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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实行工程招标制度是我国建筑市场走向规范化、完善化的重要举措之一。在招标阶段对招标行为进行有效管理,就降低工程造价,进而使政府投资得到合理的使用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关键词:国有资金 造价管理 招标
中图分类号: TU7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11年宿迁市财政中收入276.24亿元,但固定资产投资达787.64亿元。随着宿迁发展需要实现更大突破,本市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重大项目也日渐增多,资金缺口将更拉大,那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合理确定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一章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这样许多建设单位为了避免嫌疑希望将设计图纸中的所有项目列为招标范围,但此’总承包’非施工总承包,并且他们概念性的认为施工总承包模式有利于投资控制有利于减少建设方组织和协调的工作量,殊不知这样反而会增加施工过程中造价控制的难度。这种情况下我们要依据图纸的深度区别对待。比如我们这个项目,囊括钢结构、幕墙等专业性很强的单位工程,但施工图上的钢结构只是方案性设计,幕墙也只是立面效果,个别节点设计,原设计单位在施工图总说明中陈述“承包商依据原图进行施工图二次设计”。代理公司为了迎合业主意图就将此部分纳入总包施工范围,或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列出或在其他项目清单列出中,并在招标文件中说明投标单位中标后深化设计再施工。
对此施工单位在投标时采用不平衡报价,对钢结构部分报价远低于市场的价格以谋求中标,但在中标后却迟迟不进行钢结构部分施工。经了解施工单位要求调整综合单价或请求业主将此部分发包,但这些要求在法律都不允许。在僵持二个月后经协调施工单位才深化设计,审图施工。但在报审工程量时以清单描述不清为由调整投标时综合单价,此部分造价由投标时346万调增至1149万,增幅之多令人骇然。
幕墙以暂估价列出,造价超出50万,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即宿政办发〔2010〕111号第十七条,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中设置暂估价的材料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暂估价达到本意见第三条规定的必须公开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必须公开招标。但此部分图纸总包单位已经委托深化设计并审图通过,于情不合适,而且总包单位抵触情绪很大,经过多次协商并承诺支付其设计费后才同意共同招标,但设计费的标准很难把握,如何支出也是问题。在共同招标的过程中也矛盾重重,由于总包单位参与招标,其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很难控制,往往最高限价比较高,而中标价的下浮率又比较低。这样此单位工程就成了的总包单位合法的分包项目,但因分包招标增加的造价也就由建设单位买单了。这种情况既不利于项目管理,更不利于投资控制。
二、因地制宜编写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编写一般由代理公司根据新建工程情况草拟,可以说是固定化标准文本,这个工程用上一个类似工程的范本,只修改工程概况。固定化标准文本固然有它的好处,可以大大减少了备案工作量,但每个工程情况不尽相同,建设单位的要求也千差万异,要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以不好备案为由拒绝建设单位的合理建议。代理公司可以将招标文件分为通用分册和专用分册两册。通用分册为固化文本,统一印制,对投标人须知、评标原则、合同通用文本及投标文件格式等共性部分进行固化。专用分册为示范文本,由建设单位结合工程特点按照示范文本规定的统一格式对通用分册进行补充,主要为评分办法、工程量清单、专用合同条款等内容。比如本项目,建设单位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现场奖惩制度,文本在局网站上下载”,这就为后期违约处罚建立依据。
三、准确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装饰、市政、安装、园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格、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的依据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本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宿迁一家知名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即使这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也几经修改力求准确,图纸中未明确的及时请设计院予以确定,不留下索赔的“活口”。不好确定的或者以后可能调整的情况及时在工程量编制说明中体现,为以后处理纠纷树立依据。实践证明,在工程量清单编制上多投入一点时间、多来几次讨论是必要的。在后续施工中总包单位就工程量清单提出索赔的情况基本没有,即使在一些问题上有争议也可能在编制说明中找到处理依据。比如编制说明第7条,各投标单位中标后图纸需要细化设计的由投标方组织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在原有设计基础上进行细化设计,且设计结果必须原设计单位认可,费用自理。本项目有若干分部工程需深化,如U玻璃幕墙、游泳池地砖,这些都是专业的分部工程,原设計图纸要求二次深化,施工单位中标后需要提供施工方案和深化后的施工图纸。在这之中情况下,一般的施工单位都会提出关于设计和审图费用的索赔以及调整投标时综合单价,而设计审图费用一般都会超出10万元,但因为有了这一条,我们都会否决施工单位的要求。
准确招标控制价也很重要。现阶段无论国家还是地方都处在发展和转型期,招投标市场还在完善之中,市场中各施工单位良莠不齐,有的施工单位为了获取更多利润不惜铤而走险,围标串标的现象时有发生。相关职能部门也出台一些判断围标条款,但在评标过程中因此而判为废标的很少。这时准确的招标控制价就尤为重要了,既要考虑施工单位合理利润,又要节约政府投资,很可能成为保护政府资金的最后一道屏障。在本项目最高限价的编制过程中,我们给代理公司提出以下几点要求:1、计价定额适用要准确;2、材料价格尽可能接近市场;3、措施项目要考虑充分;4、参照其它省市先进做法对控制价进行系数调整。
项目的投资控制是全过程控制,在招标阶段对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进行有效管理,对减少工程造价,节约政府投资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宿迁作为江苏省十三个地级市之一,是发达地区的发展中城市,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让我们在工程建设中认真吸取经验,在各种规章制度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与时俱进,为宿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向基本现代化、实行更大突破作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S}
[2]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S}
[3] 宿政办发〔2010〕111号.{S}
关键词:国有资金 造价管理 招标
中图分类号: TU72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11年宿迁市财政中收入276.24亿元,但固定资产投资达787.64亿元。随着宿迁发展需要实现更大突破,本市公共基础设施投资重大项目也日渐增多,资金缺口将更拉大,那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合理确定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一章第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这样许多建设单位为了避免嫌疑希望将设计图纸中的所有项目列为招标范围,但此’总承包’非施工总承包,并且他们概念性的认为施工总承包模式有利于投资控制有利于减少建设方组织和协调的工作量,殊不知这样反而会增加施工过程中造价控制的难度。这种情况下我们要依据图纸的深度区别对待。比如我们这个项目,囊括钢结构、幕墙等专业性很强的单位工程,但施工图上的钢结构只是方案性设计,幕墙也只是立面效果,个别节点设计,原设计单位在施工图总说明中陈述“承包商依据原图进行施工图二次设计”。代理公司为了迎合业主意图就将此部分纳入总包施工范围,或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列出或在其他项目清单列出中,并在招标文件中说明投标单位中标后深化设计再施工。
对此施工单位在投标时采用不平衡报价,对钢结构部分报价远低于市场的价格以谋求中标,但在中标后却迟迟不进行钢结构部分施工。经了解施工单位要求调整综合单价或请求业主将此部分发包,但这些要求在法律都不允许。在僵持二个月后经协调施工单位才深化设计,审图施工。但在报审工程量时以清单描述不清为由调整投标时综合单价,此部分造价由投标时346万调增至1149万,增幅之多令人骇然。
幕墙以暂估价列出,造价超出50万,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即宿政办发〔2010〕111号第十七条,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中设置暂估价的材料和专业工程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由承包人和招标人共同通过招标确定材料单价与专业工程分包价,暂估价达到本意见第三条规定的必须公开招标的规模标准的,必须公开招标。但此部分图纸总包单位已经委托深化设计并审图通过,于情不合适,而且总包单位抵触情绪很大,经过多次协商并承诺支付其设计费后才同意共同招标,但设计费的标准很难把握,如何支出也是问题。在共同招标的过程中也矛盾重重,由于总包单位参与招标,其招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很难控制,往往最高限价比较高,而中标价的下浮率又比较低。这样此单位工程就成了的总包单位合法的分包项目,但因分包招标增加的造价也就由建设单位买单了。这种情况既不利于项目管理,更不利于投资控制。
二、因地制宜编写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编写一般由代理公司根据新建工程情况草拟,可以说是固定化标准文本,这个工程用上一个类似工程的范本,只修改工程概况。固定化标准文本固然有它的好处,可以大大减少了备案工作量,但每个工程情况不尽相同,建设单位的要求也千差万异,要区别对待,不能一刀切,以不好备案为由拒绝建设单位的合理建议。代理公司可以将招标文件分为通用分册和专用分册两册。通用分册为固化文本,统一印制,对投标人须知、评标原则、合同通用文本及投标文件格式等共性部分进行固化。专用分册为示范文本,由建设单位结合工程特点按照示范文本规定的统一格式对通用分册进行补充,主要为评分办法、工程量清单、专用合同条款等内容。比如本项目,建设单位要求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乙方应遵守甲方的现场奖惩制度,文本在局网站上下载”,这就为后期违约处罚建立依据。
三、准确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规定: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筑、装饰、市政、安装、园林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工程量、支付工程款、调整合同价格、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的依据之一。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本项目招标代理委托宿迁一家知名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即使这样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也几经修改力求准确,图纸中未明确的及时请设计院予以确定,不留下索赔的“活口”。不好确定的或者以后可能调整的情况及时在工程量编制说明中体现,为以后处理纠纷树立依据。实践证明,在工程量清单编制上多投入一点时间、多来几次讨论是必要的。在后续施工中总包单位就工程量清单提出索赔的情况基本没有,即使在一些问题上有争议也可能在编制说明中找到处理依据。比如编制说明第7条,各投标单位中标后图纸需要细化设计的由投标方组织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在原有设计基础上进行细化设计,且设计结果必须原设计单位认可,费用自理。本项目有若干分部工程需深化,如U玻璃幕墙、游泳池地砖,这些都是专业的分部工程,原设計图纸要求二次深化,施工单位中标后需要提供施工方案和深化后的施工图纸。在这之中情况下,一般的施工单位都会提出关于设计和审图费用的索赔以及调整投标时综合单价,而设计审图费用一般都会超出10万元,但因为有了这一条,我们都会否决施工单位的要求。
准确招标控制价也很重要。现阶段无论国家还是地方都处在发展和转型期,招投标市场还在完善之中,市场中各施工单位良莠不齐,有的施工单位为了获取更多利润不惜铤而走险,围标串标的现象时有发生。相关职能部门也出台一些判断围标条款,但在评标过程中因此而判为废标的很少。这时准确的招标控制价就尤为重要了,既要考虑施工单位合理利润,又要节约政府投资,很可能成为保护政府资金的最后一道屏障。在本项目最高限价的编制过程中,我们给代理公司提出以下几点要求:1、计价定额适用要准确;2、材料价格尽可能接近市场;3、措施项目要考虑充分;4、参照其它省市先进做法对控制价进行系数调整。
项目的投资控制是全过程控制,在招标阶段对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进行有效管理,对减少工程造价,节约政府投资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宿迁作为江苏省十三个地级市之一,是发达地区的发展中城市,需要用钱的地方很多。让我们在工程建设中认真吸取经验,在各种规章制度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与时俱进,为宿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向基本现代化、实行更大突破作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S}
[2]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S}
[3] 宿政办发〔2010〕111号.{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