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失儿子再失遗腹孙子,心碎老人状告儿媳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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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前的一场车祸中,兄弟俩不幸丧生,年迈的父母悲痛欲绝,但令老人稍感安慰的是,他们的大儿媳已怀有身孕。
  肇事司机赔偿给老人60万元死亡补偿金。老两口把补偿金的一部分给了儿媳,并与她签定了一份生子协议,谁知儿媳拿到钱后却做了引产手术。一气之下,公公将儿媳告上了法庭……
  
  晴天霹雳,两个儿子惨遭车祸
  
  孟庆和老人家住山东省沾化县,他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孟凡华,小儿子孟凡祥,全家人靠种田维持生计。
  2000年9月,22岁的孟凡华和弟弟一同到东营市的一家木器厂打工。不久,弟弟孟凡祥发现这个行业的利润可观,便凑了4万元钱,接手了东营市一家小型木器厂。哥哥给他做帮手,生意很快好了起来。
  2003年5月,孟凡华经人介绍认识了同乡女孩李婷,两人一见钟情,不久就举行了婚礼,小两口恩恩爱爱。
  蜜月刚过,孟凡华就回到了木器厂,妻子则留在家中照顾父母。
  2005年4月8日, 孟凡华起了个大早,高高兴兴地开着三轮摩托车和弟弟外出办事,他准备办完事后回家一趟,因为妻子打来电话,说她怀小宝宝了。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在一个拐弯处,他们正常行驶的摩托车突然被迎面疾驰而来的轿车撞个正着。悲剧瞬间发生了,兄弟俩连人带车被撞出10多米远,当场身亡。这突然袭来的灾难如晴天霹雳,打得孟家老人和儿媳李婷天旋地转,悲痛欲绝!
  办完兄弟俩的后事,李婷拖着4个月的身孕,带着悲痛回了娘家。孟家老两口一直沉浸在丧子的悲伤中,茶饭不思。他们总以为这只是一场梦,常常坐在院子里发呆,只要听到门外有一丝响动就会跑出去看,希望是两个儿子回来了。可是,结果只能令他们更悲伤。
  
  痛苦抉择,儿媳决定放弃遗腹子
  
  从痛苦中冷静下来,孟庆和想到了儿媳肚子里的孩子,那可是孟家留下的唯一血脉啊!如果这个孩子能够顺利降生,对于老年丧子的他和老伴来说多少是个安慰。但是,儿媳还年轻,她会不会留在孟家,愿不愿意生下这个孩子呢?孟庆和的心里忐忑不安。
  2005年5月20日,这起交通事故有了处理结果:肇事司机负事故全部责任,应赔给孟家60万元死亡补偿金。
  拿到60万元死亡补偿金,孟庆和不禁老泪纵横。钱有什么用呢,再多也换不回儿子的生命啊!平静下来,他再次想到了儿媳怀着的孩子。在此之前,他为儿媳的将来着想,怕她生下孩子后有拖累,所以迟迟没有开口。可这个遗腹子是他和老伴最后的希望和寄托啊!想来想去,他决定分一半补偿金给儿媳,请求她把孩子生下来。
  为稳妥起见,孟庆和先找到亲家公,忧伤地说出自己的愿望,亲家公显得有些不情愿,说:“我女儿还年轻,如果带个孩子,再嫁就困难了,总不能让她守一辈子寡吧?”
  亲家公的顾虑,孟庆和能够理解,但是,这孩子是孟家唯一的根啊,他希望亲家能够满足他这个心愿。看到孟庆和因痛失爱子而愈发苍老,亲家公的态度有所缓和,他答应跟女儿说说。
  此时李婷内心十分矛盾。丈夫去世了,肚子里的孩子在一天天长大,以后的路还长,如果留下孩子,孤儿寡母的,该怎么生活呢?可是,一想到当初恩爱体贴的丈夫和疼爱自己的公婆,她的心又软了,觉得自己应该为孟家做点什么。当父亲告诉她公公婆婆希望她把孩子生下来时,她含泪答应了。
  2005年5月29日,孟庆和同亲家协商后达成协议:李婷生下孩子,孟庆和把大儿子的死亡补偿金30万元分成两半,他和老伴15万,李婷和孩子15万。
  签好协议后,老两口感到一丝欣慰,毕竟这个孩子可以减轻他们对儿子的思念,孟家的香火也能传下去了。
  这边,李婷的好友却说她傻,说她作为死者的妻子,本就该获得一部分补偿金,她应该为以后的生活着想,尽快终止妊娠,趁年轻再找个好人家。但李婷想到孤苦伶仃的公公婆婆,怎么也下不了决心。
  看到李婷整天闷闷不乐,母亲十分心疼,觉得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让她彻底忘掉痛苦的往事。母亲把她叫到跟前,说:“婷婷,听妈的话,不要留这个孩子了。你还年轻,不要为这个未出世的孩子断送了前程。”听了母亲的话,李婷生气地说:“妈妈,我们不能太自私了,这个孩子可是凡华的血脉,是孟家的根啊!再说我已经答应把孩子生下来了,怎么能反悔呢?”
  母亲见女儿还是要生孩子,既心疼又生气,哭道:“如果你留下孩子,我就不认你这个女儿!”
  晚上躺在床上,李婷彻夜难眠,她陷入了痛苦的两难抉择中。如果不要孩子怎么对得起死去的丈夫和苦苦盼望孙子的公婆,而且作为母亲又怎么忍心割舍自己的骨肉呢!可是,留下这个孩子,母亲不高兴事小,问题是孩子一生下来就要承受没有父亲的残酷现实……经过反复挣扎和权衡,李婷最后决定放弃胎儿。
  
  痛上加痛,悲痛公爹状告儿媳违约
  
  李婷在好友的陪同下,到县医院做了引产手术。
  消息很快传到孟庆和耳里,他怎么也不敢相信,在签定协议的第四天,儿媳就堕胎了。为了弄清事实的真相,他决定去亲家家里看看。亲家公接待了他。当他问起儿媳是否真的做了引产手术时,亲家公重重地点了点头。刹那间,孟庆和感觉一阵眩晕,痛不欲生,他哆嗦地追问儿媳:“当初已经签了协议,你为什么拿了钱又背信弃义?”李婷说道:“我还年轻,如果带着孩子去改嫁就困难了。另外,凡华遇难,我作为妻子,是应该得到一部分补偿金的。再说协议上并没有说我非要给孟家生孩子啊。”
  儿媳的话,让孟庆和感到惊讶和绝望,他怎么也没想到一向贤惠温和的儿媳会如此冷漠。
  离开亲家家,孟庆和的精神几乎崩溃。回到家后,他把事情告诉了老伴,夫妻俩欲哭无泪。孟庆和决定向儿媳讨个说法,让儿媳为自己的违约负责!
  2006年元月,孟庆和一纸诉状将李婷告上法庭,沾化县法院受理了此案。
  不久,法官告诉孟庆和,被告李婷违约之事缺乏足够的证据,那张协议书并没有写明被告李婷要给孟家生子一事。
  这时,孟庆和才想起当初签协议时,只是双方口头说好:“让儿媳李婷拿到补偿款后,为孟家生下遗腹子,以续香火。”协议书却没有详细写明。可当时明明商量好了的,怎么能出尔反尔呢?孟庆和万分悲愤,却因空口无凭而无可奈何。
  突然,他想起有一个人知道当时签这份协议的情况,那就是儿子交通事故诉讼中的代理律师崔瑜。
  听了孟庆和的诉说,崔律师决定为孟庆和出庭作证。同年5月底,法院采信了崔瑜律师的证言,并确认当时协议上的赔偿款数是预留了胎儿的份额的。
  2006年6月7日,沾化县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李婷返还原告孟庆和人民币5.5万元整。对这个结果,孟庆和两老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因为他们失去的是用金钱换不来的。
  被告李婷虽然没有亲自应诉,但她接受了这个判决结果,没有提起上诉。事实上她的内心时时刻刻也都在经受着痛苦的煎熬。
  这事在当地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有人认为,李婷有权利选择自己的生活,她这样做是可以理解的。也有人认为,李婷答应把孩子生下来,并签了协议,拿走钱后,去做了引产手术,是一种背信弃义的做法,她不仅应该受到良心的谴责,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07年4月,孟庆和同老伴收养了一个5岁的孩子,老两口总算有了个寄托。人们希望这两位老人的晚年生活能够幸福和快乐!(文中李婷系化名)
  编后语:老年丧子,老人希望儿媳生下遗腹子,此情可悯,而儿媳选择堕胎也无可厚非,尚在情理之中。值得一提的是,文中提到的协议牵涉到死亡补偿金分割问题,胎儿该不该保留一定的份额,协议是否有效呢?
  我国《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也就是说,如果是遗产,就必须要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是死亡补偿金算不算遗产呢?《继承法》规定的遗产范围并未包括死亡补偿金。所以,死亡补偿金不能认定为遗产。
  从目前司法解释来看,死亡补偿金属于一种精神抚慰金的范畴。精神抚慰金的性质,实际上就是对死者家属精神上的一种安慰。那么从这个角度上讲,在分配精神抚慰金的过程中,考虑到胎儿存在的事实,为胎儿保留必要的份额,是符合《继承法》的立法精神的。只要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我们认为这个协议是有效的。
  (编辑:唐禄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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