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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学术论文剽窃问题严重,且屡禁不止。本文作者分析了其存在的原因以及针对此问题提出加强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利用双轨制来弥补我们学术评价标准的不足,并且建议借鉴国外的有效措施来预防学术剽窃。
【关键词】学术剽窃 原因 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G3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9682(2011)03-0070-02
近年来不断出现学术不端的行为,学术论文剽窃事件接连不断的发生,败坏我们的学术道德,丧失学术尊严。从2002年1月10日,北大王铭铭的学术剽窃问题被社会科学报披露之后,学术剽窃问题并没就此戛然而止,紧接着2007年12月14日,复旦大学对外界通告三起本校师生学术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做出了对有关教师、学生通报批评、停止招收研究生、开除学籍等处理。[1]2009年3月15日,浙江大学公开对“贺某论文造假事件”进行了处理:贺某因8篇论文存在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被学校开除。[2]2009年6月2日,湖北工业大学教师胡某因其硕士学位论文被举报,称除“致谢辞”外,抄袭竟一字不差。[4]更有甚者,井冈山大学两位教师在国际学术期刊至少发了70篇伪造论文,2009年12月29日,井冈山大学召开新闻发布会,确认该校两位教师的学术不端行为,并开除两人公职。[3]到2010年7月9日,数十名学者就清华大学教授汪某涉嫌学术剽窃一事发表公开信,要求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清华大学对此事展开调查,迅速答复,以履行职责。[5]
一、学术论文剽窃事件不断发生的主要原因
1.学术剽窃和学术评价标准有关
现在工作业绩的考核、职称职务的评定、项目资金的申请以及福利待遇的提高等都与论文发表的数量息息相关,即论文发表数量的多少以及发表的载体成为学术界、科技界、教育界等衡量其职员的唯一标准。发表的论文数量越多,载体级别越高,个人的实际利益也就会越多,比如有些高校规定在校研究生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的才能有机会获得奖学金,科研人员在与相关层面有关的国内外重量级期刊上发表数量论文才能申请课题经费和年终奖励,发表的少的,相对个人功利也会少很多,没发表的就更糟糕了。这种评价标准的单一性,容易驱使很多科研人员急功近利,选择剽窃的捷径,更有甚者找“枪手”来代写,学术评价标准本身的缺陷是导致学术剽窃的直接原因。
2.学术剽窃和所处的社会环境有关
众所周知,一篇学术论文的问世需要研究者长期艰辛的努力,是研究者经过一段寂寞而又枯燥的经历所得的精神劳动成果,是研究者艰辛探索,勤勤恳恳付出汗水和心血的凝结。现在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物欲横流,在这样大的社会环境下,有些研究者很浮躁和功利化,难以安心搞研究,所以选择走捷径搞研究,不是为了研究而研究,而是为了功利而研究,带着这种目的性去写论文,如何能写出高质量的论文。另一方面有关领导机构对学术剽窃的处理调查重视不够,经常是媒体多次报道后,有关部门才迟迟推出处理结果,怀有同门护短的心态,不愿意在自己治理下把这种丑闻揭露,这也间接助长了剽窃者的胆量和势力,实则是助纣为虐。再者,现在某些学校要求中小学教师要有科研成果,中小学教师既要完成教学任务,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又要应付学校各种考核,还被要求有研究成果,在如此大的压力下,能力不及者会被逼去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来完成学校的硬性指标。
3.学术剽窃事件的认定没有明确的标准
学术剽窃事件不仅仅存在于我国,国外很多国家也存在这些问题,只是在我国一件学术剽窃事件的曝光,经常以新闻媒体开始,而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起先个体由于感觉自己权力受到侵犯,把此事公布于众,继而受到媒体广泛报道,频繁曝光后,受到众人关注,开始有知名学者出来评论,有的支持,有的反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统一的标准来鉴定是否构成剽窃,最终也没有权威管理机构来根据某种程序来处理此事,其充其量只是成了新闻媒体吸引读者的“昙花一现”的爆料,学术剽窃事件并没有斩草除根,依旧“持续发展”,以致形成某种潜规则。
二、针对此问题应该采取的措施
1.改变我们的评价标准
上面已经陈述过此评价标准的种种弊端及其不合理性,鉴于此,笔者大胆建议评价标准可以选用双轨制,即我们的评价标准有两个,以教育界为例,我们可以培养科研型教师和教学型教师。因人而异,取其所长,补其不足,有些教师擅长教学,很受学生欢迎,但在科研方面做得欠缺,而另外一些教师正好相反,喜欢安静,善于思考,能够经历孤独的洗礼和严肃、凝重的思考,很明显可以看出来他们更适合潜心研究,他们的发展方向更容易成为科研型人员。针对他们的个体差异,我们可以因地制宜,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针对教学型教师,教师的工作对象是学生,最具备对此类教师进行评价权利的是学生主体,只有学生能对教师做出最公平也是最有效的评价。得到学生高评价的老师至少可以大部分证明此类老师更适合向教学型教师方向发展,这样既保证了学生的权利,又可以让教师充分发挥自身价值并且获得成就感,还会形成良性的教育循环系统,可谓是一箭三雕。
针对科研型教师,我们对其可以采用同行评价,针对其论文质量的鉴定,可以由同行先进行评价,再由威望较高的学者以及对教育界做出较大贡献的学者组成委员会对论文质量进行考究,是否具有新想法、新见解,能否具有较大使用价值或能否推倒出解决实质性内涵作为其标准,最后通过委员会的投票选举对论文质量做定夺,这样既可以保证论文质量又可以防止论文剽窃。
2.在高校建立学术诚信制度
教育部目前已经成立了学风建设协调小组以及学风建设委员会,成员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和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学风建设委员会委员组成,来遏制种种学术不端行为,并且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学术诚信制度在各大高校建立学术诚信制度。美国大概有83.3%的大学建立这种制度,以哈佛大学为例,每一位新生都拥有一本学生生活指南,其首页上用加大加粗的字体写着:“独立思想是美国学校的最高价值,美国高等教育体系以最尊严的态度,反对把他人的观点和著作作为己有,即剽窃。”[6]这种形式可以让学生一入学就开始接受学术诚信教育,教师以身作则不断向学生提供什么是学术诚信的指导,增强学术诚信的程序和环境,经常审核学术诚信执行力度,长期以往,学生就会知道抄袭论文,学术造假一旦被发现,会影响自己一生,意味着一生的职业生涯就此终结。利用这种措施可以杜绝论文抄袭的思想根源,同时教师自觉严于律己,如此,教师成为社会诚信的楷模、学术道德的表率,教师做到言传身教、率先表范,学生自然而然会养成严格要求自己、坚守学术道德、维护知识产权的习惯。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学术剽窃的存在虽不只是科研人员本身造成的结果,是多方面原因促成的,但是这种行为不仅违反科学公共体公认的公共学术准则和学术道德,是一种不良道德行为,反映出个体道德水平的下降和我国学术评价标准体制的不足之处,而且使学术失去尊严,起到不良示范作用,并且丧失学术创新精神。其造成的危害要求我们应该采取措施制止这种行为,呼吁社会各界共同来完成这项艰巨任务,维护我国学术共同体的国际学术形象,维护我国学术生态环境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复旦公布三起学术违规处理结果[N].解放日报,2007.12.25
2 人民时评:从贺海波论文造假看打击学术腐败[EB/OL].人民网.http://www.sina.corn.cn,2009.03.18
3 夏 静、冯俊杰.学术抄袭为何屡禁不止[N].光明日报,2009.06.08
4 徐光明.两教师发表70篇论文竟造假 井冈山大学严惩学术不端行为[N].中国教育报,2009.12.30
5 http://www.xici.net/#u16465916/d124164120.htm
6 张田勘.学术之救赎专題报道三[N].民主与法制,2010
【关键词】学术剽窃 原因 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G3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9682(2011)03-0070-02
近年来不断出现学术不端的行为,学术论文剽窃事件接连不断的发生,败坏我们的学术道德,丧失学术尊严。从2002年1月10日,北大王铭铭的学术剽窃问题被社会科学报披露之后,学术剽窃问题并没就此戛然而止,紧接着2007年12月14日,复旦大学对外界通告三起本校师生学术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做出了对有关教师、学生通报批评、停止招收研究生、开除学籍等处理。[1]2009年3月15日,浙江大学公开对“贺某论文造假事件”进行了处理:贺某因8篇论文存在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被学校开除。[2]2009年6月2日,湖北工业大学教师胡某因其硕士学位论文被举报,称除“致谢辞”外,抄袭竟一字不差。[4]更有甚者,井冈山大学两位教师在国际学术期刊至少发了70篇伪造论文,2009年12月29日,井冈山大学召开新闻发布会,确认该校两位教师的学术不端行为,并开除两人公职。[3]到2010年7月9日,数十名学者就清华大学教授汪某涉嫌学术剽窃一事发表公开信,要求中国社会科学院和清华大学对此事展开调查,迅速答复,以履行职责。[5]
一、学术论文剽窃事件不断发生的主要原因
1.学术剽窃和学术评价标准有关
现在工作业绩的考核、职称职务的评定、项目资金的申请以及福利待遇的提高等都与论文发表的数量息息相关,即论文发表数量的多少以及发表的载体成为学术界、科技界、教育界等衡量其职员的唯一标准。发表的论文数量越多,载体级别越高,个人的实际利益也就会越多,比如有些高校规定在校研究生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的才能有机会获得奖学金,科研人员在与相关层面有关的国内外重量级期刊上发表数量论文才能申请课题经费和年终奖励,发表的少的,相对个人功利也会少很多,没发表的就更糟糕了。这种评价标准的单一性,容易驱使很多科研人员急功近利,选择剽窃的捷径,更有甚者找“枪手”来代写,学术评价标准本身的缺陷是导致学术剽窃的直接原因。
2.学术剽窃和所处的社会环境有关
众所周知,一篇学术论文的问世需要研究者长期艰辛的努力,是研究者经过一段寂寞而又枯燥的经历所得的精神劳动成果,是研究者艰辛探索,勤勤恳恳付出汗水和心血的凝结。现在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物欲横流,在这样大的社会环境下,有些研究者很浮躁和功利化,难以安心搞研究,所以选择走捷径搞研究,不是为了研究而研究,而是为了功利而研究,带着这种目的性去写论文,如何能写出高质量的论文。另一方面有关领导机构对学术剽窃的处理调查重视不够,经常是媒体多次报道后,有关部门才迟迟推出处理结果,怀有同门护短的心态,不愿意在自己治理下把这种丑闻揭露,这也间接助长了剽窃者的胆量和势力,实则是助纣为虐。再者,现在某些学校要求中小学教师要有科研成果,中小学教师既要完成教学任务,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专业素养,又要应付学校各种考核,还被要求有研究成果,在如此大的压力下,能力不及者会被逼去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来完成学校的硬性指标。
3.学术剽窃事件的认定没有明确的标准
学术剽窃事件不仅仅存在于我国,国外很多国家也存在这些问题,只是在我国一件学术剽窃事件的曝光,经常以新闻媒体开始,而结果往往是不了了之。起先个体由于感觉自己权力受到侵犯,把此事公布于众,继而受到媒体广泛报道,频繁曝光后,受到众人关注,开始有知名学者出来评论,有的支持,有的反对,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统一的标准来鉴定是否构成剽窃,最终也没有权威管理机构来根据某种程序来处理此事,其充其量只是成了新闻媒体吸引读者的“昙花一现”的爆料,学术剽窃事件并没有斩草除根,依旧“持续发展”,以致形成某种潜规则。
二、针对此问题应该采取的措施
1.改变我们的评价标准
上面已经陈述过此评价标准的种种弊端及其不合理性,鉴于此,笔者大胆建议评价标准可以选用双轨制,即我们的评价标准有两个,以教育界为例,我们可以培养科研型教师和教学型教师。因人而异,取其所长,补其不足,有些教师擅长教学,很受学生欢迎,但在科研方面做得欠缺,而另外一些教师正好相反,喜欢安静,善于思考,能够经历孤独的洗礼和严肃、凝重的思考,很明显可以看出来他们更适合潜心研究,他们的发展方向更容易成为科研型人员。针对他们的个体差异,我们可以因地制宜,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针对教学型教师,教师的工作对象是学生,最具备对此类教师进行评价权利的是学生主体,只有学生能对教师做出最公平也是最有效的评价。得到学生高评价的老师至少可以大部分证明此类老师更适合向教学型教师方向发展,这样既保证了学生的权利,又可以让教师充分发挥自身价值并且获得成就感,还会形成良性的教育循环系统,可谓是一箭三雕。
针对科研型教师,我们对其可以采用同行评价,针对其论文质量的鉴定,可以由同行先进行评价,再由威望较高的学者以及对教育界做出较大贡献的学者组成委员会对论文质量进行考究,是否具有新想法、新见解,能否具有较大使用价值或能否推倒出解决实质性内涵作为其标准,最后通过委员会的投票选举对论文质量做定夺,这样既可以保证论文质量又可以防止论文剽窃。
2.在高校建立学术诚信制度
教育部目前已经成立了学风建设协调小组以及学风建设委员会,成员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和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的学风建设委员会委员组成,来遏制种种学术不端行为,并且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学术诚信制度在各大高校建立学术诚信制度。美国大概有83.3%的大学建立这种制度,以哈佛大学为例,每一位新生都拥有一本学生生活指南,其首页上用加大加粗的字体写着:“独立思想是美国学校的最高价值,美国高等教育体系以最尊严的态度,反对把他人的观点和著作作为己有,即剽窃。”[6]这种形式可以让学生一入学就开始接受学术诚信教育,教师以身作则不断向学生提供什么是学术诚信的指导,增强学术诚信的程序和环境,经常审核学术诚信执行力度,长期以往,学生就会知道抄袭论文,学术造假一旦被发现,会影响自己一生,意味着一生的职业生涯就此终结。利用这种措施可以杜绝论文抄袭的思想根源,同时教师自觉严于律己,如此,教师成为社会诚信的楷模、学术道德的表率,教师做到言传身教、率先表范,学生自然而然会养成严格要求自己、坚守学术道德、维护知识产权的习惯。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学术剽窃的存在虽不只是科研人员本身造成的结果,是多方面原因促成的,但是这种行为不仅违反科学公共体公认的公共学术准则和学术道德,是一种不良道德行为,反映出个体道德水平的下降和我国学术评价标准体制的不足之处,而且使学术失去尊严,起到不良示范作用,并且丧失学术创新精神。其造成的危害要求我们应该采取措施制止这种行为,呼吁社会各界共同来完成这项艰巨任务,维护我国学术共同体的国际学术形象,维护我国学术生态环境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复旦公布三起学术违规处理结果[N].解放日报,2007.12.25
2 人民时评:从贺海波论文造假看打击学术腐败[EB/OL].人民网.http://www.sina.corn.cn,2009.03.18
3 夏 静、冯俊杰.学术抄袭为何屡禁不止[N].光明日报,2009.06.08
4 徐光明.两教师发表70篇论文竟造假 井冈山大学严惩学术不端行为[N].中国教育报,2009.12.30
5 http://www.xici.net/#u16465916/d124164120.htm
6 张田勘.学术之救赎专題报道三[N].民主与法制,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