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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眼五岁就成了孤儿。
他头上有一个哥哥。记事的时候,他被哥哥抱着在寒冷的灵棚里,给娘过丧事儿。迷眼戴着孝帽,让哥哥拉着手,跟在灵车后面。大笛呜咽,锣鼓喑哑。乡间弯曲的小路上,迷眼就没有见过父亲,又在无知的意识里,送走了母亲。
都说迷眼这孩子的命真苦,大了肯定说不上媳妇。
迷眼跟哥哥和嫂嫂一起过。他上村里的小学,老师也说迷眼缺心眼。迷眼上课反映慢,提问不举手,还老完不成作业。老师问迷眼咋回事儿?迷眼站起来回答:一到家里,嫂嫂就让他烧火喂猪扫院子。吃饭了,总让他刷锅洗碗抹桌子。迷眼害怕嫂嫂的冷面孔,作业早记不起来了。老师就可怜迷眼,再不难为这孩子。
迷眼上了初中,是一节音乐课,让他开启了新兴趣。于老师唱歌好听,还爱拉二胡。迷眼喜欢得顶不住劲儿。他总追到于老师的窗前听,把着头,看老师的手指在一个长马头的小棍棍上,上下移动,随着一个马尾弓,左右挥运,那两根细钢丝上竟能冒出来动听的音乐……
迷眼的举动让于老师感到有文章。他把迷眼叫到屋里,把二胡递给迷眼,说你拉拉试试。
迷眼就真的坐在板凳上,拉起来。于老师一听呆了。说,你学过?迷眼点点头。于老师问,跟谁学的?迷眼说,跟于老师。
于老师感到更加吃惊和骄傲,他在心里收了这个徒弟。他知道这孩子以后能成大器。他把墙上的一把二胡摘下来,递给迷眼,说,送给你。你以后必须每天都要拉二胡,就像吃饭睡觉,不能间断儿,懂吗?迷眼说知道了。
迷眼那天从学校出来,左肩背着书包,右肩挎着二胡。他进了嫂嫂的家门。迷眼说老师留了作业,是让他每天都要拉二胡。嫂嫂没有看他,扔给一句话说:烧火去吧。别上学了。在家里,就看你这样,能有啥出息?
迷眼就退了学。但是他总偷偷地往学校跑,三年时间,迷眼把于老师的这把二胡,拉坏了十张弓弦。他知道了瞎子阿炳,把《二泉映月》拉得出神入化,全校的老师都拍巴掌。他跟于老师学会了名曲《赛马》和《良宵》,就连最难的《金蛇狂舞》也被他拉出了新花样儿。迷眼拉《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心领神会,情景交融。那动听的旋律从他的手下流出来,似高山流水,如蓝天白云,如丝如缕,羽化成仙,竟感动了全校的师生。于老师叫他到屋里,说你超过我了,再拜名师去吧。
迷眼十五岁时,哥哥在房工上出了事故,拉到医院没有抢救过来。嫂嫂从此成了一把手,他让迷眼去当小工,迷眼不敢不去。但是他还背着那把二胡,走到哪里拉到哪里。在漫漫的荒野,新起的工地上,迷眼值班,站岗,二胡是他唯一的伙伴儿。只要可能,他从日出拉到日落;只要允许,他从花开拉到花谢。光阴荏苒,迷眼成了二十好几的大小伙子。他随着房工队伍在外四季转移。他没有领过工资,都是他的嫂嫂从工头那儿领走迷眼的工钱。嫂嫂心情好的时候,也说,迷眼挣的钱俺要先替他存起来,将来好兑付一个媳妇儿。
可是,迷眼从来没有一件好看的衣服穿,他从小到大都穿剩衣服。原先穿哥哥的大衣服长裤子,看起来臃肿;后来穿自己侄子的剩衣服,有些拘谨。但是迷眼从来不跟嫂嫂顶嘴,总是笑着和嫂嫂说话。嫂嫂一着急,迷眼就出去拉二胡。
外村的响器班子,看上了迷眼,就拉他入了乡村艺术团。有人唱豫剧,迷眼伴奏。村里有了红白事,迷眼也会被请去,二胡独奏。他把人们拉得火烧火燎的——大人笑,小孩闹,半大媳妇哈哈乐。好不快活,迷眼成了四里八村的活宝。
侄子结婚都有了孩子。可惜迷眼还没有媳妇。有喊自己爷爷的了,迷眼也知道亲。迷眼给人帮忙,兜里挣来了两盒石林烟,嫂嫂也让侄子顺手给他要去。说吸烟有害。转眼儿,她去超市换了一大袋洗衣粉用。
时光不等人啊!迷眼真错过了好年华。三十五啦,没有人说媳妇。嫂嫂就给外人说,怎么不是一辈子,反正俺管着迷眼吃喝哩。乡亲们开玩笑,不傻不蔫不想女人啊,迷眼?
迷眼笑笑。这类的挑衅,他更不说话的。
那年秋天,镇里配合着省里举办的乡村文艺大赛,基层选拔活动异常活跃。迷眼的二胡演奏,一路过关斩将,杀到了总决算的现场。一曲《赛马》,迷眼身心投入,超常发挥,竟夺得了文艺大赛的金奖。他可为縣里和村镇争了大光啦。人们开始另眼看待他,过了秋,村镇争行起了全民健身运动,那些开放的妇女都跳起了广场舞。阵容是一天比一天威武雄壮啊。夕阳晚霞,霓虹灯下,都成了一道绝佳的风景线。
可怎么编排?谁来指挥?自然有人请了迷眼。他似乎专业得很,舞步总是随着音乐的节拍,恰到好处。文图随佛,文图随佛——众人都认他当教练。迷眼从此活跃在了这个群体中。没到晚饭时间,就有妇女来给迷眼定准儿——今晚必须去啊。学跳《佳木斯舞》和《康思百乐健身操》,你给做指导……
迷眼准去。他站在头里,摁响音乐。他动作起来,后边就有一个大方阵跟着。周围的人呢,就驻足观看。一道风景啊!迷眼像一株朴实无华的树,牢稳可靠;又像一座山,默然呈现。
你看巧不巧,方阵里就有人看上了迷眼。第三排那个少妇,高个长发,身姿活跃的,平时就爱说爱跳。她那几晚上,心里老不自在,跟在迷眼的身后学,迷眼的身姿和舞步让她喜欢的不行。回到家,大半夜都睡不着。原先她男人在外经商,挣了几个小钱。不是说,男人有钱就变坏?他在外面包了二奶,金屋藏娇。她狠心离了婚,发誓今生不再相信男人。女人过起了独立生活。几年过来,她早从痛苦的深渊走出,多少男人再也难以打动她的芳心。而今她看迷眼心眼那么好,老实又正派,真动了心思。也许迷眼在她心里一半是爱怜,一半是爱慕。物以类聚嘛,她老想和迷眼在一起了。她索性找了熟人牵线,吐露意思想嫁给迷眼,只怕迷眼嫌弃她是二婚。
熟人掐指头一算,两人同岁哩。好事真的来了。马上去问迷眼,迷眼当然也愿意。但是嫂嫂的工作做不通。嫂嫂说,迷眼结婚谁给置办嫁妆?他挣的钱还不够几套铺盖哩。谁想做好事儿,感情做到底啊!
说不下来嫂嫂,迷眼还是不着急。嫂嫂不同意就搁置搁置吧,还能让嫂嫂生气?
后来,村民反映到了村委会,基层领导都出面了。认为这样的一桩大好事,怎么就能被嫂嫂的一瓢凉水浇灭呢?村里鉴于迷眼从小没爹没娘长大,嫂嫂也是一个妇女拉扯迷眼,事到如今不容易。嫂嫂的身分要尊重,迷眼又给村里争过光,迷眼的婚事要算村里的一桩大事啊!最后村委会说通嫂嫂,并决定负责承办迷眼的婚事儿。
真是皆大欢喜,迷眼终于要结婚了。从婚姻中醒悟过来的女人,也不要求金山银山,只求迷眼心地善良。街坊的四叔掐着指头,照着老黄历看了婚期,一切定准。
那天迷眼给嫂嫂说,他结婚一定把于老师请来,请老师用那把二胡给自己拉一曲《良宵》。
责任编辑/何为
他头上有一个哥哥。记事的时候,他被哥哥抱着在寒冷的灵棚里,给娘过丧事儿。迷眼戴着孝帽,让哥哥拉着手,跟在灵车后面。大笛呜咽,锣鼓喑哑。乡间弯曲的小路上,迷眼就没有见过父亲,又在无知的意识里,送走了母亲。
都说迷眼这孩子的命真苦,大了肯定说不上媳妇。
迷眼跟哥哥和嫂嫂一起过。他上村里的小学,老师也说迷眼缺心眼。迷眼上课反映慢,提问不举手,还老完不成作业。老师问迷眼咋回事儿?迷眼站起来回答:一到家里,嫂嫂就让他烧火喂猪扫院子。吃饭了,总让他刷锅洗碗抹桌子。迷眼害怕嫂嫂的冷面孔,作业早记不起来了。老师就可怜迷眼,再不难为这孩子。
迷眼上了初中,是一节音乐课,让他开启了新兴趣。于老师唱歌好听,还爱拉二胡。迷眼喜欢得顶不住劲儿。他总追到于老师的窗前听,把着头,看老师的手指在一个长马头的小棍棍上,上下移动,随着一个马尾弓,左右挥运,那两根细钢丝上竟能冒出来动听的音乐……
迷眼的举动让于老师感到有文章。他把迷眼叫到屋里,把二胡递给迷眼,说你拉拉试试。
迷眼就真的坐在板凳上,拉起来。于老师一听呆了。说,你学过?迷眼点点头。于老师问,跟谁学的?迷眼说,跟于老师。
于老师感到更加吃惊和骄傲,他在心里收了这个徒弟。他知道这孩子以后能成大器。他把墙上的一把二胡摘下来,递给迷眼,说,送给你。你以后必须每天都要拉二胡,就像吃饭睡觉,不能间断儿,懂吗?迷眼说知道了。
迷眼那天从学校出来,左肩背着书包,右肩挎着二胡。他进了嫂嫂的家门。迷眼说老师留了作业,是让他每天都要拉二胡。嫂嫂没有看他,扔给一句话说:烧火去吧。别上学了。在家里,就看你这样,能有啥出息?
迷眼就退了学。但是他总偷偷地往学校跑,三年时间,迷眼把于老师的这把二胡,拉坏了十张弓弦。他知道了瞎子阿炳,把《二泉映月》拉得出神入化,全校的老师都拍巴掌。他跟于老师学会了名曲《赛马》和《良宵》,就连最难的《金蛇狂舞》也被他拉出了新花样儿。迷眼拉《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心领神会,情景交融。那动听的旋律从他的手下流出来,似高山流水,如蓝天白云,如丝如缕,羽化成仙,竟感动了全校的师生。于老师叫他到屋里,说你超过我了,再拜名师去吧。
迷眼十五岁时,哥哥在房工上出了事故,拉到医院没有抢救过来。嫂嫂从此成了一把手,他让迷眼去当小工,迷眼不敢不去。但是他还背着那把二胡,走到哪里拉到哪里。在漫漫的荒野,新起的工地上,迷眼值班,站岗,二胡是他唯一的伙伴儿。只要可能,他从日出拉到日落;只要允许,他从花开拉到花谢。光阴荏苒,迷眼成了二十好几的大小伙子。他随着房工队伍在外四季转移。他没有领过工资,都是他的嫂嫂从工头那儿领走迷眼的工钱。嫂嫂心情好的时候,也说,迷眼挣的钱俺要先替他存起来,将来好兑付一个媳妇儿。
可是,迷眼从来没有一件好看的衣服穿,他从小到大都穿剩衣服。原先穿哥哥的大衣服长裤子,看起来臃肿;后来穿自己侄子的剩衣服,有些拘谨。但是迷眼从来不跟嫂嫂顶嘴,总是笑着和嫂嫂说话。嫂嫂一着急,迷眼就出去拉二胡。
外村的响器班子,看上了迷眼,就拉他入了乡村艺术团。有人唱豫剧,迷眼伴奏。村里有了红白事,迷眼也会被请去,二胡独奏。他把人们拉得火烧火燎的——大人笑,小孩闹,半大媳妇哈哈乐。好不快活,迷眼成了四里八村的活宝。
侄子结婚都有了孩子。可惜迷眼还没有媳妇。有喊自己爷爷的了,迷眼也知道亲。迷眼给人帮忙,兜里挣来了两盒石林烟,嫂嫂也让侄子顺手给他要去。说吸烟有害。转眼儿,她去超市换了一大袋洗衣粉用。
时光不等人啊!迷眼真错过了好年华。三十五啦,没有人说媳妇。嫂嫂就给外人说,怎么不是一辈子,反正俺管着迷眼吃喝哩。乡亲们开玩笑,不傻不蔫不想女人啊,迷眼?
迷眼笑笑。这类的挑衅,他更不说话的。
那年秋天,镇里配合着省里举办的乡村文艺大赛,基层选拔活动异常活跃。迷眼的二胡演奏,一路过关斩将,杀到了总决算的现场。一曲《赛马》,迷眼身心投入,超常发挥,竟夺得了文艺大赛的金奖。他可为縣里和村镇争了大光啦。人们开始另眼看待他,过了秋,村镇争行起了全民健身运动,那些开放的妇女都跳起了广场舞。阵容是一天比一天威武雄壮啊。夕阳晚霞,霓虹灯下,都成了一道绝佳的风景线。
可怎么编排?谁来指挥?自然有人请了迷眼。他似乎专业得很,舞步总是随着音乐的节拍,恰到好处。文图随佛,文图随佛——众人都认他当教练。迷眼从此活跃在了这个群体中。没到晚饭时间,就有妇女来给迷眼定准儿——今晚必须去啊。学跳《佳木斯舞》和《康思百乐健身操》,你给做指导……
迷眼准去。他站在头里,摁响音乐。他动作起来,后边就有一个大方阵跟着。周围的人呢,就驻足观看。一道风景啊!迷眼像一株朴实无华的树,牢稳可靠;又像一座山,默然呈现。
你看巧不巧,方阵里就有人看上了迷眼。第三排那个少妇,高个长发,身姿活跃的,平时就爱说爱跳。她那几晚上,心里老不自在,跟在迷眼的身后学,迷眼的身姿和舞步让她喜欢的不行。回到家,大半夜都睡不着。原先她男人在外经商,挣了几个小钱。不是说,男人有钱就变坏?他在外面包了二奶,金屋藏娇。她狠心离了婚,发誓今生不再相信男人。女人过起了独立生活。几年过来,她早从痛苦的深渊走出,多少男人再也难以打动她的芳心。而今她看迷眼心眼那么好,老实又正派,真动了心思。也许迷眼在她心里一半是爱怜,一半是爱慕。物以类聚嘛,她老想和迷眼在一起了。她索性找了熟人牵线,吐露意思想嫁给迷眼,只怕迷眼嫌弃她是二婚。
熟人掐指头一算,两人同岁哩。好事真的来了。马上去问迷眼,迷眼当然也愿意。但是嫂嫂的工作做不通。嫂嫂说,迷眼结婚谁给置办嫁妆?他挣的钱还不够几套铺盖哩。谁想做好事儿,感情做到底啊!
说不下来嫂嫂,迷眼还是不着急。嫂嫂不同意就搁置搁置吧,还能让嫂嫂生气?
后来,村民反映到了村委会,基层领导都出面了。认为这样的一桩大好事,怎么就能被嫂嫂的一瓢凉水浇灭呢?村里鉴于迷眼从小没爹没娘长大,嫂嫂也是一个妇女拉扯迷眼,事到如今不容易。嫂嫂的身分要尊重,迷眼又给村里争过光,迷眼的婚事要算村里的一桩大事啊!最后村委会说通嫂嫂,并决定负责承办迷眼的婚事儿。
真是皆大欢喜,迷眼终于要结婚了。从婚姻中醒悟过来的女人,也不要求金山银山,只求迷眼心地善良。街坊的四叔掐着指头,照着老黄历看了婚期,一切定准。
那天迷眼给嫂嫂说,他结婚一定把于老师请来,请老师用那把二胡给自己拉一曲《良宵》。
责任编辑/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