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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多芬创作的32首钢琴奏鸣曲中,只有Op.106是有节拍器标记的。但这一标记历来备受争议,即四个乐章的节拍器标记全部过快。是否应该遵照贝多芬的标记来演奏这一奏鸣曲成为众人关注的焦点。本文通过对乐器的性能、和声的节奏、乐器与音乐厅的音响效果、各乐章材料的联系等四个方面,探讨了这些因素对于作曲家以及演奏者的第一乐章的速度选择的影响,提出了这部作品的速度应该比原速慢,但决不可慢太多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