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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5日,浙江杭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违规养犬和不规范遛犬行为的专项治理,向不办狗证、不牵犬绳遛犬和随地便溺不清理等行为说“不”。这一规定也被杭州市民称为“最严养犬令”。按照规定:早7点至晚7点禁止遛狗,遛狗不牵绳最高可罚1000元,无证养狗最高可罚10000元……
杭州为什么要启动文明养犬大整治?这不禁让人想起最近一段时间,杭州发生的几起因狗而起的恶性事件:9月9日,杭州一位陈姓女子遛狗不拴绳,导致一头法国斗牛犬猛地扑向一名孕妇。之后,孕妇的老公用脚踢了一下狗。看到爱犬受委屈,陈姓女子开始辱骂孕妇,最终上升到肢体冲突,造成已经怀孕八个多月的孕妇出现流产征兆。11月3日晚,杭州的徐女士因用脚驱赶一只没拴绳而追逐其儿子的哈巴狗,遭遛狗男子殴打致手指骨折,全身多处挫伤。
而在全国范围内,因狗而起的恶性事件并不少见。成都、武汉等地也因此相继出台了养狗新规。
管狗要从管人做起
“狗的问题,源头是人的问题。”管狗,要从管人做起,重点要管住两类人,一是养狗的人,二是管狗主人的人。
狗可以不懂事,人必须明事理。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每个养犬人的义务。可现在有一些养狗人只图自己开心方便,无视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如此一来,势必将自己的爱犬置于矛盾的焦点,不仅是对爱犬的不负责任,也会影响所有爱狗人士的形象。
文明来自长期的习惯养成。各类文明养犬规定的贯彻执行,贵在持之以恒。管理不文明養犬,应该像查酒驾一样严格才能取得效果。要让“养狗必办证”“遛狗必拴绳”的观念像“喝酒不开车”一样深入人心,成为习惯。对不文明养犬行为,须严格依法依规管理,让违法违规养犬的处罚落到实处,才能画定文明养犬的底线。
同时,还应对养狗管理者加强监督与考核,对失职渎职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犬患的形成,与相关管理部门长期的懈怠甚至失职不无关系。因此,管理部门必须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才能营造人与宠物和谐共处的文明城市。
在推进文明养犬这个问题上,我们既不能用恶犬伤人事件否认狗是人类的朋友,也不能以“狗是人类的朋友”为由和稀泥、捣糨糊,为不文明养犬行为脱责。只有立好规矩、管好人,你的爱犬才可能成为别人眼里的朋友。
“最严养犬令”不能缺了“最严执行令”
尽管舆论对类似的“最严养犬令”并非无异议,但平心而论,各地对养犬纷纷推出“严刑峻法”,显然也是为现实所逼,迫不得已而为之。有报道称,仅2018年前10个月,全国范围内犬类伤人事件已发生7700多起。显然,狗患扰民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是普遍现象。不文明的养狗行为,不仅对居民生活造成干扰,甚而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若再不严加整治,势必危害更大。
其实,有关文明养犬的规定,此前各地也相继出台过。诸如养狗须上牌或领证、出门遛狗要牵绳并及时清理粪便等,许多养犬人也未必不知晓。但实际情况如何呢?无证养狗、不拴绳遛狗几乎司空见惯,没几个人把它当回事。何以至此?盖因类似的规定从未有人来监督执行,也就沦为一纸空文。因此,尽管眼下各地均推出各种版本的“最严养犬令”,但如果依然像过去那样,并不重视落实与执行,那么,所谓的“最严”很可能仍是看起来挺吓人,实则是连鸟儿都不怕的稻草人。现实中,我们并不缺“最严最美”的法规条文,缺的是认认真真将其当回事,并落实在生活中。
法规不完善可修改,然一旦颁布,就必须确保其执行。德国、日本等国对养狗的法律规定,不仅比我们的详尽,也更严苛。有的甚至对养狗人要进行养前培训,还得给狗买保险,并规定须终生养护,若随意遗弃会受到高额罚款。至于出门遛狗时拴绳、清理粪便等,更是最基本的约束。
文明要靠法律与规则涵养。法律与规则的权威,也正体现在违者必究的铁面无私上。“最严养犬令”的成败与否,关键还得看后续的监督与执行。
杭州为什么要启动文明养犬大整治?这不禁让人想起最近一段时间,杭州发生的几起因狗而起的恶性事件:9月9日,杭州一位陈姓女子遛狗不拴绳,导致一头法国斗牛犬猛地扑向一名孕妇。之后,孕妇的老公用脚踢了一下狗。看到爱犬受委屈,陈姓女子开始辱骂孕妇,最终上升到肢体冲突,造成已经怀孕八个多月的孕妇出现流产征兆。11月3日晚,杭州的徐女士因用脚驱赶一只没拴绳而追逐其儿子的哈巴狗,遭遛狗男子殴打致手指骨折,全身多处挫伤。
而在全国范围内,因狗而起的恶性事件并不少见。成都、武汉等地也因此相继出台了养狗新规。
管狗要从管人做起
“狗的问题,源头是人的问题。”管狗,要从管人做起,重点要管住两类人,一是养狗的人,二是管狗主人的人。
狗可以不懂事,人必须明事理。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是每个养犬人的义务。可现在有一些养狗人只图自己开心方便,无视公共利益和他人权益。如此一来,势必将自己的爱犬置于矛盾的焦点,不仅是对爱犬的不负责任,也会影响所有爱狗人士的形象。
文明来自长期的习惯养成。各类文明养犬规定的贯彻执行,贵在持之以恒。管理不文明養犬,应该像查酒驾一样严格才能取得效果。要让“养狗必办证”“遛狗必拴绳”的观念像“喝酒不开车”一样深入人心,成为习惯。对不文明养犬行为,须严格依法依规管理,让违法违规养犬的处罚落到实处,才能画定文明养犬的底线。
同时,还应对养狗管理者加强监督与考核,对失职渎职者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犬患的形成,与相关管理部门长期的懈怠甚至失职不无关系。因此,管理部门必须提高管理服务水平,才能营造人与宠物和谐共处的文明城市。
在推进文明养犬这个问题上,我们既不能用恶犬伤人事件否认狗是人类的朋友,也不能以“狗是人类的朋友”为由和稀泥、捣糨糊,为不文明养犬行为脱责。只有立好规矩、管好人,你的爱犬才可能成为别人眼里的朋友。
“最严养犬令”不能缺了“最严执行令”
尽管舆论对类似的“最严养犬令”并非无异议,但平心而论,各地对养犬纷纷推出“严刑峻法”,显然也是为现实所逼,迫不得已而为之。有报道称,仅2018年前10个月,全国范围内犬类伤人事件已发生7700多起。显然,狗患扰民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是普遍现象。不文明的养狗行为,不仅对居民生活造成干扰,甚而影响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若再不严加整治,势必危害更大。
其实,有关文明养犬的规定,此前各地也相继出台过。诸如养狗须上牌或领证、出门遛狗要牵绳并及时清理粪便等,许多养犬人也未必不知晓。但实际情况如何呢?无证养狗、不拴绳遛狗几乎司空见惯,没几个人把它当回事。何以至此?盖因类似的规定从未有人来监督执行,也就沦为一纸空文。因此,尽管眼下各地均推出各种版本的“最严养犬令”,但如果依然像过去那样,并不重视落实与执行,那么,所谓的“最严”很可能仍是看起来挺吓人,实则是连鸟儿都不怕的稻草人。现实中,我们并不缺“最严最美”的法规条文,缺的是认认真真将其当回事,并落实在生活中。
法规不完善可修改,然一旦颁布,就必须确保其执行。德国、日本等国对养狗的法律规定,不仅比我们的详尽,也更严苛。有的甚至对养狗人要进行养前培训,还得给狗买保险,并规定须终生养护,若随意遗弃会受到高额罚款。至于出门遛狗时拴绳、清理粪便等,更是最基本的约束。
文明要靠法律与规则涵养。法律与规则的权威,也正体现在违者必究的铁面无私上。“最严养犬令”的成败与否,关键还得看后续的监督与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