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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自实施以来,由于各种因素的制约,考试过程中的不良现象屡禁不止,致使学考成绩受到质疑,学考声誉受到影响。学考没有完全达到促进教学、避免严重偏科、为高校招生提供可靠参考依据的目标。随着高中新课程及新高考制度改革的实施,将使学考与统一高考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彻底消除制约学考顺利实施的不利因素,最终实现学考的公平公正,达到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为高校科学选拔和培养各类人才的目标。
关键词: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新课程改革;学考经费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以省级为单进行的国家级考试。各省的考试科目设置、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成绩的评价及考试结果应用,都不尽相同。我省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由省教育厅主导,省、市、县基础教育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科目共10科,每年的夏季进行语文、数学、外语、生物、政治和信息技术(单独进行)的考试,冬季进行物理、化学、历史和地理的考试。
对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国家教育部对其有明确的定义:“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有利于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但学业水平考试在长期的具体实际实施过程中,特别是在2016年之前进行的学业水平考试,暴露出很多深层次的问题,如没有专门的考试职能部门,考试组织力量缺乏,组织不够严密;考试经费投入不足,考试设施陈旧简陋;考试目标定位不高,考试流于形式;考生对学考的认识水平不高,考试不良现象时有发生,致使学考成绩受到质疑,严重影响了学考的声誉;考试成绩的使用比较单一等。这些制约学考的不利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组织部门,在学考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但多年来,我省的学业水平考试一直由各级教育部门下属的基础教育科室组织实施,这些部门事务繁杂,资源有限,人力不足,在学考组织过程中难免有不到位的情况,导致学考问题时有发生。
2.对学业水平考试的定位不高,从而导致教师与学生对学考的重视程度不够。教师并未认识到学考是“衡量教学是否达到目标、促进教学改革”的重要途径;而学生则把学考仅视为过关性考试,取得高中毕业证的途径。考生对学考的准备不足,是导致考试过程中考试不良现象发生的直接原因,个别考场甚至出现师生串通的不良现象。
3.教学方向的偏离,也是制约学业水平考试顺利实施的主要因素之一。历年来,在高考招生“指挥棒”的作用下,各高中学校无一列外地选择了重高考而轻视学考的做法,在學生高一、高二阶段未完成规定课程教育目标的时期,就实行了文理分科,人为地减少、增加了教学课时。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导致了严重的“偏科现象”。对于教师来说,“文少教理,理少教文”;对于学生来说,“文少学理,理少学文”,甚至部分学生“文不爱学理,理不爱学文”,没有做到考前复习。考生仓促应考,自然就会产生一些不良行为。
4.考试经费缺乏投入,考试设施简陋,严重制约了学业水平考试的顺利实施。由于经费严重缺乏,投入不足,对各考点考场的设置没有严格、统一的规范。大部分考点,特别是设在农村中学的考点,一直把普通教室当作考场使用,桌椅残缺不全,没有电子设备检测仪,更没有考场视频监控系统。仅靠人力监考,考试过程中的一些不良行为屡有发生,甚至一度成漫延趋势。试卷的保管,因没有先进的、专用保密场所和设施,也容易发生人为事故。
5.对学业水平考试的宣传力度不够,使监考人员及考生没有认识到学考的重要性。个别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不够尽职尽责,极个别监考教师甚至为考生提供便利条件;对学考过程中的失职行为,缺少处罚力度,处罚不到位。考试生态环境一度变坏,考试失责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学业水平考试的公信力。
6.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功能单一,主要作为衡量、审核高中学生是否能够毕业的条件之一。少数学习水平较差的学生,千方百计地通过各种不良手段,力图达到考试过关,获取高中毕业证的目的。学考成绩,尽管在少数高校的个别专业招生中有参考作用,但实施过程中缺乏严格的标准,容易产生漏洞,学考成绩的参考作用有限。
由于以上各种因素的长期存在,严重制约了学业水平考试的顺利实施,既没有达到“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目标,也没有达到“有利于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目标,更没有起到“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的作用。
在新时期,我省高中教育,面临着新课程教育改革和新高考制度改革的双重任务。2013年3月,省政府定了《甘肃省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指出,考试招生制度要本着育人为本、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统筹协调的原则出发,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突出问题导向,让考试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对新高考的考试科目设置进行改革,“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高考)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即高考采用“3 6选3”的模式,“6选3”指由学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分。方案同时明确指出:“全面推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确保学业水平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在考试保障机制和管理方面,强调了要加强领导、加大金费投入、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改造升级及维护保障长效机制、完成数据处理中心建设。2016年9月23日,省教育厅发布了《〈甘肃省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解读和问答》。《高考改革方案》《〈高考改革方案〉的解读与问答》,已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定性为与统一高考同等重要的地位。
关键词:学业水平考试;高中新课程改革;学考经费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在教育部指导下,以省级为单进行的国家级考试。各省的考试科目设置、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成绩的评价及考试结果应用,都不尽相同。我省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由省教育厅主导,省、市、县基础教育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科目共10科,每年的夏季进行语文、数学、外语、生物、政治和信息技术(单独进行)的考试,冬季进行物理、化学、历史和地理的考试。
对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国家教育部对其有明确的定义:“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有利于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
但学业水平考试在长期的具体实际实施过程中,特别是在2016年之前进行的学业水平考试,暴露出很多深层次的问题,如没有专门的考试职能部门,考试组织力量缺乏,组织不够严密;考试经费投入不足,考试设施陈旧简陋;考试目标定位不高,考试流于形式;考生对学考的认识水平不高,考试不良现象时有发生,致使学考成绩受到质疑,严重影响了学考的声誉;考试成绩的使用比较单一等。这些制约学考的不利因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组织部门,在学考过程中起主导作用,但多年来,我省的学业水平考试一直由各级教育部门下属的基础教育科室组织实施,这些部门事务繁杂,资源有限,人力不足,在学考组织过程中难免有不到位的情况,导致学考问题时有发生。
2.对学业水平考试的定位不高,从而导致教师与学生对学考的重视程度不够。教师并未认识到学考是“衡量教学是否达到目标、促进教学改革”的重要途径;而学生则把学考仅视为过关性考试,取得高中毕业证的途径。考生对学考的准备不足,是导致考试过程中考试不良现象发生的直接原因,个别考场甚至出现师生串通的不良现象。
3.教学方向的偏离,也是制约学业水平考试顺利实施的主要因素之一。历年来,在高考招生“指挥棒”的作用下,各高中学校无一列外地选择了重高考而轻视学考的做法,在學生高一、高二阶段未完成规定课程教育目标的时期,就实行了文理分科,人为地减少、增加了教学课时。这种现象的普遍存在,导致了严重的“偏科现象”。对于教师来说,“文少教理,理少教文”;对于学生来说,“文少学理,理少学文”,甚至部分学生“文不爱学理,理不爱学文”,没有做到考前复习。考生仓促应考,自然就会产生一些不良行为。
4.考试经费缺乏投入,考试设施简陋,严重制约了学业水平考试的顺利实施。由于经费严重缺乏,投入不足,对各考点考场的设置没有严格、统一的规范。大部分考点,特别是设在农村中学的考点,一直把普通教室当作考场使用,桌椅残缺不全,没有电子设备检测仪,更没有考场视频监控系统。仅靠人力监考,考试过程中的一些不良行为屡有发生,甚至一度成漫延趋势。试卷的保管,因没有先进的、专用保密场所和设施,也容易发生人为事故。
5.对学业水平考试的宣传力度不够,使监考人员及考生没有认识到学考的重要性。个别监考教师在监考过程中不够尽职尽责,极个别监考教师甚至为考生提供便利条件;对学考过程中的失职行为,缺少处罚力度,处罚不到位。考试生态环境一度变坏,考试失责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学业水平考试的公信力。
6.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使用功能单一,主要作为衡量、审核高中学生是否能够毕业的条件之一。少数学习水平较差的学生,千方百计地通过各种不良手段,力图达到考试过关,获取高中毕业证的目的。学考成绩,尽管在少数高校的个别专业招生中有参考作用,但实施过程中缺乏严格的标准,容易产生漏洞,学考成绩的参考作用有限。
由于以上各种因素的长期存在,严重制约了学业水平考试的顺利实施,既没有达到“有利于促进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目标,也没有达到“有利于学校准确把握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教学管理”目标,更没有起到“有利于高校科学选拔适合学校特色和专业要求的学生,促进高中、高校人才培养的有效衔接”的作用。
在新时期,我省高中教育,面临着新课程教育改革和新高考制度改革的双重任务。2013年3月,省政府定了《甘肃省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该方案指出,考试招生制度要本着育人为本、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统筹协调的原则出发,从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突出问题导向,让考试公平公正、科学有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对新高考的考试科目设置进行改革,“增强高考与高中学习的关联度,(高考)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即高考采用“3 6选3”的模式,“6选3”指由学生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分。方案同时明确指出:“全面推进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学业水平考试实行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确保学业水平考试安全有序、成绩真实可信。”在考试保障机制和管理方面,强调了要加强领导、加大金费投入、加强标准化考点的改造升级及维护保障长效机制、完成数据处理中心建设。2016年9月23日,省教育厅发布了《〈甘肃省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解读和问答》。《高考改革方案》《〈高考改革方案〉的解读与问答》,已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定性为与统一高考同等重要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