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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运作机构包括基金管理公司(经理人)、基金保管机构(信托人)及为基金服务的各种中介机构。它们各自独立,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构成了完善的基金组织体系。离开了这些机构的有效支撑和灵活运作,不仅投资基金的正常经营是不可能的,而且基金业的健康发展也是难以想象的。是否具有功能完善、配合有序的基金机构体系,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基金业成熟程度的重要标志。事实上基金业发达国家在长期发展过程中都形成了适合本国特点的基金运作机构体系。我国目前投资基金处于初创时期,受发育程度和基金所处的社会经济环境的限制,基金