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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对设置卫生法学专业的医学院校、医院、法检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开展调查,为课程设置的调整和改进提供依据。方法:调查北京市10家医院、5家市和区县卫生监督所、中级、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各3家,调查其对卫生法学专业的认知度、课程设置、实践教学的认识。结果:卫生法学专业社会认同较高,但现有课程设置的结构和内容存在不足,实践教学缺失。结论:重新审视卫生法学专业本科生的培养目标,在培养目标的指引下合理安排专业课程设置,强调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