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分散合作模式。这种模式以某一种组织(企业)为主体,通过订立合同或契约进行长期稳定合作。成为主体的可能是经营农业的个人、企业或经合组织。通过订立合同或契约进行的是稳定长期合作,而不是纯粹的、少次量的市场交易行为。这种模式下融合,主要有“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及其衍生类型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组织等具体模式。这种模式是一种适用性比较广泛,可以解决分散农户的低效率问题,是当前以农业为主体的三大产业融合的主流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