专网,并计划2005年赴香港上市。广电总局发怒后,神州通信马上也予以澄清,神州通信董事副总裁白洁表示,神州通信旗下只有名为“神州台”的二级子部门,准备以IPTV内容运营为主,并不是独立的电视台。
但人们相信,“神州电视台”的传闻,更像是电信运营商们为摸清政策松动底线而进行的一次“大胆试探”。中国网通的人士透露,在广电总局否定神州电视台之后,有分析人士认为,广电总局之所以反应迅速,并强调相关规定,其深层含意是希望强化其负责网络电视内容监管的职能,而只把硬件网络建设的工作交给电信运营商。这一结论的现实佐证是:广电总局已颁发了60余张《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其中绝大部分都掌握在以广电企业为主的传统媒体手中。几大电信运营商中,只有中国网通通过旗下的“天天在线”拿到了一张。
“对于并不甘心仅仅提供传输通道的电信运营商来说,发展网络电视的最大风险就是政策走向还不明朗,所以必须要有所顾虑。” 信息产业部电信经济委员会委员、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舒华英在接受《商务周刊》采访时认为,网络电视为三网融合提供可能,也对监管层造成压力。应当看到,国内对内容的监管一直非常严格,尽管广电开放在加速,但也不可能马上实现事后监管,电信运营商不得不寻找规避潜在政策风险的途径。
在网络电视(IPTV)带来的巨大的商业利益面前,电信运营商们已经难以掩饰内心对于自己仅仅作为一个渠道提供商的不甘。
1月18日,中国网通与娱乐大亨覃辉旗下星美传媒的友通数字媒体公司在昌平合作组建的网络电视内容制作基地揭牌。网通的门户网站“天天在线”将自身原有的内容研发、加工制作环节交由友通完成,友通则以自身现有的内容资源支持“天天在线”的商业运营。这次合作标志着网通在网络电视内容提供方面迈出坚实的一步。
此前中国电信已经传出消息说,将于2005年实现网络电视的大规模商用。据称,新任中国电信集团总经理王晓初在一次内部工作会议上宣称:“中国电信将从传统意义上的基础电信网络运营商变成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中国电信互联星空事业部高层在回复记者时表示,这是根据内部决策层的研究结论——“政策壁垒正在松动”作出的预测。
这里所称的政策壁垒,指的是政府出于加强对广播电视媒体监管的考虑,不允许电信部门经营广播电视业务;同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奶酪,中国电信管理部门也一直不给广电网络经营电信业务的许可。迄今为止,电信、广电双方在很大程度上仍处于业务上的互不准入状态。但自1997年以后,电信、广电和IP网均从各自技术上找到了三网融合的解决方案。1998年3月,由原国家体改委研究所副所长王小强、时任广电总局网络中心主任的中广影视网络传输公司董事长陈晓宁、北大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周其仁等人,在“官产学研媒”多个层面展开的“三网合一”电讯改革大讨论,首先揭开了广电和电信融合的序幕。从那时起,以往井水不犯河水的电信与广电就不断相互试探进入对方领地,在湖南、山东等地还发生了广电经营电信业务而遭到电信部门职工冲击的流血事件。
如果说1998年IP电话刚刚出现时发生在福州的风波,还只是弱小的市场力量利用网络技术进步对强大的电信部门领地的一次“蚂蚁撼树”,那么网络电视的出现,则使电信与广电两大利益集团都看到了一个全新且巨大的商业空间,双方发现,“井田”一旦打破,双方有了竞争可能,但更有合作的可能——电信运营商可以提供宽带网络获取利益分成,广电企业则可以通过现有的全国性宽带网络系统,将电视节目渗入到每一个宽带家庭。而且,由于原来的中国电信已经分拆为4家竞争性公司,广电系统也因为上海广电、湖南广电等地方诸侯的崛起而打破中央—地方大一统的局面,这使得双方的竞合迅速升温。
此次竞争更为市场化的电信运营商承担了主要推动者的角色。但在当前政策未有大的转变的情况下,它们基本采取的是依托网络平台寻求与广电企业的合作:网通公司已经开始为全国第一家由广播媒体创办的网络电视频道北京网视提供全部的硬件支持;中国电信各地的分公司则为国内最大IPTV项目中视网络的网络电视节目提供网络支持。中国电信还宣布,其下属宽频网站“互联星空”2005年下半年开始将为中视网络实现在上海、江苏、广东的落地提供网络支持。
但是,电信运营商们显然不愿意仅仅做一个通道的提供者,扮演电视台角色的准备动作一直没有停止。多家电信运营商曾经表示,如果国家广电总局只向传统的广播和电视台发放网络电视牌照,电信运营商将同它们合作;而如果电信运营商也可以获得牌照,那么它们将推出自己的网络电视服务。目前,在线影视已经成为中国电信“互联星空”的主要服务之一,其本质就是利用电信运营商的宽带互联网络传输电视节目。网通旗下的“天天在线”则于2004年5月底率先拿到了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许可证,2004年8月底,中国网通即与国内第二大传媒集团上海文广集团宣布,双方旗下的子公司“天天在线”和东方宽频开展合作。在移动通信领域,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也先后开通“手机电视”业务,支持通过手机上网收看电视节目。
电信运营商动作频频,广电监管层却罕有言语,只是由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总工程师杜百川2004年9月在第八届南方国际广播电视设备暨影视节目展览会上提及,网络电视已引起监管高层的注意,并开始制定相关监管政策。到2004年12月下旬,中国第二家全国性电视台“神州电视台”成立的消息现诸媒体后,广电总局终于爆发。12月24日,国家广电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消息,称所谓批准设立“神州电视台”的说法纯属虚假新闻,表示要对事件进行调查。广电总局再次强调,根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台、电视台只能由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设立。
据称从中央电视台挖走多名制作人和节目主持人的“神州电视台”并非“草台班子”,它隶属于信息产业部下的全国性电信增值业务运营商神州通信有限公司,正在组建全国性神州通信公众通信专网,并计划2005年赴香港上市。广电总局发怒后,神州通信马上也予以澄清,神州通信董事副总裁白洁表示,神州通信旗下只有名为“神州台”的二级子部门,准备以IPTV内容运营为主,并不是独立的电视台。
但人们相信,“神州电视台”的传闻,更像是电信运营商们为摸清政策松动底线而进行的一次“大胆试探”。中国网通的人士透露,在广电总局否定神州电视台之后,有分析人士认为,广电总局之所以反应迅速,并强调相关规定,其深层含意是希望强化其负责网络电视内容监管的职能,而只把硬件网络建设的工作交给电信运营商。这一结论的现实佐证是:广电总局已颁发了60余张《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其中绝大部分都掌握在以广电企业为主的传统媒体手中。几大电信运营商中,只有中国网通通过旗下的“天天在线”拿到了一张。
“对于并不甘心仅仅提供传输通道的电信运营商来说,发展网络电视的最大风险就是政策走向还不明朗,所以必须要有所顾虑。” 信息产业部电信经济委员会委员、北京邮电大学教授舒华英在接受《商务周刊》采访时认为,网络电视为三网融合提供可能,也对监管层造成压力。应当看到,国内对内容的监管一直非常严格,尽管广电开放在加速,但也不可能马上实现事后监管,电信运营商不得不寻找规避潜在政策风险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