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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经济的发展挑战传统以政府为中心的规制体系,政府、平台公司、经营者、消费者等多主体合作的共治型规制体系是发展方向。适应分享经济的规制工具需要重新组合,应由传统上多重行政许可的市场准入变革为简化事前许可和平台审核相结合的准入机制。政府和平台合作制定行业标准,平台负责审核和监督,政府承担监督平台和经营者的双重功能。充分发挥信息在分享经济中的作用,将信息规制工具和信用体系建设深度组合。全面引入符合分享经济的内生逻辑的责任保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