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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领导干部来说,绝不能把提拔任用干部这种份内工作视为施恩,并且期望他人来日相报,期望今日我投你一桃,明日你报我一李。如果这样做,就是在做交易,就是在拿公权力在做私买卖,就是一种用人上的腐败行为。
在我们的干部选任工作中,可以发现这么一种怪现象:每次干部考察工作结束之后,一些负责干部推荐工作的领导人总是对考核对象说,为了推荐你被考核,我做了许多工作,帮你排除了多少障碍等。甚至,一些握有实权的领导人在干部被任用后,也会对其说,为了任用你,我做了多少工作,力排了多少众议等。这种干部工作中的不正常行为,损害了党的干部工作风气,也使严肃的干部任用工作变得庸俗不堪。此种不良风气,实在应当好好地煞一煞。
我们党的干部政策是任人唯贤,一个干部能不能被提拔任用,主要看其德、能、勤、绩综合表现,看其能不能“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向上级组织推荐干部,是党的各级组织负责人的份内工作,完全用不着向被考核者表白、讨好。一部分人之所以还要那样做,我想恐怕是封建裙带风在这些人思想中作怪,这部分人把提拔任用干部看作是培植自己亲信的机会。受中国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在我们大部分人的思想中,都信奉“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作为一种道德上的自律性要求,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这样做当然无可厚非,甚至还值得称道。问题在于,对于领导干部来说,绝不能把这种份内工作视为施恩,并且期望他人来日相报,期望今日我投你一桃,明日你报我一李。如果这样做,就是在做交易,就是在拿公权力在做私买卖,就是一种用人上的腐败行为。
在公与私泾渭分明方面,宋代名臣范仲淹为我们作出了很好的榜样。他当宰相多年,向皇帝推荐了许多官员,其中不乏有许多反对他的人,很多人上任后也不知道是他所推荐。有人对此不理解,曾经向他询问。他解释说,我的职责是向皇帝推荐优秀官员,至于他个人和我关系好不好、知道不知道是我所推荐,这不是我所要考虑的。我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受命于公堂,感恩于私室”。
推荐官员不能“受命于公堂,感恩于私室”,这话说得多好!只有这样做,才能摆脱用人上裙带关系的影响,遏制干部选任工作中的不良风气。我们的官员,无论级别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都是“公家人”、“党的人”,理应树立立党为公的观念,而决不能人为地划分为“你的人”或“我的人”,决不能把私人关系中奉行的“知恩图报”引入到我们的干部任用工作中来。实际生活中的一些干部,为了答谢领导的所谓“关照”,哪怕是一些违反原则的要求,也是迁就照顾、有求必应。这样一来,最终必然是犯下错误、翻身落马,给党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反腐败中发生的一些“窝案”,领导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同时落马,不都是这类愚蠢报恩的明证吗?
历史发展到了今天,人类社会的现实状况和范仲淹时代已不可同日而语,共产党人的思想境界也远非封建时代范仲淹所能类比。但是,一个封建官吏在多少年前就明白的道理,一个共产党的领导干部不可能明白不了。无论如何,我们总应当超越前人。为了党和人民的千秋大业,我们需要倡导官不谢私的风气。
在我们的干部选任工作中,可以发现这么一种怪现象:每次干部考察工作结束之后,一些负责干部推荐工作的领导人总是对考核对象说,为了推荐你被考核,我做了许多工作,帮你排除了多少障碍等。甚至,一些握有实权的领导人在干部被任用后,也会对其说,为了任用你,我做了多少工作,力排了多少众议等。这种干部工作中的不正常行为,损害了党的干部工作风气,也使严肃的干部任用工作变得庸俗不堪。此种不良风气,实在应当好好地煞一煞。
我们党的干部政策是任人唯贤,一个干部能不能被提拔任用,主要看其德、能、勤、绩综合表现,看其能不能“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向上级组织推荐干部,是党的各级组织负责人的份内工作,完全用不着向被考核者表白、讨好。一部分人之所以还要那样做,我想恐怕是封建裙带风在这些人思想中作怪,这部分人把提拔任用干部看作是培植自己亲信的机会。受中国传统文化观念的影响,在我们大部分人的思想中,都信奉“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作为一种道德上的自律性要求,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这样做当然无可厚非,甚至还值得称道。问题在于,对于领导干部来说,绝不能把这种份内工作视为施恩,并且期望他人来日相报,期望今日我投你一桃,明日你报我一李。如果这样做,就是在做交易,就是在拿公权力在做私买卖,就是一种用人上的腐败行为。
在公与私泾渭分明方面,宋代名臣范仲淹为我们作出了很好的榜样。他当宰相多年,向皇帝推荐了许多官员,其中不乏有许多反对他的人,很多人上任后也不知道是他所推荐。有人对此不理解,曾经向他询问。他解释说,我的职责是向皇帝推荐优秀官员,至于他个人和我关系好不好、知道不知道是我所推荐,这不是我所要考虑的。我这样做的目的,就是不想让他们“受命于公堂,感恩于私室”。
推荐官员不能“受命于公堂,感恩于私室”,这话说得多好!只有这样做,才能摆脱用人上裙带关系的影响,遏制干部选任工作中的不良风气。我们的官员,无论级别高低,都是人民的勤务员,都是“公家人”、“党的人”,理应树立立党为公的观念,而决不能人为地划分为“你的人”或“我的人”,决不能把私人关系中奉行的“知恩图报”引入到我们的干部任用工作中来。实际生活中的一些干部,为了答谢领导的所谓“关照”,哪怕是一些违反原则的要求,也是迁就照顾、有求必应。这样一来,最终必然是犯下错误、翻身落马,给党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反腐败中发生的一些“窝案”,领导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同时落马,不都是这类愚蠢报恩的明证吗?
历史发展到了今天,人类社会的现实状况和范仲淹时代已不可同日而语,共产党人的思想境界也远非封建时代范仲淹所能类比。但是,一个封建官吏在多少年前就明白的道理,一个共产党的领导干部不可能明白不了。无论如何,我们总应当超越前人。为了党和人民的千秋大业,我们需要倡导官不谢私的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