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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从今年的北京大学保送生选拔来看,很多教育工作者混淆了素质教育的实施与评价的区别。素质教育在实施中强调学生全面发展,在评价中强调把学生的个性差异作为资源优势,二者从表面上对立而实质上统一,在实践上只有把握好二者的区别和联系,才能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
关键词:素质教育;保送生选拔;探究
一、保送生资格的“高、大、全”与不公平性
2010年,北京大学本科招生推出了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有推荐权的中学可以推荐一定的名额的学生在经过北大复试后直接到北京大学就读本科。此项措施目的是鼓励各地中学校长能够选拔一批有真才实学、突出才能的学生避开高考的严酷竞争,到中国第一流的學府接受教育,从而培养出一批在某个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人才。此项政策公布后,有保送权利的高中校长纷纷表示:保送生必须要具有突出才能,学习成绩必须在全校的10%以内,多才多艺,等等。换而言之,保送的学生必须是一个学习好、品德好、身体好、能歌善舞、多才多艺的“高、大、全”的人。
普通人看来,这样的选拔相对比较公平,学习好、品德好、身体好的三好学生当然要被保送,但是从北大保送的初衷来看,却埋藏着更大的不公平。一是这些学生进入北大后,虽然各个方面都不错,但是却很少有人在一个方面能够出类拔萃。闵维方教授早在2004年北京大学办学理念的讲座上就提出:北大目前有一座座的学术高原,但是却稀有学术上的珠穆朗玛峰,我们要做的是,从老师抓起,从学生抓起,培养学术上的一批高峰[1]。北大教育学院也多次就高考录取能否将韩寒一样的学生破格录取提出解决办法,其中一个措施就是保送生制度[2]。但是,从目前保送的情况来看,选拔的结果并不符合北大当初的理念。二是选拔学校都是省级或国家级重点中学,每年考入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学生一般都在10名以上,而选拔的学生一般都是全校前十名。这样的选拔只不过把这些学生的不正常发挥造成的考试失误给上了保险。但是,一个考试都发挥失常的人是优秀人才吗,不发挥失常一样能进北大的学生,保送还有什么意义呢?三是一些在某学科领域有专长但是却严重偏科的学生,他们如果参加高考,可能连一个专科都考不上,但是他们的才能却出类拔萃。综上所述,当前的保送生制度,对北大不公平,对学生也不公平。
二、素质教育实施和评价的对立统一性
究其保送生选拔上的“高、大、全”的深层原因,其实是大家混淆了当前教育主流指导思想——素质教育的实施与评价对立统一性造成的。
经过多年的研究,学术界就实施素质教育提出了“素十条”,核心内容是素质教育应当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友好的教学环境中,以适应社会、发展自己为目的,实现学生个性健康、完善发展。从“素十条”来看,素质教育评价标准中强调“个性健康、完善发展”,实施过程中又强调“通才教育”,看起来二者是对立的,其实并不尽然。素质教育所提倡的“通才教育”是指重在学生各方面都有所发展的“通才教育”,这里的通才仅仅是全面,并没有要求结果,所以事实上素质教育在评价上和实施上的差异是统一的,素质教育过程强调学生全面发展,评价中把学生差异作为资源潜能,只需要学生某个能力出类拔萃即是素质教育的成功。
三、素质教育实施与评价进一步发展的思考
当前,我国在科学技术发展上已经取得令世界瞩目的成就,但是我们还缺少大量的在世界上顶尖级的科学家、科研成果和发明创造。历史表明,这些成果往往又是那些外人看起来有些“缺陷”的人来完成的,当前中国的素质教育在发展这么多年后,应当认真反思,从事实和评价两个方面作出改进,以期我国教育获得新的提高。
在素质教育的评价中,特别是如本文谈到的大学保送上,应当强调学生个性的发展,保送考试科目中可以门门都有,但是录取标准不是“综合相加及格”,只要学生在某个领域真有才能,可以组织本领域专家对其单独考核,如果学生存在严重的偏科,可由心理专家给出综合评价,只要学生能够适应社会,偏科一样能够为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相对于其重大贡献,这些为考核而付出的成本是值得的。
参考文献:
[1]闵维方.北京大学教育论坛的开幕词[R].北京大学,2004.
[2]陈向明.北大元培实验班的讲话[R].北京大学,2003.
关键词:素质教育;保送生选拔;探究
一、保送生资格的“高、大、全”与不公平性
2010年,北京大学本科招生推出了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有推荐权的中学可以推荐一定的名额的学生在经过北大复试后直接到北京大学就读本科。此项措施目的是鼓励各地中学校长能够选拔一批有真才实学、突出才能的学生避开高考的严酷竞争,到中国第一流的學府接受教育,从而培养出一批在某个领域有突出贡献的人才。此项政策公布后,有保送权利的高中校长纷纷表示:保送生必须要具有突出才能,学习成绩必须在全校的10%以内,多才多艺,等等。换而言之,保送的学生必须是一个学习好、品德好、身体好、能歌善舞、多才多艺的“高、大、全”的人。
普通人看来,这样的选拔相对比较公平,学习好、品德好、身体好的三好学生当然要被保送,但是从北大保送的初衷来看,却埋藏着更大的不公平。一是这些学生进入北大后,虽然各个方面都不错,但是却很少有人在一个方面能够出类拔萃。闵维方教授早在2004年北京大学办学理念的讲座上就提出:北大目前有一座座的学术高原,但是却稀有学术上的珠穆朗玛峰,我们要做的是,从老师抓起,从学生抓起,培养学术上的一批高峰[1]。北大教育学院也多次就高考录取能否将韩寒一样的学生破格录取提出解决办法,其中一个措施就是保送生制度[2]。但是,从目前保送的情况来看,选拔的结果并不符合北大当初的理念。二是选拔学校都是省级或国家级重点中学,每年考入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的学生一般都在10名以上,而选拔的学生一般都是全校前十名。这样的选拔只不过把这些学生的不正常发挥造成的考试失误给上了保险。但是,一个考试都发挥失常的人是优秀人才吗,不发挥失常一样能进北大的学生,保送还有什么意义呢?三是一些在某学科领域有专长但是却严重偏科的学生,他们如果参加高考,可能连一个专科都考不上,但是他们的才能却出类拔萃。综上所述,当前的保送生制度,对北大不公平,对学生也不公平。
二、素质教育实施和评价的对立统一性
究其保送生选拔上的“高、大、全”的深层原因,其实是大家混淆了当前教育主流指导思想——素质教育的实施与评价对立统一性造成的。
经过多年的研究,学术界就实施素质教育提出了“素十条”,核心内容是素质教育应当面向全体学生,注重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友好的教学环境中,以适应社会、发展自己为目的,实现学生个性健康、完善发展。从“素十条”来看,素质教育评价标准中强调“个性健康、完善发展”,实施过程中又强调“通才教育”,看起来二者是对立的,其实并不尽然。素质教育所提倡的“通才教育”是指重在学生各方面都有所发展的“通才教育”,这里的通才仅仅是全面,并没有要求结果,所以事实上素质教育在评价上和实施上的差异是统一的,素质教育过程强调学生全面发展,评价中把学生差异作为资源潜能,只需要学生某个能力出类拔萃即是素质教育的成功。
三、素质教育实施与评价进一步发展的思考
当前,我国在科学技术发展上已经取得令世界瞩目的成就,但是我们还缺少大量的在世界上顶尖级的科学家、科研成果和发明创造。历史表明,这些成果往往又是那些外人看起来有些“缺陷”的人来完成的,当前中国的素质教育在发展这么多年后,应当认真反思,从事实和评价两个方面作出改进,以期我国教育获得新的提高。
在素质教育的评价中,特别是如本文谈到的大学保送上,应当强调学生个性的发展,保送考试科目中可以门门都有,但是录取标准不是“综合相加及格”,只要学生在某个领域真有才能,可以组织本领域专家对其单独考核,如果学生存在严重的偏科,可由心理专家给出综合评价,只要学生能够适应社会,偏科一样能够为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相对于其重大贡献,这些为考核而付出的成本是值得的。
参考文献:
[1]闵维方.北京大学教育论坛的开幕词[R].北京大学,2004.
[2]陈向明.北大元培实验班的讲话[R].北京大学,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