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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的积极有效参与是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前提。在这方面,日本和德国的主要经验是:地方政府制定明确细致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政府、居民、社区、企业在生活垃圾投放中分工明确;对居民的生活垃圾分类行为实行正负双重激励;重视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和习惯养成;注重生活垃圾分类的法制化建设。借鉴这些经验,有利于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的建立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