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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业创新的组织形式,对于我国金融业的发展,以及金融业与国际接轨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发展金融控股公司的同时,为了防止金融控股公司放大其子公司的风险,美国等国家及国际金融组织一般通过立法加重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责任.我国金融控股公司的试点正在扩大,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立法也提上了议事日程,立法中是否应当加重金融控股公司的责任以及加重金融控股公司的哪些方面的法律责任,是需要尽快解决的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